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騎士(上)(1 / 1)

放開那個女巫 二目 1183 字 11天前

普瑞斯被關在這裡已經有五天了。

雖然不是牢房,經過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無幾——原先的木門都換成了木欄杆,屋子裡的家具全部被搬走,隻留下幾張毛毯。唯一的優點在於房間還算得上乾淨,既不透風也不漏雨。

牢裡除了他之外,還有四人。其中三個來自於萊恩家,一個屬於奔狼家,而自己,則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騎士。

“真見鬼,他到底想把我們關到什麼時候!”萊恩家看上去年紀最大的一名騎士嚷嚷道,“領地裡的麥田還沒播種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這些玩意。”

“你的領地?”奔狼家的年輕騎士嗤笑道,“你覺得王子殿下還會留著騎士領,讓你回去湊齊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機報仇?說真的,他沒把你們這些人都送上絞刑架,已經算得上仁慈了。”

“你說什麼!?”老騎士瞪眼看著他。

“實話實說而已,”年輕騎士滿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劃和實施謀反的頭號犯人,不把他的精銳騎士團清理乾淨,等著留給他兒子?至於我們嘛,自然是迫於公爵的恐嚇,不得不上戰場的。”

“我看你是自尋死路!”他走過去一把提起年輕人,右手握緊拳頭,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際,一隻手從背後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來守衛嗎?”一名外貌英俊的騎士將他的拳頭壓下,“他說的沒錯,我們是公爵麾下的騎士,在定罪時必然會從重判處。既然到了這一步,靜靜等待結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現在的模樣。你身為貴族的風度呢?”

普瑞斯認得他,長歌要塞的明星騎士菲林.西爾特,外號拂曉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貴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後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為妻,這事在當時也算鬨得沸沸揚揚。見對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爭執的三人開口道:“領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會要你們的命。”

“哦?為何?”

“在要塞殺至少還能起到震懾作用,費勁力氣把你們弄到這兒來,殺給誰看?他的領民?”普瑞斯搖搖頭,“騎士團還沒踏進邊陲鎮一步呢。”

沒有衝進來燒殺搶掠,鎮民自然就不會產生極端的仇視。因此對王子來說,殺給鎮民看不如殺給要塞貴族看,沒有在要塞殺,他們的命就算保下來了。

菲林想了想,點頭道,“說的也有道理。請問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薩。”

“謝謝你的寬慰,迪薩爵士。”菲林投以謝意的眼神,拉著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輕人也一屁股坐下,靠著牆哼起歌來。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鎮定」,不過是強裝出來的假象罷了。

普瑞斯心裡清楚,自己實在不是個做騎士的料(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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