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複仇之人(1 / 1)

放開那個女巫 二目 1141 字 11天前

圖拉姆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酒館二層,欣賞樓下往來不息的顧客。

這是他的酒館,也是他的領地,因此圖拉姆按照自己的喜好,把它命名為了「頭骨酒杯」,並重新裝飾了一番,還在入口處懸掛上了一連串殘缺不全的頭骨,作為酒館的標誌。

儘管在五年前,它還不是叫這個名字來著。

那時候叫什麼來著?

妖精森林……或是妖精花苑?管他呢,反正已經不重要了,圖拉姆喝了口盛有火燈籠果的烈酒,讓火辣的味道充斥舌根。如此柔弱的名字不適合染血之地,這裡看不到妖精或是妖精般的女子,骨頭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每次戰鬥之後,鐵砂城外圍就會留下一堆屍體,比起容易腐爛的皮肉,他更喜歡埋在熱砂中烘烤而成的白骨,特彆是頭顱部分。

首先,它具有恐嚇作用,能讓那些來借酒鬨事的家夥明白,這裡到底是什麼地方。

其次,它確實能盛酒,這樣可以少買幾個酒杯。

畢竟前者不是對所有人都有效,總有一部分腦袋天生畸形的蠢貨認為所有地方都跟他自家後院一般,而他的對手則都跟隻會哭哭啼啼的女人沒什麼兩樣。在一個經常出現鬨事者的地方,易碎的陶器和玻璃可不是什麼理想的容器。

打量每位顧客是圖拉姆近些年養成的習慣,出入此地的人一般可以分為三類,半死者、將死者和死者——比起身份,他更喜歡這樣來區分眾人。半死者來此的目的很簡單,喝酒、賭博、玩女人;隻要他們保持目前的行事狀態,基本都能走完剩下的一半路程。而將死者大多是看門狗,或是來打探情況的挑戰者,他們已經把腦袋放在了刀劍下,隨時都有可能搬家。

至於死者嘛……當然就是那些鬨事之徒了。

圖拉姆重點觀察的對象既不是半死者,也不是死者,因為前一種甚為無趣,後一種隻有在死時才能帶來那麼些許歡愉。他最喜歡看的是將死者,在他們身上,圖拉姆能看到年輕時的自己。

那時候,他也和他們一樣,手中握著尖刀,身處眾多氏族羨慕的染血之地,眼睛卻一直遙望著鐵砂城。

在等待中,勇氣、熱血、力量一點點離他遠去,直到有人取代了他的位置,成為小綠洲的新主人……他搖尾乞憐才讓自己活了下來,成為了染血之地的一部分,卻從將死者變成了半死者。

儘管把生命置於刀刃之下,將死者卻有可能一飛衝天,如破繭展翅、浴火重生。而半死者則永遠沒有這個機會,隻能在乏味的後半生尋找一些樂子當作慰藉。

例如欣賞這些綠洲過客……或是葬身黃沙,或是成為此地的新主人。

就在這時,一名手下推門走了進來,在他耳邊低語了兩句。

“喔?你確定沒有聽(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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