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夏子(1 / 1)

秦吏 七月新番 2088 字 14天前

雖然郡守命令黑夫他們“連夜出發”,但這年頭在長江水道上,沒有誰敢在夜裡航行,一不小心撞上礁石或衝到沙洲上,就是船毀人亡的下場。就算是在這條水道上討生活數十年的老船家,也不敢冒這個風險。

所以直到淩晨時分,當天色終於露出一點蒙蒙亮光時,黑夫才帶著幾個兵卒,登上了巴忠的大船,他站在船尾,聽著船槳劃水和巴人們呼喊的號子聲,望著夷陵碼頭的些許燈火在遠方逐漸縮小。

自己總算脫離了葉郡守那種讓人不太舒服的操控,開始單獨行動,黑夫不喜歡這種被人套籠頭的感覺。

“虎符在手,又是一個機遇。”

黑夫手中攢著那枚鎏銀虎符,乃是郡守所授。秦國雖然以郡尉掌兵,但實際上,郡守也有兵權,或者說,在最初時,郡守才是主兵之官。

遠的例子,便是秦惠文王、昭襄王時的蜀守張若,他不僅在蜀地治民,還奉王命率兵東征楚國,奪取了巴寡婦清、巴忠所在的枳地。而近的例子,就是曾為南陽郡守,率兵滅韓的葉騰了。

所以,秦國不可能出現郡上的一把手郡守行縣要剿滅某處山賊、大戶、蠻夷,還需要向二把手郡尉請示的搞笑情況。

黑夫隻能為李由默哀,遇上葉騰這麼個強勢的郡守,李由這個郡尉過的並不自在。好在他的目的本就是訓練南郡兵用於伐楚,在日常的小事上,便儘量避免與郡守衝突……

這還算好的,到了兩漢,常稱太守為郡將,郡尉為副將。郡守已經把兵權全攢手裡,壓根沒有郡尉什麼事了,所以你才能看到三國裡,伐董的各路諸侯,大多是各地郡守。

在秦國,無虎符而動用軍隊是算作“乏軍興罪“,通常是處死,嚴重的還要收妻子為奴。但黑夫現在有符在手,合理合法。

“一般的竹符隻能調動五十人,這鎏銀銅虎符規格甚高,配上郡守寫的文書調令,可以讓夷道之兵全部聽我號令!”

此去夷道,八十多裡水路,日出而行,大概中午就能到!

“縣主蠻夷曰道”,所謂的道,其實就是秦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跟縣同級彆,治理部族聚居的偏遠地區,其主吏不叫縣令而稱縣長。

非但夷道,秦戎雜處的巴蜀地區,也有很多個“道”。道的特點是不對蠻夷部族進行編戶齊民,在賦稅、徭役上給予一定減免。

比如在巴郡諸道,秦國規定,巴人部族君長每年繳納二千一十六錢的租,每三年繳一千八百錢的口賦。其民戶,每年繳納質地粗糙的棟布八丈二尺,以及雞羽三十筐,這是用來製作箭矢的……

比起秦國的編戶齊民要繳納將近一半收成的租賦,已經輕鬆了不少。(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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