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南昌(1 / 1)

秦吏 七月新番 1683 字 14天前

皇天之不純命兮,何百姓之震愆?

民離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東遷。

去故鄉而就遠兮,遵江夏以流亡……

這是屈原的《哀郢》之賦,一甲子前,楚國被迫東遷,當地郢都楚人就是抱著這種心態,踏上了流亡之路。

秦王政二十五年秋八月,相同的地方,南郡江陵,也有數百戶百姓抱著相同的想法。

兩三千男男女女站在碼頭上,滿臉哀愁,他們不斷回首看著江陵,看著南郡,最後卻無可奈何地被兵卒逼迫,登上了狹長的船隻,擠在船倉裡默默無言。

“吾等到底要被遷往何處?”

有個中年贅婿攬著自己的妻、子,問旁邊的後生道。

後生模樣精瘦,十七八歲年紀,他抬起眼:“據說是去江南地,去一個叫南昌的新縣。”

在閒聊中,中年贅婿知道了後生名叫“興”,本是楚人,數年前被同鄉所騙,跟著他們加入了一個秦人組織的盜墓團夥,在安陸縣發穴挖塚,卻被一個叫黑夫的亭長給逮住,人贓俱獲……

他的同夥們被重罰,但興當時才14歲,身高也不夠處刑,於是依照秦律,他被法官喜判定是“受人教唆,且身高未盈六尺,當輕罰,罰其入隱官勞役”。

於是興就開始了在南郡各隱官輾轉的生活,隱官相較於刑徒是輕罰,但裡麵的活卻不輕鬆,加上興是楚人,飽受欺淩。

而他的前程,也看不到什麼希望,成年後,想要得到賜地是困難的,頂多做雇農,甚至去給人當贅婿。

於是在南郡守騰奉秦王命,征召隱官、刑徒、隸臣妾、贅婿、商賈等遷至南昌時,興便主動表示願意加入這支移民隊伍。

移民,是秦國的老傳統了,早在秦惠王時期,便以公子樗裡疾為右更,使之為將,攻伐魏國曲沃,占領當地後,儘出其人,取其城,地入秦。

當時秦剛剛東出,不信任那些“不樂為秦人”的三晉百姓,為了徹底占領新地區,常常驅逐原來的居民,遷入本國的人口。至於移民,主要由平民和罪犯組成,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

這次的移民,也是有類似的福利。

“官府說,雇農去了南昌能獲得土地,隸臣去了可以獲得自由,我本就是居住在江南的楚人,這次應募,也算是回鄉了。”

興安慰滿臉愁容的贅婿大叔道:“贅婿也能變成普通民眾,重新立戶籍!”

但贅婿一家和其他人卻沒有半點高興的意思,他們寧可在南郡湊合過,也不願意到一片未知的土地上去開荒。

同船的人開始向興提出各種問題,比如去南昌路程多遠,那裡氣候如何,野獸多不多,有沒有現成的屋子。

興張了張嘴,也答不上來,他是鄂地沙羨人,沒去過江西。

移民們更加失(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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