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於陛下六年,為安陸縣令史,掌文書。七年,任鄢縣令史。十二年,改鄢地獄掾,掌管刑獄。十三年,秦軍伐趙,投筆從戎。十五年,預平陽役。數年後,回任安陸,為獄吏,途經雲夢澤,遇臣擒盜,卻為人構陷,他秉公執法,為我洗刷冤屈。”
這是一時的衝動,但黑夫總覺得,喜的故事,當不止讓後世千萬人所知,也應該讓秦始皇知曉!
他應該知道,不,他必須知道!在帝國裡,還有這樣一位勤勤勉勉,兢兢業業的秦吏!
“臣當上亭長後,曾去他家拜訪,卻見其家境簡樸,幾乎沒什麼值錢的家當,入其書室,則是密密麻麻的簡牘!翻開一看,卻是律令條文。”
聽到這,秦始皇皺起眉來,因為朝廷有規定,不得將官府的律令擅自帶回家中,但隨即又舒展開了。
卻聽黑夫道:“臣依然記得,喜素來淡漠,隻是介紹那些簡牘時,卻有些驕傲,他說,這充棟的律令,都是他數年來,一筆一劃抄的。”
在黑夫的述說中,秦始皇可以想象這樣一個場景,在南郡安陸這個小地方,有一個基層的官吏,每天晚上就著微弱的燈光,在筷子一樣粗的竹簡上,仔細地,一筆一劃地抄律令條文。
這一抄就是四年,卻隻抄了四萬多字,因為在簡牘上書寫,實在是太慢了,喜公務繁忙,上有老下有小,閒暇的日子又不多……
秦始皇聞言,有些許動容,高高在上的他,整日關心的都是國策大事,很少能聽到基層小吏的辛苦。
說完後,黑夫道:“陛下,在天下四十郡,像喜這樣手抄律令的吏員,不知凡幾!”
想想就知道了,光是鹹陽,就有數不清的部門需要成套的律文,下麵又有四十個郡,幾百個縣,數千上萬個部門、鄉……
不誇張地說,秦吏們這三十一年來抄錄的文書律文連一起,恐怕比長城還要長!
工作繁重也就罷了,問題是還慢。簡牘時代的文字筆削,真是慢如蝸牛。
哪怕是黑夫後來製出了紙,蒙恬改進了筆,朝廷又頒布了簡化的隸書,但也隻是讓抄錄速度快了兩三倍,就算是最嫻熟的刀筆吏,每天抄得手抽筋,也頂多寫千字,慢如龜速。
這就意味著,加起來數萬言的秦律令,要讓幾十個刀筆吏,不眠不休乾一天一夜才能複製,效率極其低下。這也導致了,完完整整的律令,隻有縣城有一份,甚至有些邊遠小縣,連一份都有不起。
書之所以貴,不在於材料成本,甚至不在於它內含的知識,而在於付出的人工心血。
而且繁重的抄錄,常會導致出錯,一旦有錯,等待刀筆吏的將是嚴格的懲罰!律令裡可規定了,你抄錯了哪條,就用哪條來懲罰刀筆吏!可有時候小吏也冤枉啊,明明是在郡上就出了錯,縣上照葫蘆畫瓢,他(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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