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問一個問題,我妹子的失蹤跟你們到底有沒有關係?”

等到老頭哭得差不多了,百裡辛才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老頭:“我是真的沒見過她,那天把她趕走之後她就沒出現。你們要相信我!”

他扯著自己的零星頭發煩躁地看向地下室:“我這輩子真是什麼事情都被我碰上了,我不明白,我女兒就是普普通通的人,為什麼會上我女兒的身?”

百裡辛:“可能是因為喜歡你女兒的名字。”

老頭:“洛媚嗎?我女兒以前不叫洛媚,這是她成名之後給自己起的藝名。我姓張,我女兒當然也姓張。她以前是用真名出道的,隻不過她剛出道的時候不火,那些人說讓她出道,也隻是送她去線下參加互動,唱片也沒有出過。所以一直是查無此人的狀態,改名成‘洛媚’的時候,她就已經變了。”

“你們剛才說……他,身體裡住著我女兒,”老頭踮著腳朝地下室望了望,“那……她還能回到她原本的身體裡嗎?”

“肉/身隻是填充靈魂的容器,雖然是隻是,但一旦肉/身受到嚴重損壞,靈魂也會隨即從肉/身中脫離出來。所以理論上來說,如果那個靈魂從那句身體中出來,而那具身體也沒有受損的話,你女兒的靈魂是可以回去的。”

“這個說起來雖然容易,但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你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你女兒的靈魂能夠離開現在這具身體。”

“那個靈魂能夠離開那具身體。”

“你女兒的靈魂要在那個靈魂離開的瞬間進入身體,否則那具身體就會失去活性,成為一句廢棄的容器。”

“這裡麵的風險很大,一旦你女兒的靈魂從這具身體中離開,卻沒有成功進入她原來的身體,她就會徹底死亡,進入冥界。”

“成功率很低,死亡率很高。如果維持現狀,我可以保證你的女兒能再活五十年。”

老頭盯著地下室的位置看了很久,眼神飄忽閃爍,“我已經快六十了,要活也就能再活個二十幾年。而且我現在身體已經很差了,根本沒有精力照顧這樣的一個孩子。我現在還能幫襯的,可我死了誰來這孩子可怎麼生活?”

“與其這樣,還不如死了算了。我想她也不願意待著這麼一具身體裡,我希望她能夠回到她自己的身體裡。你不是閻王嗎?靈魂的事情歸你管啊,出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應該出手嗎?!”

“……”,小閻王,“如果我說,他這個身體雖然癡傻,但傻人有傻福,你死後他會被一個特殊人群福利機構收養。在那裡工作人員都很照顧他,他安然地活過了五十年呢?還是要換嗎?”

老頭眼神躲閃到地下室的門口,狗蛋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打開了門,正安靜地趴在樓梯口的位置,一雙半呆傻半懵懂的眼睛直勾勾盯著老頭。

老頭緊張地吞咽了一口唾沫。

他望著狗蛋,心裡很亂。

乖巧懂事的女兒就住在這具身體裡。

他強迫自己將對方視為自己的女兒,可一看到他那張明顯有病的臉和愚蠢的表情,厭惡感瞬間從心底鑽出來,迅速打碎了剛剛滋生出來的那一點點的美好。

以後自己的女兒一直是這個蠢樣子嗎?

那還不如死了算了。

老頭厭惡地快速將頭轉過去,壓製住表情上的厭惡後認認真真道:“我還是想愛你更讓她當個正常人,她肯定也願意。我……我不是為了我自己,我是為了我女兒著想。”

小閻王:“……”

“你這人怎麼這麼招人煩,不見棺材不落淚嗎?”小閻王眉尾直飛衝天,“那我再告訴你,靈魂脫離肉/體是有前提的,除非是那個人自願,否則是沒法離開自...

己的身體的。”

“你的女兒是自願進入狗蛋身體裡的。”

老頭:“怎麼會?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怎麼會有正常人會想變成傻子呢?你們在騙我,沒錯,你們在騙我。”

狗蛋坐在地下室門口,靜靜地聽著。

小閻王:“這個答案,或許隻有五十年後才知道了。你們人類有一句話,叫做‘傻人有傻福’,可能清醒時經曆的事情太痛苦,母親的早逝、父親的厭棄、男人的侮辱、孩子的疾病、事業的萎靡……如果人有百苦的話,她大概已經吃下了百分之七十,可她當年也才二十出頭。”

“這麼多打擊下來,能夠堅強地活著、沒有發瘋已經不錯了。在她迫切想要逃離這個水深火熱的世界之時,如果有那麼一個人在她的旁邊蠱惑誘騙她,她是很容選擇離開的。”

“對你女兒而言,那對她或許是解脫。”

“世界不是圍繞你運轉的,世界也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是你有一個聰明優秀的女兒就有,你想要一個聽話懂事的女兒又接著出現。”

破天荒地說了這麼多,小閻王不再去看老頭,而是靜靜望著百裡辛:“辛辛,我們走吧。”

百裡辛默默點頭。

臨走前,他不忘朝著地下室門口的狗蛋看了一眼。

從老頭房子裡離開有一段距離,小閻王才低聲咒罵了一句,嘴裡長長吐出了一口濁氣。

百裡辛這才認真端詳起小閻王來,雖然之前已經見過他一次了,但那一次他穿著黑色的西裝,一身現代人的打扮。

現在再見,身上穿著一身古裝,這身衣服說起來他也並不陌生,閻王帝迦也曾經穿過這個款式的衣服。

“挺帥的,你穿這身衣服。”百裡辛不吝讚美,“今天才發現,你是真的長大了,團子。”

本來鬱卒中的小閻王一秒害羞,“辛辛,我有其他名字。不過團子隻屬於你對我的稱呼。”

百裡辛:“也對,總不能堂堂的閻王大人還‘團子’‘團子’地叫,你大名叫什麼?”

小閻王遲疑兩秒才開口:“我給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百裡夜’,因為你是在黑夜裡撿到的我。”

“跟著我姓?”百裡辛莞爾,“挺好,沒給我們百裡家丟人。”

“那肯定的,”百裡辛的“我們”取悅到了小閻王,他立刻昂首挺胸,陰霾一掃而空,“不丟咱百裡家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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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我什麼事情啊,辛辛。”

百裡辛:“我想拜托你一點事情,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小閻王:“你說,我聽著。”

百裡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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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月黑風高。

濃密的烏雲中遮擋住了漆黑的夜空。

今晚的金海高級公寓格外的安靜和漆黑,公寓的窗戶上零星地閃爍著綠豆大小的昏暗光輝。

幾人趁著月色鬼鬼祟祟走進金海高級公寓,幾個人打著手機上的手電筒,在這些人的中間,眾星拱月地走著一個脖子上掛著大金鏈子的男人,男人低頭看著手機,一邊走一邊不耐煩地嘀咕:“金海高級公寓裡麵小公園的小樹林裡麵碰麵……進門後朝西走,一直走就能看到……”

他念完抬頭看了一眼前方,問身邊的小弟:“這是朝西邊走嗎?”

身邊的小弟不敢有一點怠慢:“是的老大,這是西。”

金鏈子男皺著眉看著一眼看不到儘頭的紅磚小路,疑惑道:“已經走了快十分鐘了,怎麼還沒到小公園?這個小區有這麼大嗎?”

身邊的平頭男道:“可能是隱藏建築風格,有些...

高檔小區為了住戶的隱蔽性,會將門口位置設計成看起來很狹窄,但裡麵的空間實際上很大。”

“是嗎?還有這種建築風格?”金鏈子依舊有些猜忌,不過猜忌很快就消失了,因為他在微弱的光線中隱約看到了那個小公園,“終於快到了,pos機、合同、收款碼都帶齊了是不是?”

平頭男趕緊道:“來的時候已經檢查兩遍了,都帶齊了老大。”

金鏈子男加快了腳步:“好嘞,現在才八點多一點,今天收工早的話,我請哥幾個去擼串去。”

周圍的幾個人趕緊回應:“謝謝大哥!”

隨著他們的靠近,他們漸漸在小公園的小樹林裡看到了一個模糊的身影。

靠近幾分,幾人才發現那個人正背對著他們。

在那人的身邊,放著一個鼓鼓囊囊的黑色手提包。

看清手提包的瞬間,幾人立刻興奮地加快了腳步,其中手上帶著一塊金表的男人興奮道:“老大,你看,錢!”

相比之下,金鏈子可謂是見過了大風大浪,並沒有多少興奮。

幾人走到那人身後就停下了,金鏈子衝著那人的背影喊道:“喂,我們來了,趕緊把錢交出來,二十萬,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背對著他們的人並沒有回頭的意思,他隻是僵硬地伸出手,朝著身側指了指地上的黑色手提包,沙啞難聽的聲音在這片黑暗的中響起:“都在這裡了,你們自己數數,隻多不少。”

金鏈子男人朝著平頭男使了個眼色,平頭哥趕緊走過去將黑色手提包取了過來。

可奇怪的是手提包看起來沉甸甸的,可實際上卻並不是太重。

難道是我最近力氣見長?

沒有太多的疑惑,平頭男很快將手提包拿到了金鏈子男人麵前。

麵前的人依舊沒有回頭的意思。

金鏈子男幾人互相對視一眼,齊刷刷彎腰圍著手提包蹲作一團。

平頭男打開拉鏈,就在他們欣喜三萬一年就增值到二十萬,還全都拿到手裡時,手提包裡麵的東西卻他們愣在了原地。

裡麵是裝了慢慢的紙幣,可根本不是他們能用的紙幣,而是一張張的冥幣!

黑漆漆的夜空下,手電筒照到了背包中頭戴金冠的神仙臉上,冥幣上的人側目微笑,仿佛是在嘲笑他們幾個。

金鏈子愣了兩秒,接著快速翻動手提包,手提包中,一張陽間的紙幣都沒有,全是冥幣。

“我曹,”金鏈子氣急敗壞地將手提包重重摔在地上,“給勞資冥幣?耍人耍到老子頭上,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我今天就弄死你,讓你知道什麼人可以招惹,什麼人不可以招惹!”

不用他自己出手,平頭哥幾人已經一馬當先地衝過去,用力抓住那人的肩膀,把人轉過來想要給對方來個拳貼臉打擊。

“咕嚕”一聲,好像有什麼沉重的東西從那人的身上掉了下來。

那東西落在草地上,發出了悶響。

舉著手機的人下意識操控手機想去看看是什麼東西。

當手電筒照到那東西的瞬間,所有人瞳孔驟然收縮,尖叫著就要轉身逃跑。

那是一顆頭顱。

頭發連著頭皮的地方已經扯掉了,頭頂血肉模糊,凹凸不平血肉無聲地告訴他們,這塊頭皮是用多麼殘暴的方式從頭上掉下去的。

頭顱的五官全都朝著一個方向扭曲,就好像有什麼東西一直甩動,讓他的五官進行了詭異的偏移。

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布滿血絲的充血眼球腫脹突兀,好像下一秒就要從眼眶中擠出來掉在地上。

最可怕的還是頭顱下麵的脖子地方。

殘破的脖子碎肉稀稀拉拉掛在下邊,裡麵的骨頭早就和皮膚...

分離,猙獰地暴露出深深白骨。

它的骨頭和皮肉麵並不齊整,傷口麵好像是被野獸啃咬後的樣子,也很像是被硬生生撕扯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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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那雙腫脹的眼球就這麼死死盯著他們,一動不動。

按著肩膀的平頭男是距離頭顱最近的一個人,也是他最先看到了頭顱。

當他看清頭顱的一瞬間,立刻尖叫著想要逃離。

可按在肩膀上的手掌,竟怎麼也掙脫不開。

手掌死死黏在肩膀上,或者說,肩膀死死吸住了手掌。

他瞳孔圓睜,一邊手腳並用地努力掙脫,一邊朝著同伴求助。

當他回頭看向同伴的時候,卻發現所有人在第一時間就其他而去,紛紛逃離現場。

口口聲聲說著好兄弟,真有事情發生,大難臨頭各自飛,跑得比誰都快。

平頭男絕望又心酸看著麵前的腳下的頭顱。

忽然,頭顱上的眼球轉動了一下,瞳孔正對著平頭男。

“啊啊啊!!!鬼啊,有鬼啊,救命,救救我!”

“嘻嘻嘻,跑不掉,你們要給都跑不掉。”那道沙啞的聲音再次傳來,這次是從平頭男的腳下傳來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人都死了,既然你們想要錢,那就都下來陪我吧,我肯定不會欠債,肯定會把錢還給你們的,嘻嘻嘻,嘻嘻嘻。”

逃跑的幾人轉身跑了沒幾步,忽然像是撞到了一堵看不見的牆。所有人硬生生地一撞,一個個被自己的反作用力撞得倒在地上。

沒有什麼猶豫,他們飛快地從地上爬起來,再次想要逃走。

可麵前那堵看不見的牆穩穩立在那裡,他們誰都走不了。

“是鬼打牆,鬼打牆!它是陳平,陳平來找我們索命了,他變成厲鬼了,他想殺了我們,讓我們給他陪葬!”

不知道是誰喊了一句,原本就驚恐萬分的混混們現在更加崩潰。

有的人腿軟地坐在地上,有的人已經跪下來朝著頭顱磕頭,還有的人腥臭的液體順著褲腿留下來,浸濕了腳下的草地……

那些一個個耀武揚威的人,看起來那麼無堅不摧,可在麵臨恐懼時,懦弱和狼狽一覽無餘。

平頭男看到自己的同伴也被留了下來,在經曆了極致的瀕死狀態後,他的內心忽然升騰起一種報複的快感。

我活不了,也能也都要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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