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7章 凶中之凶!(1 / 1)

要知道這“薛龍虎”可是堂堂一個大金丹,真要冠冕堂皇地誅他,好歹拿些驚天動地的罪名出來啊,被這麼雞零狗碎的罪名誅殺,彆說方承誌沒想到,就連薛龍虎自己都沒想到。

方大公子事後聽說,之所以薛龍虎的案子能這麼快了結,是因為薛龍虎自己壓根兒都沒想到案子的嚴重性,甚至都沒把這件事當成“案子”來看待。

他在強買強賣,礦山爭霸等等案子上,還為自己爭辯兩句,問到這件事上,卻是爽快承認,簽字畫押,白紙黑字都清清楚楚。

結果死到臨頭,他兀自不明白自己犯了什麼王法天條,還在那兒梗著脖子喊叫:“那兩個小童是我門人花錢買的,一個八十吊,一個一百二十吊,外加兩袋子好稻穀,比市價還高出半成,是買的,買的!”

都到了這份上,再說這些有什麼用呢,一個辛辛苦苦修煉了百十來年,好容易打熬出來的金丹修士,法力渾厚,神通廣大的真人,就這樣被人捆成豬玀,一腳踢進了鐵籠子裡,那鐵籠子“劈啪”作響,激蕩出了萬千電弧,瞬息之間,整個人就燒成焦炭,灰飛煙滅!

這大約便是“殺雞儆猴”。

旁觀者無不雙腿發軟,冷汗涔涔。

方大公子自然不喜歡薛龍虎,過去幾天大家狗咬狗的撕扯之下,甚至有些恨之入骨,但平心而論,薛龍虎死得這麼不明不白,令他都生出一股兔死狐悲之感,又是鬱悶,又是委屈,又是費解,不知道這些奇怪的“聯邦修士”究竟想乾什麼。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要殺要剮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沒必要用如此滑稽可笑的理由來作踐人啊,區區一對童男童女,要不是被薛龍虎買了命,恐怕早也自己餓死了,再說又不是薛龍虎親手殺死他們,分明是被千年蛇妖吃掉的嘛,這算是犯了哪門子的死罪?

方大公子用了好幾天才弄明白,薛龍虎之所以要死,並不單單是為他害死一對童男童女這檔子事,主要是他的“積分”扣光了。

原來在聯邦政府的什麼“特區委員會”那裡,對他們這些有違反誅仙令嫌疑的古聖修士,每個人都建立了一本賬冊,並規定了花樣繁多、包羅萬象的“功勞”和“罪名”。

諸如行俠仗義、檢舉揭發、維護地方秩序等等功勞,都可以折算成“加分項”,一項項加上去,累計超過千八百分,就算通過審查,恢複自由身了。

而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聚眾廝殺,擾亂地方秩序乃至坑害人命,燒殺搶掠之類的惡行,則是“減分項”。

所有古聖修士,不分煉氣還是元嬰都一視同仁,統統都有五百分的基礎分,倘若罪孽滔天,一樁樁一件件扣下去,扣到零的話(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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