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從顯示人的社會地位角度講,幾乎沒有哪一個單個的場合能比“雞尾酒時間”表現得更加充分,因為無論你喝什麼酒,喝多少,都能暗示出一個人的社會地位。舉個例子,如果你是一個中年人,要了一杯白葡萄酒(順便說一句,酒會提供的白葡萄酒越甜,說明主人的社會地位越低),那麼與此同時,你已經發出一個特彆的暗示:你是一個上層或中上層社會的人土。這就像在說,作為上大學(當然是一所不錯的大學)時培養起來的習慣,你曾經喝了大多昂貴的烈性酒,由於瀟灑地過量飲酒曾經到了酗酒的邊緣。現在,人到中年已經足夠老練,想改變一下口味喝些較清淡的酒。(乾白葡萄酒被認為是低卡路裡的飲料,因此被那些極端注意身材的人所熱愛)。現在有許多注意身份地位的人士放棄了喝烈性酒的習慣而改喝白葡萄酒,於是出現了一個由上層和中上層人士組成的不斷擴大的喝白葡萄酒喝得醉醺醺的群體,他們情願在人前喝度數低味道細膩的東西,不希望自己跌跌撞撞的步態和含糊不清的言辭讓人看到或聽到。他們最愛喝的一種白葡萄酒酒是意大利的Soave,它是進口酒中質量過關又比較常見且能叫得出名的一種酒,價格也比較便宜。還有一種受歡迎的酒叫Frascati。再者,當彆人痛飲烈酒時,要一杯Perrier蘇打水(上層人士)或者一杯Club蘇打水(中產階級),所傳遞的信息相當於要一杯白葡萄酒。這一舉動的意思是,我之所以檔次高和受人歡迎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我以前喝酒過量是好笑的、富於冒險性的和不謹慎的行為;第二,我有能力戒酒,這表明我是個既聰明又具有自我約束力的人。再者,由於眼下我很清醒,我一定比你們的社會地位優越,因為我會眼看著你們醉倒,而且司以告訴你們喝醉酒的樣子有多麼可憐。除了白葡萄酒和含碳酸質的水之外,上層階級的飲料還有伏特加(尤其是隻滲水的伏特加,如果加上湯力水便隻能算是中產階級了),血瑪麗(切記:絕不能在下午三點以後喝),蘇格蘭威士忌(特彆是加冰塊或加一點水的喝法)。把蘇打水加入蘇格蘭威士忌的喝法是不甚講究的。崇尚英格蘭傳統的人會認為蘇格蘭威士忌要優於波旁威士忌,後者是中產階級的典型飲料。大部分中產階級也是馬提尼酒的熱愛者,他們自以為聰明地把馬提尼酒叫做“martooni”。如果你在晚飯後喝馬提尼酒,那你準是個貧民人士,啤酒屬於大學生們的專利,一個在飲酒方麵有很好的洞察力的大學生,能通過觀察大家喝的酒的品牌準確地判斷出這個學校屬於哪個等級。比如,看你喝的是Molson’s、Beck’s,Heineken’s(人們俗稱為綠牌的啤酒)或Grolsch,還是Budweiser、Michelob、Strohs、Piel’s、或Schlitz。德懷特·麥克唐納通過觀察這一區彆抓住了約翰·奧哈拉所揭示的一個情節:耶魯大學的學生喝醉酒的方式和賓州州立大學的學生醉酒的情形完全不同。(還有一個識彆的辦法就是,如果其他方麵部沒有區彆,玻璃啤酒瓶於比易拉罐高級得多——這依然是崇古原則的體現。)中產階級有一個嗜好,就是愛把酒藏在廚房裡,他們總是在那兒慢慢地、一點一點地偷著飲用。如果酒瓶子擺在明處,那一準是Old Grand Dad或Tanqueray(此為有效的崇英派人士的標誌)等牌子的酒。真正的上層人士並不要求自己喝的酒非得是體麵的品牌,他們用便宜的當地產的酒款待客人時絲毫不覺得難為情。他們還常常用一次性的杯於喝酒,因為他們在乎的是盛在容器中的酒而不是容器本身。另一方麵,中上層階級人士喝酒時喜歡用那種早已過時的特大號的杯子,上麵印著彩色的鴨子,獵狗或船支的圖案。中產階級則喜歡用印有粉紅色條於的玻璃杯喝酒。上層貧民喝酒用的是果汁杯,你可以在小五金店或廉價商品店裡買到,杯於上大都點綴著橙子、草莓、小豬或帶太陽帽的小姑娘的圖案。而被水泡掉了商標的果凍或花生醬玻璃瓶,則是中下層貧民使用的喝酒器皿。事實上,通過飲料來區彆不同的社會階層,其實一點都不難,有一條涇渭分明的分界線把社會上層和底層劃分得清清楚楚,那就是飲料的甜度:較於還是較甜。如果你聽到一種叫做Seven and Seven的酒名感到陌生,如果你想到要一杯Seagrams Seven Grown(一種廉價杜鬆子酒。一譯者注)加七喜會皺一下鼻了,你基本上是個上層人士或者接近上層社會,或者至少沒有大多地對社會底層的大量含糖飲食妥協。波旁威士忌加薑汁的喝法相當受下層的歡迎,而上層的人們對它幾乎完全不知道。有些雞尾酒像daiquiris、stinger mists、brandy Alexandere和sweet manhattans等常常被人在晚餐前飲用,說明人們對餐前酒的基本原則不甚了了。(餐前酒的功能是開胃,因此應該飲用較乾的酒類,促進胃液的增加。-譯者注)隻有某些非貧民階層的又經常在歐洲旅行的人,才有可能掌握開胃酒的原則。美國下層社會對甜東西的消耗量大得驚人。根據拉普爾消費調查的統計,百分之四十的美國人(當然其中多數是貧民)每天至少要喝掉一罐可口可樂或類似的飲料。美國的貧民幾乎不會碰麵包,除非裡麵加了糖或者蜂蜜。在中西部地區情況更糟,那兒的酒吧裡白蘭地常常比威士忌賣得更好,而於葡萄酒幾乎賣不出去,事實上,你可以根據每個家庭對糖的消耗量來劃一條可靠的社會等級分界線,當然孩於可以除外,因為無論出身於哪個階層,年輕人都喜愛喝較甜的酒。這一口味無疑表明了從喝蘇打飲料的孩子變為喝酒的成熟男人的過程。上吊自殺的前兒童電視劇明星特倫特·萊曼的女朋友提供給我們一個很好的證明,她說:“他開始狂飲Seagram’s加七喜。有一天,他衣冠楚楚地醉倒在衝浪浴盆裡。”【用餐因此,當我們看到電視廣告在吹噓一種叫“一滴蜜”的餅乾時,我們知道,它的觀眾無疑或是下層社會的人們或是所有階層的孩子。我們知道,關於吃喝與社會等級之間的關係的研究做得還很不夠。其中戴安·約翰遜是一個值得信賴的專家,她最近在《紐約書評》上評論了二十四本菜譜和一些關於食品的書。這些書是專門給中上層階級看的,戴安·約翰遜發現,書中都強調了“高雅”的格調。當你為朋友舉辦晚宴時,從他們坐在桌旁的那一刻起,他們就不再是朋友或一些與你地位相同的人。他們變成了觀眾,這時,你的職責就是要用富麗堂皇的餐台布置和豐盛的菜肴給大家留下一個非常好的印象,從而體現出你的等級優越感。從大量對“高雅”追求上,戴安·約翰遜得出結論說:“美國人生活中的社會等級差彆……似乎正在加深。”不僅如此,由於等級產生的焦慮也在急劇上升。“吃喝本身在這裡並非是問題,”戴安·約翰遜在書中寫道,“而是這些光彩奪目又過分昂貴的東西表明了焦慮,”擔心主人的地位會因為粗心大意的餐桌擺放和食品安排而受到輕視。因此,餐桌上會出現大量的蠟燭,鮮花、高貴的餐巾和桌布、銀製的燭台和椒鹽瓶、甚至盛鹽的小銀碟,碟於邊上放著小銀匙。當然也會有愈來愈繁瑣奢華的餐酒用具,如盛放餐酒瓶的籃子,即使裡麵是一瓶本地酒店買來的過上一百年也不會讓人產生一絲懷舊情緒的酒;還有套在瓶頸上的銀製酒嘴,保證一滴寶貴的液體也不會流失;還有鍍銀的開軟木塞器;還有銀製的酒瓶底托;甚至還有銀製的餐酒杯托墊,不一而足。像這樣一些東西一般會在晚上八點鐘左右安排就緒。在這一時間開始吃飯是一個明確無誤的可信賴的高等級的標誌。再者,桌上有沒有諸如番前醬瓶和煙灰缸一類的東西,尤其是形狀像馬桶的煙缸,似乎在邀請進餐者“把你的屁股(煙蒂)放在這兒。”(英語中煙蒂一詞“butts”也有屁股的意思,這裡作者取雙關語。-譯者注)住在收容所裡的赤貧者和看不見的底層一般在晚上五點半吃晚飯,因為照顧他們的貧民階層職工要早點收拾完畢,好趕在傍晚時分去滑滾軸溜冰或去玩保齡球。這樣,貧民階層多半在晚上六點或六點半吃晚飯。電視劇“傑克和索菲亞”這樣的家庭儘管算得上是中產階級,因為傑克是保險推銷員,但因為他們在六點鐘吃晚飯,因而隻能算是上層貧民了。再則,貧民階層吃晚飯不能單看在什麼時間吃,還要看他吃飯花了多長時間。他們很可能在八分鐘之內就吃完了一頓飯,從罐頭裝的西袖開始,到放了許多糖的速溶咖啡結束。因為貧民家庭吃飯的時候從來不進行交談,也不評論、欣賞和讚美食物,所以速度快得出奇。對他們來說,吃飯隻是為了補充營養,雖然在聖誕節,複活節或猶太新年這樣的重大節日裡,把“上好的平時不用的紙餐巾”拿出來時,他們的晚餐會稍微延長一點。你的社會階層越低,一年裡你經常和親戚一起吃飯的時候越多。常常不是因為貧困才這麼做,而是出於擔憂:擔心自己教養低而失禮。除非一個人社會地位穩固,否則他寧願和社會學家所說的“親族網絡”呆在一起。“燭光”相伴的晚餐以及其他一些為了在餐桌旁消磨時間的懷舊的設計,屬於中產階級或者更高的階層,無論如何,如果你在大白天迸餐,燭光就顯得絲毫無用了,中產階級一般在七點甚至晚到七點半吃晚餐,中上層人士在八點或八點半吃晚餐,而有些中上層人士以及上層和看不見的頂層,會在九點甚至更晚的時間進晚餐,光是雞尾酒會就會持續至少兩個小時,有時他們甚至完全忘了吃晚飯。不過比較體麵和為人著想的上層人士通常在八點左右進晚餐,因為他們不忍心讓傭人們下班太晚,如果某個人家先是餐前酒喝到夜裡十點,然後吃飯吃到淩晨一點半,清晨3點才打發清潔工回家,那你可以肯定他們家是個暴發戶。【食品通常位於社會頂層的人們的飯食並不怎麼樣,他們吃的東西就像他們的談話內容一樣單調、乏味和豪無新意,科尼裡斯·文德比爾特·惠特尼在他的《與百萬富翁共同生活的一年》這本書中紀錄了那些讓他難忘的飯食,聽起來大體如下:蟹肉角,雞肉火腿餅,萵苣葉沙拉,最後是一個巨大的冰淇淩蛋糕。而這個有錢人,幾乎可以吃世界上任何可以想得出的東西,從大象肉排到澆玫瑰汁和撒了小金片的菜,但卻小心翼翼地紀錄下了這樣的晚餐:“真是一餐好吃的晚飯,有炸雞配青豌豆,沙拉和新烤的蛋糕。”而他的早餐是:“桔子汁,半個西袖,麥片粥,雞蛋,鹹肉和咖啡。”(這些是西方最為普通的早餐食品。一譯者注)異國情調,顧名思義就是源於域外的風格,在我們考察中上階層的時候開始頻繁地出現。這種生活情調可以由初來乍到大城市的中產階級外州女孩體現,她們的生活手冊就是《紐約人》雜誌。作家羅傑·普萊斯這樣描述她們在烹好方麵的冒險:在這個城市(指紐約。-譯者注)住了幾個月之後,一方麵為了節省開支,一方麵感到煩悶,她開始研究吃的學問,想搞個異國情調的特色菜式,以至她那不大的廚房都快承受不住了,如:pael,一種地道的咖喱飯,還有勞雷恩烤餅,約克郡布丁烤牛肉。當有男人光臨時,她就會為他們露一手特色菜,伴著燭光和情人帶來的葡萄酒。在幾次不願承認的失敗之後,她終於放棄了“特色菜”,又做起了意大利麵條,上麵澆滿了她用漢堡牛肉未和罐裝西紅柿做的醬汁,再撒上過量的奧利加諾奶酪粉。在中上階層中有一個共同的觀念,覺得切片包裝的麵包是不受歡迎的東西,雖然有些起了古樸動人的名字可能得到寬恕,如“阿諾德的磚烤爐”或“胡椒嶺農場”等牌子的麵包。“泊來”在這兒是一個非常神奇的字眼(阿諾德和胡椒嶺均為英國地名。-譯者注),有時候很多東西隻要是泊來品而不是國產貨就會倍受青睞。於是鵝肝醬、不脫脂奶酪、葡萄酒、羊肚菌、意大利麵大為時興。但不是所有的外來食物都吃香,比如墨西哥taco和意大利匹薩餅,以及做得很平庸的中國菜。眼下日本菜進來了,而中國菜除了川菜以外部開始走下坡,更不用說墨西哥菜了——被認為無可救藥地低俗,而度數過低的葡萄酒和啤酒也屬於此列。另一方麵,當我們進入中產階級和貧民的世界裡時,吃飯時喝的東西就變成了汽水一類的飲料,比如可:1可樂或乾薑水、黑山莓汁或者香甜汁,再不就是貧民們的鐘愛:啤酒,當然都是罐裝的。我們前麵在討論居室裝演時提到的中產階級懼怕意識形態,他們在飲食方麵也有相應的懼怕:味道強烈辛辣的食品,這個階層喜愛的東西平淡無味,而且必須做得很軟很爛。在中產階級的餐桌上如果誰提到大蒜,肯定會讓主人不知所措。即使連洋蔥也用得很少。不過罐頭裝的水果比新鮮的水果更受歡迎,究其原因不外乎兩條:一是罐頭水果更甜,二是更平淡元味。食品供應商並非通過想象而是通過經驗得知了,隻要把任何口味的食物做得溫和一些就能增加銷售量,而用“辛辣”、“強烈”等字眼就會有風險。再往下走一兩個等級,“辛辣”又回來了,帶有民族風格的食品也開始大行其道,比如波蘭臘腸和辣泡菜一類的東西。這恰好是中產階級回避這類口味的原因,他們堅信這些口味和下層社會、非昂格魯一薩克遜的外來人,新移民等階層連在一起,這些人大多可以從他們那毫不含糊的非上流社會的飲食口味辨認出來。不久就會產生整整一代人,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基本上被冰箱食物養大,會認為“魚”是一種白色的軟乎乎的東西(在美國超級市場裡,魚通常被整理成一塊一塊沒刺沒皮的白肉出售。一譯者注),就像麵包一樣。【甜食冰激淩,立刻就能又甜又軟,於是成了中產階級最喜歡的食品,某種你喜愛的冰激淩一定包含著等級意義。香草冰激淩被上層所鐘愛,巧克力冰激淩總體說來低於香草,草莓和其他水果味的冰激淩接近底層。如果你想挖一挖紐約市市長愛德華·考克的階級背景,不需要去考察其他方麵,你隻需看看他最喜歡的冰激淩:巧克力和黃油杏仁。當電影《邦尼和克萊德》的導演阿瑟·潘想刻劃一群由貧民組成的匪徒時,他隻需設計一個他們出去買桃子冰激淩的細節就達到目的了。說到這裡,你就可以想想“卡菲”冰激淩蛋糕會帶來多少令人窘迫的等級困境了。(卡菲冰激淩店多賣水果味的冰激淩,被作者暗指等級低下。一譯者注)【購物場所倘若冰激淩是一個生動的等級指標,則當然在什麼地方買冰激淩以及其他食品也能說明問題。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我所居住的郊區,幾乎難以看到明顯的等級信號,上層階級和有些中上階層的家庭用電話訂貨,然後由那些禮貌的嘴上掛著親切問候的男人送貨上門,並且直接把貨物放進廚房的冰箱。十年前,這個地區有六家這樣的送貨商店,而今隻剩下一家(參看第八章《貧民化趨勢》)。中上階層裡偏低的人士和中產階級,自己上超級市場去把東西買回家,他們常去的超市是A&P,而貧民階層一般去Acme或Food Fair購買食物,原因是東西稍微便宜一點,肉類的等級低一檔,更重要的是,貨架上看不到充滿異國情調的泊來品,或者任何嚇人的外國東西。還有一個原因為什麼上層人士更願意用電話要貨,他們喜歡盛氣淩人地頤指氣使,而且還樂於通過正確他說出進口食品的名字炫耀自己,比如某些不尋常的奶酪。【下館子現在我們該考察一下出門“下館子”的情形了。下館子是中產階級和貧民階層的專利,他們利用這個機會玩類似“當一天國王或皇後”的遊戲,通過點菜和侍者的服務感受一陣子被人伺候的滋味。通過經常上那些號稱能做地道的美食菜肴的餐館,中產階級最熱中於假裝那些比自己社會等級更高的人士,比如設法讓彆人把自己看成品味更細膩更老練的中上層人士,他們玩這樣的遊戲樂此不疲。目標在於抓住中產階級顧客的餐館裡,常常會有燭光和火焰,伴隨著大量由管風琴和弦樂器演奏的音樂。一個隻有高中學曆做行政秘書的女人告訴斯塔茲·塔克爾:“我常常和生意人一起吃晚飯,我非常喜歡。我喜歡那些餐館裡的背景音樂,聽著讓人很放鬆,還有點溫馨,一點都不會打攪你的談話。我喜歡那種氣氛,還有創造了這氣氛的人們,他們都是你周圍經常碰見的人。”中產階級就生活在這個小小的胡桃殼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中產階級進餐館根本不是衝著食物去的,他們去那兒是因為餐館裡的裝演“藝術”或者管弦樂隊而不是大廚的手藝。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餐館,它隻想赤裸裸地通過餐廳裡的裝飾顯示它過分的驕傲,而不去設法提高自己的廚藝。它裡麵的每一個餐室都用顯而易見的贗品冒充各種曆史風格,如殖民式,維多利亞式。都鋒式,並且屋裡的每一處地方都希望喚起你對細節的注意,像地毯。牆紙和家具。其中有一間屋裡裝飾成“叢林”的樣式,裡麵有樹和奇花異草,還建造了一個瀑布。湍急的水流衝進了一個長滿青苔的池於。一個批評家評論道:“看起來像塔讚的電影場景,應該再到處掛上熱帶藤蔓。”在這樣的地方,吃的東西肯定是些毫無特色的蹩腳貨,有稀又軟,淡而無味,還會貴得離譜。端上來的菜一定是些事先做好的半成品,然後由一隊熱力工程師而不是廚師在微波爐裡加工出來。因為中產階級相信出門吃飯一定要去“高尚”的餐館,因此這個概念被顯著地使用在廣告語裡,為了能把中產階級顧客拉進來。高尚而完美(Elegance Par Excellence)高尚的新蒙雷夫餐館把傑出的美食帶到印第安納波利斯城。經典的法式菜肴,達到國際標準。無懈可擊的服務。用微光閃爍的絲綢。水晶和銀器構成的就餐環境。廚政人員經驗豐富,來自歐洲、紐約、芝加哥和辛辛那提優秀的餐館。所有這些語言,除了最後一句話的措辭方式暴露了行文上的墮落,都是用來吸引中產階級對“高尚”的偏愛,比如所胃“皇家”感覺。“蒙雷夫”餐館毫無疑問是一間冒充高尚的地方,在那兒吃飯時你肯定不能自己給自己倒酒,而是要由裝得很在行的恃者來擺布,儘管時不時地過來倒一回,但從來不是合適的時候,而且把酒倒得一直快溢出了杯子,在西南部靠近美國和墨西哥邊境的地方,這種類型的餐館會提供Filet Mignon(法式牛腰肉),其質量可想而知。(靠近美墨邊境地區的居民多為窮人,作者暗示那種餐館根本不會有此菜式,隻是用此菜名來附庸風雅。一譯者注)有時候中產階級不去上述類型的餐館,卻會常常光顧一種“劇場菜館”(diheater),在這種地方,無論是演出還是菜肴,保證都是平庸的業餘水平,符合中產階級懼怕挑戰的標準,因此他們便願意經常光顧。至於貧民階層的餐館,至少沒有妄自尊大的成分。那裡沒有燭光和鮮花,沒有假冒的法語口音,菜單上沒有拚錯的法文詞彙。在這種地方,服務生就是普通人,像顧客一樣,如果你去得久了,常會和他們變得很熟識。“親愛的,你媽媽的坐骨神經疼好點了嗎?”他們會說道。顧客和服務生雙方都希望彼此能有好感,而不是敬而遠之或者彼此輕慢。猶如在家吃飯一樣,貧民在外麵吃飯也是比較早而且很快。在中西部的一些次要城市裡,上層貧民生意人的午餐絕大多數都會在下午一點半之前結束,那之後所有的餐館都變得空空蕩蕩的了,隻剩下工作人員們為晚餐擺放餐桌。而晚餐則極少有超過六點鐘還沒有結束的地方。貧民們在餐館吃飯從來不會點他們不熟悉的菜,也就是說,他們隻吃從前在大學食堂或者軍隊夥房裡常吃的東西,像碎牛肉餅,洋蔥牛肝或鹹肉條牛肝,“瑞士”牛排,星期五烤魚,以及意式奶酪烤麵。所有這些食物都是鬆軟的,顯然在上桌前已經在蒸汽保溫盤裡放了一陣子了。有些較高級一點的貧民餐館裡會讓人用不鏽鋼餐具,用來替代通常的一次性餐具,也有的地方會有一個自選沙拉吧,提供離首葉和其他不同種類切好的蔬菜,當然都是冷凍的,而且味道大同小異。在這種地方,你喝的咖啡淡得可以看見杯底,而且會在給你上主菜時一同端上桌來。【電視食品廣告我們從電視廣告中可以對貧民階層的飲食習慣略見一斑。真正為食品本身做的廣告沒有幾個,而助消化的廣告倒是滿天飛,這麼大量的地方性消化藥廣告,在我看來是美國獨有的現象,至少我沒有在英國、法國、意大利。或德國看到過。隻有美國會為了窮人的需要發展起一個龐大的億萬美元的垃圾食品工業,然後再用龐大的垃圾藥工業去征服垃圾食品造成的禍害。你大可以推理出,好多貧民人士就是看了電視廣告中吹噓的一種甜蛋糕圈(正是需要服消化藥的食品)而趕出去吃早飯,使得希望孩子在家吃早餐的媽媽經常白忙乎。人們竟然會為了缺鹽少味的臘腸出去吃早飯,而不在家裡吃可口的家常煎香腸。我們可以看看範伯倫對此的解釋,他專門研究公眾消費問題。他發現,為了滿足自己的願望,社會階層低的人比社會階層高的人更容易被引誘去展示自己的購買能力,即使是在觀眾最少的早晨,而且很可能僅有的觀眾也是響應相同的廣告而來的貧民。【超級杯派對在把話題從與電視廣告相關的吃喝轉到其他領域之前,我們應該停下來看看每年一月份舉行的傳統社會活動的等級含義。我指的是“超級杯大賽”派對。它儘管也出現在中產階級中,但最主要的還是貧民階層的慶祝活動。當然不會發生在最下層的貧民家庭裡,因為窮困潦倒的人是從來不“娛樂”或者邀請客人到家裡來的(當然親戚除外)。在這些超級杯聚會上,大家通常是自帶酒水的,但有時組織者為了顯示自己的財力和氣度,也會自己出錢辦一個豐盛昂貴的派對。女主人會操辦一席精美的自助餐,男主人會提供啤酒給客人,有時甚至是波旁威士忌和生薑水。此外還經常會租一個大屏幕彩電(大約要四百美元),使每一個人都能看清楚上麵的節目。在有些貧民社區裡,人們把“超級星期天”看成是一年中最重大的一天。嘲諷這一天意味著會招致打架鬥毆。人們聽說過有人辦嘲諷超級杯的派對,不過一定是在紐約市或者類似的非美國化的地方。可笑的是,整個超級杯派對期間電視都是關著的,人們喝著伏特加,談著生活裡的一切事情,就是沒有體育運動。【度周末就這樣,飲食習性幾乎毫不含糊地展示了你的等級地位。同樣,你去“度周末”、“避暑”、“旅遊”的方式,你對體育運動的偏好(不論你喜歡一試身手還是居為看客),都有如上的效果。“度周末”這個等級概念在過去百來年裡經曆了一個可悲的,落泊的貧民化過程。這一術語於興起於1878年,一個可謂標誌著高級資產階級文化繁榮的時刻。那時候,“度周末”可能意味著在鄉問豪華的彆墅度過一夜。去度周末的客人可能會需要今天仍能在英國的《德布雷特禮儀和現代風範》(1981)中讀到的此類建議:“如果您打算在一處高朋滿座的豪華住所逗留,您在準備行裝時最好牢記,您的手提箱可能會被彆人打開。”(這就是說,不要攜帶惹人難堪的性生活用品)。自這類一度為今大的上層或中上層階級模仿的豪華排場開始到今天,“度周末”已經成為了一個主要與中產階級或上層貧民相關的概念了。它意味著現代企業的雇主有義務遵循習俗和傳統,賜給他們那些領周薪的奴隸一些短暫的自由,如今,度周末基本上被認為不過是貧民階層的休閒項目。《紐約時報》和《舊金山記事報》一類報紙流行的“周末”版就清楚他說明了這一點,連篇累犢的商業報道和廣告,無一不在告訴那些被視為沒有頭腦的消費者應該於些什麼。而先前,那些度周末的人們似乎不需要商人和新聞記者的指導,就知道如何打發自己的時間。五十年代,自從一種叫做“周末”牌的廉價香煙在法國市場露麵,“周末”就開始被當作一個時髦概念處理了。對於高等階層來說,他們既無雇主又不必連續工作,周末也就不是一個太有意義的概念,它對上層的影響隻局限在銀行會在周末關門。如果說“周末”主要是一個貧民階層(因為是雇員)的概念,那麼“避暑”就是一個中上階層或者更高階層的概念。麗莎·伯恩巴赫和她敏銳的同事指出:“夏季是預科學校一年中的高潮……它意味著。生活裡除學習外的其他一切事情。你會根據在哪兒和如何避暑來選擇衣服。車子、朋友。寵物,選擇吉普車,是因為你要去地形起伏的地帶度過夏天。選擇越野車是因為你要去道路顛簸的地帶旅行;選擇帆船是因為你要在暑期揚帆出海。”並不是說貧民階層就不按他們的方式去避暑,而是說,他們很少每年去同一個地方避暑,上層選擇的地方不但像是他們的家產,而且看上去更像是他們家前幾輩留下的遺產。貧民階層“避暑”絕不會長達三個月之久,而是一兩周,至多四周,他們在專為他們修建的地方度假,例如迪斯尼樂園,當然是“租”房間住,離開時就退掉,根據貧民的準則,大眾肯定知道什麼是最好的,因此隻要彆人都光顧的地方他們就去,一旦去了,他們就會排在每一條隊列裡跟著走。【旅遊就像我在其他章節裡指出的情況一樣,如今旅行已經徹底淪為了旅遊觀光業,以至於如果不是有心挖苦,人們幾乎不會想起這個古老的說法。所以,我乾脆把這項活動稱作旅遊觀光業。各個社會階層都是這個行業的犧牲品,但貧民階層受害最淺。這似乎更多的是因為他們懼怕這項活動可能提供的他們不熟悉的新花樣,而花不起錢的原因倒要退居其次。所有能夠預想到的東西就是他們想要的,而不是那些讓他們始料不及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旅遊業現在能提供的,恰恰就是所有可以預想到的東西。阿瑟·B·肖斯塔克在《藍領生活》(1969)中談到,貧民階層傾向於選擇這樣的休閒體驗:“它們能夠驗證那些已經獲得的知識,而不是會與哪怕裡的事物相衝突的東西,陌生的事物可能會給貧民階層帶來嚴重的威脅感。旅遊業,他們認為,充滿了數不清的威脅:“你得跟陌生人打交道,靈巧地扮演各種各樣的角色,還要精明強於地處理料想不到的新問題……害怕‘上當’的感覺,……外省人那種對於該去哪兒一頭霧水的無知,認為其他地方都不值一遊的、毫無根據的自負,和對家鄉版風物的偏好。”這些恐懼,經常限製了貧民階層的出遊。他們要麼與親友結伴外出,要麼自己駕車趕赴親友的葬禮。如果的確旅行了一次,他們會回味數年,不停地緬懷飲食、裡程數、消費和汽車旅館的豪華等等細節,比如:“他們居然會在馬桶座圈上鋪放一長條紙”,他們會這麼說。旅遊觀光的階層絕大多數是中產階層。他們已經使夏威夷變成了像羅傑·普萊斯不懷好意的命名一樣,“大眾的瓦爾哈拉神殿”(瓦爾哈拉神殿,北歐神話中主神兼死亡之神奧丁接待戰死者英靈的殿堂。-譯者注)。正是因為中產階層,豪華遊輪生意才有利可圖,因為這個階層的人們設想,他們會在遊輪上與中上階層共處,卻沒意識到後者有可能要麼正從伊斯但布爾一處清真寺旁的彆墅尖塔向外跳望,要麼正隱身在尼泊爾的某個山穀,或者乾脆正呆在康涅狄格州奧德萊姆鎮的家中玩十五子遊戲和翻看《市鎮和鄉村》雜誌。觀光業深為中產階層喜愛,因為他們能夠從中“買到感覺”,如C·賴特·米爾斯所說的“哪怕隻是很短的時間,更高階層的感覺。”他又指出,旅遊(或度假村)行業人員和他們的顧客們合作上演一套裝模作樣的把戲,並按中上階層(或者上層)才熟悉的程序,煞有介事地表演大量的“侍候進餐”,白色餐桌台布,“發泡葡萄酒”,假魚子醬。隻消注意旅遊業廣告中“昂貴享受”(以及“美食”)一詞出現得有多頻繁,就會明啟我究竟在說什麼。這是因為,比起住房、汽車或其他顯眼的地方性消費項目,中產階級更嫉妒更高階層的出外旅遊。理查德·卜科爾曼和李·雷沃特在他們的作品《美國的社會階層》中發現,這種嫉妒不止是經濟上的——還是“文化上的”:上層人物對遙遠地域的經驗“象征了文化上的優越地位,”上層人的旅遊習慣“似乎表明,遊客已經在這種環境背景中感到很舒適了,或者他的感覺正在變得越來越如此。”上層的人們通常自己出遊,不加入什麼團體。這很自然,因為不管在什麼團體裡,總會有些你懶得去結識的人物。當然也有例外,比如由某大學組織的“藝術觀光團”,遊伴常常是一些資格相當的成員,帶隊也不會是導遊,而是“講師”或“藝術史專家”。上層人士感到,參加這類觀光旅遊團會暗示你的無知、智力上的懶惰和缺乏好奇心。這就像參加一次平庸俗氣的“導遊觀光”所暗示的情形一樣嚴重。但是,由於你是在觀看藝術,同時還能從地位較高的高等學府的聲望當中借來幾許聲望,等級趣味上終究還有應計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