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這篇序是有點沉重的序——完全跟書的內容相反。這本書是一本很快樂的書。因為我希望在讓我起心動念想寫這本書的沉重氣氛下,它會是一個快樂的故事。天才。跳級的天才。天才這個概念被很多戲劇所運用,我相信言情裡,寫天才,尤其是那種一跳四五級、七八級的天才主角很多。淩某人看看自己寫過的故事,幾乎不太寫主角是天才。其實,就像我對“黑道題材”有心結一樣(關於此點,請見《大王不敵太後》的後記),我對“天才主角”也一直有著想不開的點。先說,在這裡提到的天才,不是那種“比普通人更聰明一點”的程度而已,不是那種“人家讀小學二年級他讀小學五年級”那樣的程度,雖然在現實生活裡,這也算是一種難得的天分了。我所說的天才,是真的就是天才,十歲讀高中,十二歲讀大學,十五歲讀博士那種一路跳級跳到天上去的天才。當然,可能讀友們要摔書了——厚!裡這種天才主角好多,五歲上大學的都有,我們看膩了啦!下一本!等一下啦,嗚!(趕快哭著把讀友們抓回來)淩某人自己比較有印象的,關於“天才”的故事,是一個非常早期的美國喜劇影集,很抱歉它早到讓我甚至忘了它的中文譯名是什麼。那個影集是以一個高中的班級為主,裡麵有個十歲的天才女高中生。其實我已經不是很記得那個影集的內容是在演些什麼了,隻記得它是個典型的美國笑鬨劇而已。親愛的讀友們,你們是知道淩某人的。我總是喜歡去注意一些跟主題無關的、旁枝末節的問題。我一直在想:一個小女孩,有著超齡的智商卻是十歲的心齡,她跟一群十五、六歲的青春期同學一起成長,會快樂嗎?那群十五、六歲的同學,又是如何去看待一個才十歲就已經跟他們念同一本課本的小女生?她要如何從大她那麼多歲、連看電影逛街都不會想約她一起的同學那裡,得到歸屬感?後來,有一個人回答了我的問題。他是個馬來西亞的華僑。他在十三歲那年進麻省理工學院就讀。他在十五歲那年攻讀康乃爾大學的博士。他是個天才。對,就是我們在不管是言情或任何裡,很常看見的那種“從小就跳級、一路過關斬將、十幾歲就世界知名”的天才。隻是,在裡,接下來的劇情通常是伴隨著因為極度的天才所以賺了很多的錢,是男人的話就有個美女主角配給他,是女人的話就有個知名企業老板的男主角,然後結婚生子,從此過著睥睨群雄、幸福快樂的美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