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至少得死一個(1 / 1)

“去第二家。”

然後是第三家、第四家,翟遠在不同的報館裡進進出出,直到身後跟了六七個不同報館的記者。

香江這座城市雖然不大,但報社卻比比皆是。

尤其這兩年影視業興起,八卦小報、雜誌更如雨後春筍,每天出版的大小報紙超過五十份。

“靚仔,你真的見到譚永麟帶了兩個學生妹上酒店?”

“會不會認錯人呀?你再仔細想想,免得浪費大家時間。”

“是嘍,人家大明星的行程你怎麼知道,不是騙我們吧?”

記者們把翟遠圍在中間,七嘴八舌。

翟遠麵色悲痛,眼神中帶著仇恨和堅定:“他帶走的其中一個學生妹,就是我女朋友。”

沉默震耳欲聾。

幾個記者麵麵相覷,下一秒紛紛露出激動之色,看向翟遠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座金礦。

甚至連第二天的頭版標題都已經想好:

《譚永麟偷食兩女玩到腳軟,未成年苦主捉奸驚心膽寒!》

隻要拍兩張照片,就能把標題玩出花來,這是港媒的傳統藝能。

就好像後世四大天王裡的阿城,與女友阿琳戀愛時,兩人在家裡待了一天多時間,翌日新聞標題《阿琳屠城33小時!》。

某女星胸部扁平,被港媒起外號叫‘零波排骨’,後來這位女星用科技改頭換麵,但等她生孩子的時候,港媒又跳出來貼臉開大,稱她是‘人造人造人,錐子臉追子’。

主打一個油鹽不進。

“總之你們不肯幫我的話,我去聯係其他報館。”

翟遠咬著嘴唇,微微昂頭,作出副受了委屈,卻又倔強不肯低頭的表情。

黑社會是香江常見的問題,引不起記者們的興趣,況且報道出去說不定第二天報館都被燒光。

但明星八卦不同,吸睛且安全,頂多收幾封律師函,那玩意拿來擦屁股都嫌硬。

翟遠篤定,這些小報記者絕不會放過這條新聞。

果然,他話音剛落,幾個記者立刻把胸脯拍的梆梆作響,義正詞嚴。

“哥哥仔你放心,大家都是男人,當然要互幫互助,我現在就陪你去酒店抓人!”

“這班明星實在過分,我幫你曝光他!”

“靚仔,天涯何處無芳草啊,如果你肯讓我做個專訪,我把我妹妹介紹給你!”

這時候他們反而不去懷疑會不會受騙。

畢竟哪有男孩子會用自己的清白去造謠啊。

“多謝各位大哥!”翟遠感動的揉了下眼睛:“麻煩你們在這裡等我五分鐘,我去隔壁買點東西,然後立刻帶你們去酒店。”

他說完直奔馬路對麵的一處市場,三晃兩晃便消失在人潮裡。

“搞什麼鬼啊?”一名記者伸長脖子望向對麵。

“他會不會是去買凶器?這種年輕人最容易衝動。”另一名記者緩緩說道。

“玩的這麼大?如果是真的,要不要攔住他?”

所有人陷入沉默,不再開口。

對記者來說,第一手新聞就意味著名與利,鬨得越大他們賺的越多,在報社的地位也會水漲船高。

講良心就不要撈這行,沒有主動往翟遠手裡遞刀,已經是他們的道德底線。

過不多時,翟遠重新出現在馬路對麵。

但與之前不同的是,他身上多了一件黑色外套,連吊牌都沒來得及撕。

“各位大哥,可以走了,我給你們帶路!”

翟遠緊了緊外套,招呼記者們往市區方向走去。

幾名記者緊隨其後,目光不住打量翟遠身上那件有點寬大的新外套,心中猜測他多半將凶器藏在了裡麵。

學生仔為情所困,當街刺殺樂壇天王?

記者們互相對視,皆看到對方眼裡閃爍的光芒。

宛如嗅到血腥味的蒼蠅。

天王和學生,今天至少得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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