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圖窮匕見(1 / 1)

朕真的不務正業正文卷第九十八章圖窮匕見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

這是一句俗語,說的就是民間私藏甲胄,尤其是全身甲,私藏一甲等於藏了三把弩,至少就是流邊,永不歸籍,若是藏了三副甲胄,那就是死罪不赦。

刑部尚書王之誥,看著卷宗看了許久說道:“大明律: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毎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

明初的時候,明承唐製,大明律中規定: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弩一張,加二等。甲一領及弩三張,流二千裡。甲三領及弩五張,絞。

洪武二十二年,絞刑廢除,私藏軍器,改為杖一百,流三千裡。

弘治年間的《問刑條例》把這個罪又修改了一下,將弓弩從私藏軍器的名單上劃去,隻有重甲和火器違禁,規定了最高判罰,為杖一百,流放三千裡,也就是雲貴川黔等邊方之地,永不歸籍。

時代在發展,弓弩已經不屬於違禁之列。

譚綸滿是驚訝的說道:“打孔、粗磨、穿孔、錯穴、並裁劄、錯稜、精磨,甲片才製作完成,還有要用皮革條編製成盔,內外還要有麵料襯裡,以銅釘嵌合,這一副甲胄,最少需要四十名工匠,一年時間打造,他顧氏要做什麼,藏了百副!”

王之誥搖頭說道:“顧氏自陳是為了防倭。”

這個理由非常的恰當,倭寇鬨得最凶的時候,也進攻過鬆江府,當時羅拱辰還率軍星夜馳援,鬆江府縉紳為了感謝羅拱辰,還給他起了個牌樓紀念。

倭寇至嘉靖四十一年逐漸平定,戚繼光和俞大猷又清剿餘孽,後來逐漸安定了下來。

顧氏說自己為了防倭患,準備了甲胄,也說得過去,也算是情有可原。

這又是一個形而下的實踐,與形而上的認知上的矛盾,大明的律法規定不可以藏匿甲胄和火器,可是倭寇四起,東南千裡狼煙,準備一些甲胄和弩來防止被倭寇搶了,也是應該。

張居正頗為認真的說道:“眼下倭患漸平,大明也在鬆江府設立了軍鎮,常駐了三千餘精兵,防止倭寇侵擾,彼時朝廷不能安定海疆,若還不讓自保,不合於道。”

“不如這樣,嚴令各家各門,還甲弩火器歸公,三月期止,若是再有查處起貨,則以藏匿軍器罪名論處如何?”

“理應如此。”王之誥同意了張居正的認定,藏匿軍器的確是重罪,但當時東南的主要矛盾就是倭患侵襲之下的種種社會亂象,胡宗憲、譚綸、戚繼光、俞大猷等等,在東南平倭的時候,也有富戶提供甲胄給募兵,最終完成了平倭。

這次的顧氏滿門的確是藏了不少的甲胄強弩,但也可以說是為了備倭。

海瑞卻略有些不讚同的說道:“顧氏私藏甲胄理應責罰,若舍有罪而不懲,何以統馭萬民,法固有可寬者,亦有不當寬者,這是元輔對陛下剛剛說過的話。”

“確實,顧氏私藏甲胄有可寬之處,可倭患漸平,顧氏仍私藏於家中,不報於朝廷。這是不當寬處。”

海瑞打出了一記回旋鏢,以張居正剛剛的話,打了張居正一下,不讚同張居正這種和稀泥的做法。

葛守禮也是極為認同的說道:“確實,若是沒有責罰,朝廷法度、慶賞威罰何在?南衙縉紳見無責罰,自然要藏匿,不會將甲弩歸公了,理當懲治,以儆效尤。”

“海總憲以為應當如何處置?”張居正看著海瑞問道。

海瑞言簡意賅的說道:“還田。”

群臣彼此看了一眼,露出一副果然如此、也應如此的神情,海瑞不惜發動回旋鏢攻訐首輔和稀泥,目的直奔還田二字。

沒收生產資料,沒收田產。

東南眼下的主要矛盾,就是權豪侵占和百姓顛沛無業可事,田畝作為當前最大的生產資料,還田就是緩解主要矛盾的最好辦法。

海瑞看著所有人解釋道:“我在南衙做巡撫,他們兼並的田畝,多數都是趁著倭寇四起時,四處兼並得來,彼時有天災,縉紳有司法、科舉、稅賦等種種優待,是指望他們安土牧民,可是他們趁機大肆兼並,橫行於鄉裡之間。”

南衙十四府之地的土地兼並,最為酷烈的一段時間,就是和倭患四起之時。

當主要矛盾從平倭轉化為查侵占止兼並之時,這些田怎麼吃下去的,就應該怎麼吐回來。

“唯理所在。”張居正點頭說道:“顧氏侵占田畝兩千二百餘頃,就讓顧氏還田吧。”

“二十二萬畝田,大魚一條。”海瑞聽聞元輔同意,臉色立刻變得笑意盎然,笑著說道。

“諸位以為呢?”張居正看向了廷臣詢問道。

萬士和欲言又止,最終沒有表達自己的態度,萬曆元年,大明公私窮的當褲子了,人光喝西北風活不下去,南衙侵占常田,已經是占無可占,兼無可兼、並無可並的地步,朝廷稅賦已經完全萎靡。

縉紳侵占了這些常田之後,利用自己的優免和朝中姑息縱容之弊逃避稅賦,最終導致了大明朝的稅基嚴重萎縮。

“既然沒人反對,那就如此。”張居正開始貼浮票在奏疏之上,請陛下用印。

朱翊鈞看了看,拿出了萬曆之寶蓋了上去,這二十二萬畝田到了俞大猷的手中,就又能安置一大批的俘虜了。

張居正拿出一本奏疏說道:“南京諫台湖廣道監察禦史陳堂,彈劾南京光祿寺卿兼應天府尹顧章誌,大江沿岸匪寇眾多,臘月僅僅半月失事盜就約五十餘起,留都不寧謐,劾顧章誌失職賄政姑息之罪。”

陳堂,張黨嫡係的言官,這本冗長的彈劾奏疏裡,不僅僅說顧章誌屍位素餐,不好好做事,不捕賊及擒斬賊人,還收受賄,姑息自己黨羽,搞得南京城裡烏煙瘴氣,一個月的時間,坐寇、賊幫火並十數起,百姓驚詫,顧章誌不聞不問,還因為賄賂,縱容賊人。

這部分的賄政姑息,對南衙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雖然不好查,但是查明的就是十數萬兩之多。

張居正繼續說道:“河道侍郎萬恭劾顧章誌貪墨事,江南運河水道延袤八百餘裡,每歲夏初開運河水充溢運道無虞,前歲改於年前十二月開閘,各河淺滯,諸壩斷流,京口封閉之候,挑浚工費動以數萬計,共征三十四營,力夫十萬兩千人疏浚。用銀四十八萬有奇,複核僅發十二萬銀,顧章誌貪墨钜萬,逾三十萬兩,怨聲載道盈路。”

兩封奏疏,直指顧章誌賄政姑息之罪。

第二封奏疏,殺傷力極大,邊方修關隘城牆,南方玩的就是疏浚河道,顧章誌拿了朝廷四十八萬兩疏浚河道,結果他自己個貪了三十多萬兩!

疏浚河道,大家過一層手,就都沾一點油水,如果不是太過分,其實也沒人揪著這個事兒彈劾,畢竟自從嘉靖以來,賄政姑息之風已經刮遍了整個大明天下,可是顧章誌直接拿走了三十萬,這就有點過分了。

他拿走三十萬,那疏浚河道事中,土石木方的錢給不了,征調地方各府的力夫銀也給不了,三十四營力夫十萬兩千人,連飯都不管,搞的各段河道的所在衙門壓力極大,為了安撫這些吃不飽,還要疏浚河道的窮民苦力、失地佃戶、遊墜傭奴,各地衙門,也是撓禿了頭,才能讓這修運河,沒有變成了隋末運河天下反。

最終把欠賬一核算,這三十萬銀子的水,在哪裡截流,就被萬恭搞清楚了,一本奏疏直達天聽。

直指昆山顧氏。

張居正想了想說道:“顧章誌,理應就地解職,拿入京師,徐行提問。”

顧章誌這兩項罪名,都是證據確鑿,不把顧章誌給拿到京師來,抖擻一下,這三十萬兩的虧空誰負責呢?

“抄家吧。”譚綸聽聞如此,眉頭一皺的說道:“抄的晚一點,這三十萬虧空,怕是朝廷要補了。”

現在抄家還能抄出來點,再晚點抄,怕是銀子早就轉移走了,田畝不能動,銀子能動,顧氏動作比朝廷快點,三十萬兩,把戶部賣了,也補不上這麼大個窟窿。

去年朝廷總共就留下了十萬兩銀子的結餘,這還是抽分大帆船得到的。

葛守禮的心情頗為微妙,宣大兩地也是長城鼎建有了窟窿,王崇古、張四維搞出來的窟窿,近兩百萬兩,但是朝廷還是讓王崇古、張四維把這個窟窿堵上,權當無事發生。

因為王崇古捏著俺答封貢這個事兒,京營不振,就沒辦法過分追究,糊裡糊塗的糊塗的辦了。

可是顧章誌,直接就抄家補窟窿了。

因為東南倭患剿滅,而西北,韃靼建立了大明金國,這就是養寇自重的可怕,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慶賞威罰皆不能入。

軟柿子,張居正要捏,硬柿子,張居正就不捏了嗎?不捏為何要振武,再建什麼京營呢!

“抄家吧。”葛守禮是負責糾劾百官的總憲,他也沒多少猶豫,同意了譚綸的想法,抄。

海瑞非常認同抄家,笑著說道:“抄。”

惹他張居正乾什麼!全天下誰不知道張居正眥睚必報?

海瑞建議、張居正牽頭、皇帝首肯的南衙還田案,乖乖的把田還了,說不定還能從朝廷手裡換到些船引,搖身一變,從土財主變成了海商,非要折騰,給宋陽山、汪道昆他們潑點臟水,把人惹毛了,這下連家都被抄了。

張居正是個循吏,懂的變通,他就是想把事兒辦了,把自己的執政綱領實現,把天下還給小皇帝的時候,不是一個千瘡百孔,不是一個一塌糊塗的江山,若是江南縉紳同意了徐璠的建議,肯低著個頭,從圈地竭澤民力變成海商。

張居正一定會答應下來,還會請皇帝下旨褒獎一二,誇讚大明縉紳們懂事,深明大義,國家財用大虧,天下困於兼並,江南縉紳帶頭還田,把侵占的常田還給朝廷,這是楷模,這是天下縉紳的榜樣,江南縉紳要在開海事上要一些特權,朝廷必然也會答應。

可惜,徐璠被削了官身流放薊州,現在顧氏被抄了家。

“還有人要為顧氏說話嗎?”張居正看向了萬士和,這個人每到傷及縉紳利益的時候,都會跳出來,拿著禮法和祖宗之法說事兒,現在這可是薄涼寡恩,魚肉縉紳的抄家大案。

萬士和立刻搖頭說道:“抄!必須要抄!三十萬兩的虧空呀!”

萬士和多少也漲了記性,被罵了這麼多次,再不改變一下思路,這禮部尚書怕是做不了幾天,也不能善終了。

“好。”張居正笑了笑,在浮票上寫下了自己的意見。

朱翊鈞下印的時候,還專門看了看,駱思恭他爹駱秉良辦事得體,起獲了甲胄和強弩之後,就已經和南兵合夥,把顧氏圍的水泄不通,不交代清楚家裡銀子來路,連飯都不給吃一口,已經大致摸排清楚了顧氏的財產,折銀大約七十八萬兩有奇,田二十二萬餘畝。

也就是說,駱秉良其實已經把昆山顧氏給抄了,人死不死,那得朝廷明公論斷,但是這銀子、土地,一分也彆想帶走,掘地三尺也得給你挖出來。

天下百官和縉紳都怕緹騎,就是怕在這裡,嘉靖年間陸炳為緹帥時,是嘉靖皇帝皇威最盛之時,人人都怕,緹騎辦案,就突出了一個心狠手辣,不擇手段。

“徐璠所言有理,吃小魚吃多少才能飽?一條大魚下肚,都能打嗝了。今年戶部又能多一點結餘了,按祖宗成法,抄沒所得,國帑七,內帑三。”朱翊鈞拿起了朱筆把分賬改為了七三開,而非五五開,然後才下印。

戶部尚書王國光頗為驚訝,罰沒抄家所得,按照永樂年間的祖宗成法是儘數歸內帑,但那時候內帑是公帑,給慶賞皆出自內帑。

按照嘉靖年間的祖宗成法是五五開,不患寡患不均,大家一人一半,勉為其難,可是皇帝小手一劃拉,就是七三開了。

陛下這小手一劃,肯定有事。

果不其然,張居正又拿出了一本奏疏說道:“鬆江總兵俞大猷、陳璘、宋陽山、汪道昆等人上奏:言鬆江府通衢九省之地,乃深水良港,昔日我大明永樂年間,自蘇州太倉瀏家港南下西洋,曆七次,國用民用公私殷足,請旨開海,設立鬆江市舶司,設都餉館、良港三處、造船廠三廠,陛下聞,傳旨文淵閣下旨廷議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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