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天生豺狼,善惡一念(1 / 1)

南宋第一臥底 龍淵 1166 字 13天前

在下午的時候,沈墨抽空去了一次縣衙大牢,看了看關在裡麵的小犢子。

自從鬼樊樓被破,小犢子被抓到這裡以後,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月。在這一個月之中,小犢子卻已經變得麵目全非。

最開始的時候,沈墨原本對他並沒有什麼關注。因為這個年輕人從剛會走路開始就在鬼樊樓裡麵生活,到了今年他是二十四歲。可以說在他身上,印下了太多鬼樊樓的烙印。

在那個隻有利益和欺騙、隻有殘害和壓迫,根本就毫無一絲人性的地方。這個小犢子的性格也是被扭曲得狠辣凶殘,靈魂中沒有一絲憐憫和善良。可以說,他整個人就是一個人形的鬼樊樓。

對於這樣的人,最好還是一刀殺了了事。不過他既然已經進了錢塘縣的班房,也就沒有必要讓沈墨親自去動手了。這樣的案犯,縣裡隻要把案件報上去,一個秋後問斬的罪名那是板上釘釘的事。

這件事的轉折點,就生在小犢子剛到錢塘縣大牢的第一天。

那個時候,沈墨也不知道崇福候給他送來的這個犯人到底是誰,於是就到牢裡麵看了一眼,結果正好和牢裡麵的小犢子碰了個麵。

當時,沈墨在縣衙裡的死黨呂強帶著他一路走進了大牢,很快就在一間牢房裡麵看到了小犢子。

這個家夥如今就像一頭受傷的獨狼,他原本渾身上下就是數不儘的傷疤和傷口,一條一條的相互交叉著,分外觸目驚心。

而現在,他肯定是又被崇福侯的人精心的照料了一番。如今他的身上全是被細細的鐵鏈抽打了以後留下的血痕。從外麵看起來,小犢子的全身上下竟然沒有一處完好無損的地方。

如今這個凶殘的年輕人正坐在牢房裡的草鋪上,身子靠著牆,用冷冷的目光打量著沈墨。

看他的眼神,似乎是在琢磨沈墨的身上,哪一塊肉比較合口。

沈墨一看就知道,這家夥絲毫沒有悔改之意。像這樣的人放出去絕對是為禍世間。於是沈墨搖了搖頭,轉頭就想回去。

就在這時,隻見那個小犢子忽然說話了。

“我有何罪?”隻見小子呲著牙,一臉陰狠地說道:“你們記住了,要是我有活著出去的一天,你們一個也彆想活!”

沈墨聽到他這話,笑了笑沒有言語。跟他這樣的垂死之人辯論實在是毫無意義。

他現在和一條瘋狗又有什麼兩樣?這世上又不是什麼東西,都配做一頭獅子的對手的。

沈墨轉頭就要走,這時候就聽呂強在旁邊說道:“你還想出去?你就在這屎尿堆裡等死去吧!”

“你還敢問你有何罪?就你做的那些事兒,砍頭十回都有富裕!”

等到呂強說完,隻見小犢子“噗!”的一聲,把一口帶血的濃痰吐在了地上,然後不屑的向著呂強和沈墨說道:

“那能算得上啥罪?貓抓耗子能算是罪嗎?狼吃兔子能算罪嗎?”

“我從小到大就是從那個地方長大的。在鬼樊樓,不為豺狼,便是羔羊!如果我要是選擇做兔子的話,我連一天都活不下去!”

“老子在九歲那年就開始殺人,殺的是一個殘廢的女人。我趁著她睡覺的時候,把她的簪子拿下來,用磚頭釘進了她的眼窩裡……當時我要是不殺她,第二天死的就是我!”

“老子就是靠吃那具臭的屍體,足足活了一個月。如果當時我要是不動手,我就是第二天鍋裡煮著的那塊肉!”

“哼!”隻見小犢子不屑的說道:“隻有兔子和老鼠才會說,像我這樣的人有罪!”

“你!”呂強被他這一番話說得惱羞成怒,正要衝進去再打他一頓,卻被沈墨在旁邊一把把他拉住了。

沈墨看著麵前這個凶殘的人形豺狼,不由得在嘴角露出了一絲微笑。

“你笑個屁!大不了砍了老子的腦袋!”隻見小犢子看見沈墨的笑容,這個年輕人用輕蔑狠戾的目光看了沈墨一眼:

“反正老子這輩子已經殺夠本兒了,大不了投胎轉世,再做一回豺狼!”

沈墨笑著搖了搖頭,拉著呂強走出了牢房。

此時此刻,他倒是對這個小犢子產生了一些興趣。

“想要投胎轉世還不容易?”沈墨在心裡麵暗自想道:“那我就讓你知道知道,什麼叫兩世為人!”

呂強在旁邊,還是一臉的憤憤不平的樣子。倒是沈墨毫不在意的向他說道:

“像他這樣的人,心中根本就沒有是非曲直。你就是隔著柵欄罵他一天,他也不知道什麼叫羞恥和認罪。”

“那就任憑他這麼囂張?”隻見呂強用大拇指指了指牢房的方向,氣憤的說道:“這樣的人一刀砍了,實在是太便宜他了!等我讓幾個兄弟一天伺候他一頓,一直打到他砍頭為止!”

“你這句話就說對了,”隻見沈墨笑著說道:“就這樣讓他死了,實在是太便宜他了。”

於是沈墨招手叫過來四個獄卒,對他們秘密的囑咐了幾句。隻聽見這四個獄卒聽得連連點頭,而呂強則在一邊看得一頭霧水。

於是從第二天開始,小犢子的牢獄生活,就徹底變成了人間地獄。

沈墨又放出了一隻來自現代的殘暴野獸,它的凶殘酷烈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就連被沈墨傳授技藝的獄卒,作為施刑者,都差點兒被弄得精神崩潰!

這個東西,叫做水刑。

如果說在曆史上有很多刑罰,都是殘酷到了聳人聽聞的程度,但是其中卻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就是它對人體的損傷實在太大,往往受刑的人一兩天就被折騰死了。

比如說宋代明的酷刑“梳洗”,就是用開水往犯人的身上澆,然後用鐵絲刷子不停的刷,直到把犯人弄的血肉模糊,露出骨頭為止。

還有一種刑罰叫做“披麻戴孝”,就是用鞭子把犯人打得渾身體無完膚,然後再把麻筋沾到犯人的身上。之後等血液乾結之後,再一條一條的往下撕扯。

試想一下這樣的刑罰,犯人縱然是極度痛苦,施刑者又能夠玩上幾天?

更不用提千刀萬剮和點天燈之類的東西,通常都是三兩天之內就會結束。而古代的車裂和腰斬,雖然說殘酷無比,那更是隻能歸到“法”的一類,而不是刑。

但是這水刑卻不一樣,它能夠讓犯人在感到極度痛苦的同時,卻不會對犯人的身體構成太大的損傷。這樣一來,施行者就可以無休無止,幾乎是永無止境的把這種酷刑施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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