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欲瀉三江雪浪,淨洗胡塵千裡,不用挽天河(1 / 1)

南宋第一臥底 龍淵 1095 字 13天前

他身為天子總不能出爾反爾,所以他現在也沒有辦法為沈墨做出一言一語的辯駁。

趙與芮就這樣眼看著台下的大臣你一句我一句,已經開始把這件事當成了一個正式議題來商議。

看他們的意思,這件事簡直是板上釘釘,再沒有什麼可商量的餘地了!

“不成!”

趙與芮看見眼前這個場麵,他的心裡已經火燒火燎的焦躁了起來!要是這樣下去的話,沈墨就會被他們送上戰場,和西夏鐵騎正麵對上!

甚至,他們都不用等到沈墨趕到利州西路,就可以治他的罪!那可是……足足四千裡的路程啊!隻要他們定一個不合理的日期,讓沈墨的軍隊限期趕到。隻要他到時候沒有趕到戰場,這個約期不至、貽誤軍機的罪名,可就實打實的扣

在沈墨的頭上了!

“不行……”此時此刻的趙與芮,拚命的想讓自己冷靜下來。因為他心裡清楚的很,這個時候的朝堂,能幫助沈墨的就隻有他一個人了!

就在此時,當趙與芮的心中猶如油煎火燒,正在拚命的想著辦法的時候。

他抬一眼,卻看到了朝班中,站在最前麵的丞相史彌遠。

這個時候,這位史相國正看著他的這幫手下,把沈墨一步一步的逼入絕境。他的目光中也帶出了一絲得意的神色。

這個滑不留手的小子,沈墨這個他史彌遠一直以來心中的宿敵,他這回終於就要被弄死了!

就在這時,當趙與芮看到史彌遠的時候,他卻從史彌遠這個人,猛然間聯想到了一件事,隻見他刹那就愣住了!

此時此刻,在他的心中正想起一沈墨寫下的詞。

……

“平生太湖上,短棹幾經過。如今重到,何事愁與水雲多?擬把匣中長劍,換取扁舟一葉,歸去老漁蓑。銀艾非吾事,丘壑已蹉跎。

鱠新鱸,斟美酒,起悲歌。太平生長,豈謂今日識兵戈!欲瀉三江雪浪,淨洗胡塵千裡,不用挽天河。回望霄漢,雙淚墮清波!”

就在五個月前,那時後還是臨安城的暮春時節,沈墨就在史彌遠設下酒宴的船上,寫下了這詞!

就在那一天,沈墨在赴宴歸來之後,遇上了對龍璃兒圖謀不軌的金帶子,而他趙與芮正好恰逢其會,他就在那天跳出了改變他命運的龍門一躍!

當趙與芮看到史彌遠的時候,他再一次猛然想起了沈墨的這詞!

“欲瀉三江雪浪,淨洗胡塵千裡,不用……挽天河!”

這一刻,趙與芮呆呆的坐在龍椅上,如今對於朝堂上的喧嚷,他已經是雙耳不聞。

他心中難以置信的想道:原來沈雲從早就有這樣的誌向,他從來就是把異族的軍隊,當成了他一生與之戰鬥的目標!

他在通州的這兩個月,他究竟乾了什麼?

今天朝堂上的這一切,真的是一場巧合嗎?

西夏入侵,軍情急如星火。沈墨剿匪,鄉勇大獲全勝!

這兩件事同時生,天下哪有這麼巧的事!

總不會這眼前的一切,都是我那位沈大哥……他一手設計出來的吧?

在這一瞬間,趙與芮的心中越想越覺得荒謬,但是他越往深裡麵想,就越覺得肯定是這樣!

趙與芮難以置信的克製住了自己。不讓臉上露出一絲端倪。但是他心裡卻慢慢的平靜了下來。

這件事,確實帶有沈墨行事一貫的詭譎風格。

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讓敵人按照他的思路去做。他最喜歡看著敵人自以為得計的樣子。他最喜歡讓他的敵人認為自己就要成功的時候,卻一步步走進天羅地網!

這件事……一定也是這樣!

……

“蠢去吧!你們這群豬啊!人家在數百裡之外的通州,就把你們支使成這個熊樣兒。你們還以為自己已經贏了呢!”

趙與芮此時此刻,心裡五內如焚的感覺已經消散一空,代之而來的,是狠狠的忍住了肚皮裡麵的笑意!

“這是多好的機會啊!這時候不敲竹杠,那還等什麼?”這時候的趙與芮,耳邊好像傳來了沈墨笑嘻嘻教他學壞的聲音!

“不成!”隻見趙與芮臉上漲得通紅,他騰的一下子站了起來!

“鄉勇又不是官軍,如何出兵打仗?”隻見他急赤白臉的替沈墨辯解道。

“可以收為官軍啊!通州的官軍不是一個不剩,全都沒了嗎?正好給那些鄉勇一個通州廂軍的稱號!正式收為官軍!”禦階下的史黨連忙答道:

“反正他們頂著鄉勇的名頭上陣,還會墜了大宋的威風,讓他們正式成為官軍!”

“文官帶兵,還是異鄉抗敵,那職官上怎麼算?”趙與芮還是不依不饒的問道。

“給他加武銜!往高了加!”

“既然沈墨身為州官,是一位文職。既然要領兵出征,自然是要加銜的。這回正好可以借這個機會給他加高點兒,順便還獎勵了他這次剿滅通州反賊的功勞!”

……

一時時間,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在殿上開始商量。反正隻要哄著沈墨出兵,就是他們的勝利。

所以趙與芮隻要是提出什麼要求,大臣們都是當即爽快的同意下來——反正隻要沈墨肯去,終歸是活不了的。他要不就死在西夏人的手裡,要不就死於軍法上麵。

他都快死的人了大家對這官職之類的,有什麼可舍不得的?

於是,在沈墨原本的“權知通州事”的職官上,朝廷又給他加了一個“淮南東路軍副都指揮使”的正四品武銜,一個“忠武將軍”的正四品武散官,和一個“開國伯”的爵位。

還有軍餉、器械等問題,隻要是趙與芮提出來,一項項都是解決的飛快。

總而言之,隻要你沈墨肯去死,什麼要求都沒問題!

最終,沈墨這支地方援軍的約期,被定為十一月二十日到達利州東路金州府,路程三千六百裡,為期二十六天。

也就是說,沈墨的隊伍就算是今天就出,他要想如期到達,一天也要走一百四十裡,才有可能如期趕到!這怎麼可能?連續二十六天,一天步行一百四十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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