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衣服換墨鏡(1 / 1)

王大力走進李豔家所在的那個小區後,先在大院裡看了一下,沒看到李豔的車,說明這娘們不在家。

這一刻,大力感覺不妙,這娘們肯定是拿著自己背包裡的錢逍遙去了。

不過他還是抱著一絲希望,走到後院,順著管道爬到李豔的窗口,先看看屋子裡的情況,確定沒有埋伏後才翻窗進屋。

屋子裡一切正常,李豔沒在家,也沒有公家人。

他走進客臥裡,自己的包包還在床頭,拿起打開一看,裡麵果然已經沒有了錢,隻剩下那套帶著汗臭的衣服。

大力氣得又罵了幾句,然後躺在床上抽煙。

抽完了一支煙,他起身到處翻找,希望能在李豔家找到一點錢財,哪怕是一千八百的也好,夠自己離開金海就行。

偷這種人家的錢不算偷,誰叫她出賣了自己,還把自己的錢拿走了,那可是一萬多啊,老子拿你家點錢算個屁!

到處都找遍了,包括李豔父母的房間他都進去翻箱倒櫃的看了,都沒有找到錢,哪怕是一塊也沒有。

而且,就連金銀首飾什麼的也沒看到,應該早就被那嗑藥的臭娘們賣光了吧。

大力氣餒的坐在沙發上,又點上一支煙,鬱悶的抽著。

每隔一兩分鐘,他會走到陽台上看一眼,看看有沒有公家人來。

萬一他們有個諸葛亮,算到自己會倒回來,那自己就成了甕中之鱉了。

他倒是希望李豔能回家來,這樣不但能收拾她,還能拿回自己的錢,哪怕已經被她花掉了大半。

大力在李豔家足足待了一個小時,中途還湊合著弄了點吃的。

吃完了又繼續在她家待著,隨時注意有沒有人來。

大力這麼做確實很冒險,但他已經分析過了,公家人不知道自己落下一萬多塊錢在李豔家,自然不會設埋伏蹲守自己。

此時,他們可能在全城的各個地方全力搜捕,卻想不到自己就藏在李豔家裡。

這就是人們說的燈下黑,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

一直到晚上十二點,李豔都沒有回來。

漸漸的,大力覺得困了,打算睡一覺再說。

為了防止李豔回來看到自己,他把家裡收拾了一下,儘量恢複原樣,然後進入李豔父母的房間,關上門並上了鎖,倒在床上睡去。

這一覺就睡到了天亮。

看著窗外照射進來的陽光,連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膽量,在這種情況下,在這種地方,居然還能安穩的睡到天亮才醒來。

人才啊!

悄悄打開房門一看,李豔還是沒有回來。

洗漱之後,該吃早餐了。

家裡唯一的一點麵條和大米昨晚被自己弄吃了,大力到處找了一下,在廚房的一角找到一包過期方便麵。

看了一下生產日期,也沒過期多久,才兩個多月。

燒水泡麵吃完之後,大力沒有了再等待李豔的耐心,決定離開她家,設法逃離金海。

背上自己的背包,戴上鴨舌帽,他輕輕打開客廳的門,走了出去,又輕輕把門帶上。

就在這時候,對麵鄰居家的門突然開了,一個五六十歲的大媽拎著垃圾走了出來,怔怔的看著大力。

媽呀,李豔家裡怎麼突然出來一個男人?

昨天,她家來了很多公家人,好像據說是抓捕通緝犯,公家人走了之後,她不是也開著車走了嗎?昨晚上一直沒回來。

那麼,這個男人是怎麼進入她家的?昨天公家人要抓的人,不會就是這個家夥吧?

大媽正這麼想著,大力衝她一笑,“早啊,大媽!”

說完,噔噔噔下樓去了,留下大媽還在原地拎著垃圾發愣。

大力意識到大媽會報警,匆匆走出小區後,疾步而行,遠離了小區。

事實證明,是自己想多了,現在的人,隻要跟自己無關的事,都不會去管,李豔那麼乾,隻是為了那兩萬塊錢。

沿著道路又走了一段路之後,這一帶比較安靜,過往的人也不多,大力就放慢了腳步。

忽然,他看到路邊有個流浪漢,屁股坐在石階上,背靠著一棵樹。

流浪漢穿的破破爛爛,臟兮兮的,不過他臉上那副墨鏡吸引了大力。

那墨鏡一看就是個牌子貨,起碼要幾百塊錢,上千塊也有可能,也不知流浪漢從哪兒弄來的。

要是有他那樣的墨鏡就好了,鴨舌帽配上墨鏡,看起來比較酷,又不容易被人認出來。

可是自己現在身上隻有八塊五毛錢,恐怕隻能買副玩具墨鏡。

玩具墨鏡肯定是不行的,難不難看的都無所謂了,給人一種腦子有問題的感覺。

雖然現在處境困難,但他還不想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瘋子。

靈機一動,大力決定跟流浪漢商量一下,拿自己包包裡那套衣服跟他換。

已經走超過流浪漢的他倒了回來,蹲在流浪漢身邊,把背包拿在手裡,笑道:

“大哥,跟你商量個事好不好?”

流浪漢怯生生的看著他,不說話。

“我這兒有套衣服,送給你,你要不要?”大力說著就把背包拉鏈拉開。

“你看我這套衣服,衣服是阿瑪尼的,褲子也是,這一套一萬多塊錢呢,送給你好不好?”

流浪漢還是那副表情,看著大力不說話。

看來不好溝通啊。

大力把衣服拿出來,把襯衫展示給他看,“阿瑪尼,名牌,知道嗎?穿上挺帥的!”

流浪漢看看衣服,又看看大力,還是不說話。

沃日,不識貨是吧?

大力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流浪漢指了一下自己褲腿上的商標,上麵顯示adidas。

大力笑了,“你那個是假的,一看就知道是二三十塊錢那種,我這套是正品,一萬多,比真的阿迪達斯還好,再說我這個比你那個乾淨,是吧?”

流浪漢又看了一眼大力手中的衣服,看樣子有點動心,最後還是放棄了。

人墮落到這種地步也是服了,活球該你成為流浪漢!大力在心裡罵道。

算了,看來這家夥很稀罕自己的東西,要想拿衣服給他換墨鏡是不可能的。

大力正要把衣服裝回背包,流浪漢居然唱起歌來:“阿瑪尼,那庫盆大,那庫盆大喂喂......”

大力心裡一動,原來這家夥喜歡家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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