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方清清生氣了(1 / 1)

“摟腰乾嘛?”阿清撇嘴問道,小心臟又在突突直跳。

“談戀愛不都是要摟腰的嗎?你看前麵那兩個!”大力指向前麵的一對情侶。

“我們這是在談戀愛嗎?”方清清反問。

“不是談戀愛嗎?手都牽上了嘛。”大力輕輕用力揉捏了一下她的手。

方清清白了他一眼,“是你說你沒牽過女孩子的手,我才給你牽的,牽手就一定是談戀愛嗎?你說你喜歡我了嗎?”

“這個......一定要說出來嗎?可以用行動表示的嘛。”

“怎麼表示?”

大力一把摟住方清清的細腰,“就這樣表示啊。”

方清清又驚又臊,她沒想到,這個自稱連女孩手都沒牽過的家夥,居然有這麼大的膽子。

不過她也沒反抗,任由大力摟著她繼續往前走。

當來到一個幽靜處,大力摟緊她往裡麵走,在一張長椅上坐了下來。

兩人麵對麵,開始擁抱、親吻

大力的手漸漸不老實起來,打算就在這長椅上把事做了。

方清清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你乾嘛?”

“你說呢?”大力看著她那雙明亮又有些驚慌的眼眸,反問道。

“不行,不能這樣!”方清清堅決的說道。

“為什麼?談戀愛的不都這樣嗎?”

“誰說談戀愛都這樣?要結了婚才能這樣!”

大力立即有種欲哭無淚的感覺。

在國內都沒遇到過這樣的女孩,到了國外居然還遇到了。

這時候他真想說——方清清,你就不能跟你爸爸媽媽學學嗎?

“誰告訴你的要結了婚才能那樣?這都什麼年代了!”

“我媽說的。”

“你媽?”大力覺得莫名其妙,“她什麼時候跟你說的?”

“昨天晚上,她說女孩要矜持,談戀愛摟摟抱抱的很正常,但不能做那種事,要結了婚才能做。”

握草!

這個林美蓮,她有什麼資格這樣教育自己的女兒?

明明知道我跟她女兒有那種意思,偏偏這種時候給她灌輸這種思想,是故意的吧?

“那,要是隻談戀愛不結婚呢?”大力問道。

“我媽說了,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方清清堅決的說道。

靠,她跟邁克結婚了嗎?給自己老公戴綠帽子,還好意思說這樣的話。

“那,咱們就耍一下流氓,可以嗎?”

“不行,不能耍流氓!”方清清一邊說,一邊把大力的手拿出來。

大力來情緒了,點上一支煙,“那好吧,咱們不耍流氓,也不談戀愛!”

“你,你什麼意思?”方清清緊張起來。

大力吐出一口煙霧,“意思很簡單,光談戀愛不乾事,跟吃肉不咽下肚子有什麼區彆?”

方清清貼近他,挽住他的手臂,撒嬌道:“那咱們就結婚唄。”

“結婚?咱們才剛上手就結婚,有這麼結婚的嗎?”

方清清還沒說話,大力接著說道:“再說了,我這個人不喜歡結婚。婚姻是痛苦的,隻有談戀愛才是快樂的!”

“誰告訴你婚姻是痛苦的?”

“還用誰告訴我?我見得多了,每一個談戀愛都很快樂,結了婚一個個愁眉苦臉的,有孩子的更麻煩,自己痛苦,孩子痛苦,有時候還要傷害到彆人!”大力很有情緒的說道。

其實,這話並不是他想哄騙方清清做那事的借口。

隨著年紀的增大,見過太多痛苦的婚姻之後,特彆是楊宏偉和董倩、郭彩霞之間的三角婚姻,讓他對婚姻有了一種畏懼感。

自己為什麼成為棄嬰?阿玲為什麼受到那麼大的傷害?不都是婚姻造成的嗎?

不結婚就沒孩子,沒孩子就不會有孩子受傷,至於大人之間,受點傷怕什麼?

什麼失戀的痛苦,什麼情感的傷害,什麼被綠被拋棄,不就跟丟了兩百塊錢的感覺差不多嗎?

彆看方清清像個傻白甜,其實也是有脾氣的。

見大力那麼說,她也來氣了,“也就是說,你不想跟我結婚,隻想跟我睡覺,是不是?”

大力用力吸了一口煙,“你要這麼認為,也可以,大家都是成年人,前提是要你願意。”

方清清氣得胸脯直起伏,站起身來,給了他肩膀一拳,然後跑出那片幽靜處。

大力急忙追上去,大晚上的,談不談戀愛的不重要,不能讓方清清出事。

方清清當然跑不過大力,很快被大力追上。

大力拉住她的手,“阿清,彆生氣了,咱們不談戀愛,也不耍流氓了好嗎?”

方清清扭頭瞪了他一眼,更生氣了。

她原以為大力追上自己之後,會好好哄哄自己,自己再在他懷裡撒點小脾氣,兩個人就和好了。

至於做不做那事,以後再說吧,雖然老媽說要結婚才能那樣,但也沒有絕對的,老媽的說法太苛刻,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那樣。

沒想到大力追上自己的第一句話卻是“咱們不談戀愛,也不耍流氓了”,什麼意思嘛這是!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正在這時候,一輛出租車開了過來。

方清清伸手攔下了出租車,掙脫大力的手,憤然坐進車裡離去。

看著出租車消失在視線裡,大力輕歎一口氣,慢慢往回走。

看來,已經二十多歲的方清清,依然很單純,不但單純,還有點傻,就是人們說的那種“傻白甜”。

算了吧,男人可以風流,但不能下流啊,玩弄一個對自己好,又有點傻白甜的女人,那不成畜牲了嗎?

這麼一想之後,大力就放棄了睡方清清的打算,慢慢往方圓餐館走去。

沒多久,眼看就要到達方圓餐館了,他扭頭看向馬路對麵的銘香茶樓。

茶樓還在營業,規模相當於兩個方圓餐館那麼大,裝修得古色古香,典型的粵式風格,裡麵隱約傳來粵劇的聲音,咿咿呀呀的。

那就是自己親媽開的店,開這家店,估計得一兩百萬加元吧。

按照方清清的說法,郭彩霞在溫哥華有好幾家這樣的店,看來她在這邊混得還是不錯的。

還有她兒子,也就是自己那個孿生弟弟,他是開金融公司的,公司實力有多強不清楚,但是能在這邊開金融公司,說明混得也不錯。

大力突然想到了郭彩雲。

當年,彩霞、彩雲姐妹倆一起出門去莞城打工,結果彩霞成了彆人的二奶,帶著孩子出國,彩雲為了報複姐姐的仇人,拐走了仇人家的孩子。

說起來姐妹倆的關係挺好的,特彆是彩雲,一心為姐姐付出,不管姐姐做得對做得錯,她是向著姐姐的,心也在姐姐和“姐夫”身上。

可是後來呢?姐姐出國後就把她拋棄了,她一個人帶著阿玲在老家生活。

這期間,彩霞為什麼不聯係妹妹,為什麼不把妹妹弄過來享受一下她這樣的好日子?

說到底還是自私啊,覺得妹妹沒有利用價值了,就不再跟她聯係,連家人也不聯係了。

什麼人嘛這是!

當然,有可能是老楊叫她不要跟國內的任何人聯係,以免節外生枝。

老楊做事滴水不漏,這種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不管怎麼說,都是自私,都是隻顧著自己,不利於自己的事儘量不去乾。

這,就是人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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