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危急存亡之秋也(1 / 1)

再加上朝廷可以利用陸氏的名聲來安撫本地百姓,降低統治成本。

因此朝廷再下旨,承認了陸績的功績,其為漢朝的臣子為朝廷治理鬱林有功。

追封關內侯,命其長子陸宏繼承爵位,和次子陸叡一同賜長安太學童生郎身份。

隨著諸多城池陸續投降,漢軍在廣州的形勢已經算得上是大局已定。

李恢便將收尾的工作交給了李嚴,自己回交州主持編戶齊民以及向南探索東南亞的重任去了。

隨後李嚴率領桓麟、甘醴等諸將展開了對呂岱的長期圍剿。

原則上講,呂岱沒有援軍可等,城內的糧食有限,李嚴將其圍困之後,就這麼乾耗著消耗其糧草就行。

因為作為進攻方,在陸氏族人的幫助下,漢軍正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對周邊地區的整合。

幾乎在短短一兩個月的時間內,就完成了從遠征到本土作戰的轉變。

劉禪從後方提拔任命的一大批郡縣官吏陸續上崗,很快就以他們嫻熟的政治經驗,將地方官府運作起來。

在軍隊為靠山,且戰爭不斷節節勝利的背景下,本地的民眾百姓無不竭誠歡迎朝廷官吏的上任。

當然,本地有許多直接投降的豪強勢力,現階段官府要跟他們達成合作關係,依靠他們籌措糧草物資。

土斷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慢慢進行的,先消滅敵人。

溫水煮青蛙,等消滅吳軍之後,他們便會發現自己已經被漢軍包圍了,再掙紮便已經無用。

夏收之後,交廣的糧草供應上來,李嚴徹底沒有了後顧之憂。

而城內的糧草得不到補充,早晚有被耗空的一天,所以李嚴便也不著急了,隻需圍困下去。

五月不成就圍十月,一年不成就圍兩年。

啥,你能守城直到老死?我看你是能守城直到餓死。

隨著時間推移,陸續有城池告破,最後呂岱麾下的數千吳軍被包圍在郡治。

這也是李嚴能夠騰出來部分兵力去支援桂陽戰場的原因。

時間來到七月下旬,廣州就剩下呂岱在孤城苦苦支撐。

吳國的桂陽太守也快要被漢朝廷的桂陽太守給乾掉了。

而吳王孫權本人,也已經陷入了鄱陽戰爭的泥潭。

朱然在率軍平定丹陽郡的山越動亂,賀齊在孫權後麵打醬油。

步騭在豫章郡和廬江郡南部與漢軍對峙。

向朗不斷派遣彭虎、趙累、王甫等將領率軍前往荊揚邊境上進行軍事演習。

搞的對麵的吳軍天天提心吊膽,生怕對麵隨時殺過來。

總之,當下的江東真的是,此城危急存亡之秋也。

但是先王沒有留下什麼殊遇。

比起忠誠於內,忘身於外,麾下的那群侍衛之臣不知多少人總想著要報銷掉吳王國呢。

所以孫權很沒有安全感,雖然他背刺了很多次盟友,到了此時,他卻無比希望夯實跟盟友的情誼。

他已經得到劉禪下令將荊州的糧草向北方調動的動作。

孫權立刻就意識到戰爭就要爆發了。

然後讓人馬不停蹄的將這個消息向他的盟友曹睿共享,告訴他要做好準備。

而且即便自己形勢已經十分艱難了,孫權也要為盟友努力擠出來一點資源提供幫助。

若是曹睿真的決定參與戰爭,那孫權也可以置丹陽的局勢撂下不管,讓朱然和賀齊率兵去支援。

同盟的三家中要是決定發兵進攻,或者受攻打需要防禦的時候,需要另外兩家主動一起出兵配合。

這樣才能算是履行了盟約的要求,才是一個合格的盟友。

所以孫權很重視這第一次的合作,若是曹睿要求自己配合行動就不遵從。

那麼今後孫權自己這邊有需求的時候,恐怕也不能夠指望盟友的支援了。

這種事都是相對的,享受相應的權利的時候,就要承擔相應的義務。

孫權不是公孫淵那樣的愣頭青,作為政治家他能看到更長遠的需求,而不是隻關注眼前的利益。

“王上,此時我江東已經如同在煮沸的大釜中遊泳,自救都已經竭儘全力,如何能再耗費自己的津液去給彆人降溫呢。”

以張昭為首的一批臣僚對於孫權平叛都來不及的情況下,還要主動出兵去招惹大漢的行為表達了反對意見。

張昭背後站著的依舊是那些江東士族,他們的利益需求在江東,他們已經不希望再對外作戰了。

作為江東政權本土化的代表人物,張昭在看不到對外希望的時候,也順應江東本土士族的利益需求。

他現在已經認定,江東的未來是割據政權,甚至是能爭取偏安一隅都算是好的。

至於前途,大抵是沒有了,但作為孫吳政權的老人,張昭還是會幫助孫氏延續下去。

至少自己會鞠躬儘瘁、死而後已,至於自己死後,吳國是怎樣的未來,便不是他能操心的事情了。

張昭和江東士族臣僚們一致認為他們現在能構築當今的防線已經足夠了。

當務之急應該是將內部的叛亂平定,休養生息。

士族豪強是為了自己的家族繁衍壯大,他們並不想打仗,除非是能夠掠奪彆人壯大自己的戰爭。

可是從很久以前,跟著孫權去打仗就不是掠奪補充,而是消耗。

這些支持孫吳政權的士族豪強們在孫權身上下的大量投資,經過一次次戰爭被大量損耗,卻沒能為他們獲得足夠的回報。

雖然孫權給予了他們地方自治的權力,讓他們可以名正言順的壓榨鄉裡,將百姓的生產資料和生產物資都收歸己有。

但是這個回本的過程也是需要時間的,因此他們不希望打仗,他們隻關心自己的家族是否壯大。

吳王國的前程其實不太重要,畢竟他們可以投降。

家大業大的推出一部分人承擔掉家族出仕吳國的全部罪孽,剩下的一大家子便能毫無心理負擔的投奔漢的懷抱。

這是大家族的生存守則,有時候連國法可能無法處置他們的子弟。

但是家法可以,當家法要家族中某個人去死的時候,那他就一定要為了家族去死,這就是這個時代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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