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驚喜的宋耀宗,秦川來電!(1 / 1)

這些年來,宋耀宗依仗著宋長風在興安市的勢力,在竹林縣胡作非為橫行霸道。

做下的壞事數不勝數。

殺人,強奸,囚禁,拐賣婦女,販毒等等犯罪活動,他都有參與。

但是這些事情,並不是每一件都能有證據落實。

秦川是通過罪惡之眼知道了這一切,可彆人不知道。

警察不是土匪。

辦案抓人,要講證據。

尤其是現在正處於竹林縣招商引資的關鍵時期。

很多人都在關注著竹林縣的一舉一動。

抓宋耀宗可以,但一定要師出有名,一定要有確鑿的證據。

否則的話,萬一出現紕漏,被宋長風抓到把柄,事情就會非常難辦。

到時候不僅宋耀宗沒辦法鏟除,秦川自己也會受到連累。

8月23日。

刑警大隊辦公室。

盧誌國有些奇怪,最近秦川一直在研究三年前的一個案子。

“秦隊,這個案子當年查了很久,但是沒找到人。”

盧誌國在刑警大隊乾的時間長,三年前的這個失蹤案,他參與過,可惜一直沒有什麼突破。

秦川已經研究這個案子研究兩天時間了。

宋耀宗涉及的犯罪行為雖然多,但是能一下把對方釘死的案子,卻很少。

販毒不是他的主業,這家夥隻是曾經幫忙走過一些貨。

他在竹林縣的主要收入是靠放高利貸。

在竹林縣所有的小額貸款公司,背後的實際控製人其實都是宋耀宗。

這些年來,因為高利貸被宋耀宗逼迫的妻離子散的人不在少數。

可是,這些案子裡,有人報案的,又死了人的,不多。

秦川手裡有的案子,就是三年前的一起失蹤案。

案情倒是不複雜。

一個叫張誌華的人,因為母親癌症手術,欠了一屁股高利貸,還不上,最後人失蹤了。

秦川放下卷宗,看向盧誌國:“這個案子……你熟悉?”

“還行吧,這個張誌華我還認識。”

盧誌國回憶了一下:“這個張誌華原來在縣公安局門口旁邊開了一家小超市。”

“當年日子過得其實還不錯,後來他母親因為患了癌症,急需一筆錢做手術。”

“聽說借了不少高利貸,完了他母親也沒救過來,最後人失蹤了。”

“當年這個案子和宋耀宗有點關係,他媳婦說張誌華失蹤的那天,是被高利貸的人帶走的,之後就沒有回來過。”

這就是秦川盯上這個案子的原因。

張誌華不是失蹤了,而是被殺了。

隻不過,現在找不到屍體,隻能當做失蹤來辦案。

其實,這個案子不難辦。

當年接走張誌華的人,現在都還在。

隻要找到對方,很多事情就會水落石出。

“卷宗裡說的馬三,是什麼人?”

“宋耀宗的打手,就是收賬的。”

盧誌國對這幫人比較熟悉。

“宋耀宗這個人手黑,隻要跟他借高利貸,那就算是吸上毒了,根本還不完,一輩子都得給他賺錢。”

“我聽說,他放高利貸有個規矩,不管是誰借了多少錢,一年內不許還錢。”

“可是一年後,借一萬塊錢,利息就能到三十萬!”

“借了他的錢,根本還不上,落到他手裡,要麼就給他打工賺錢,要麼就找能說上話的人,否則這輩子就算完了。”

“秦隊,你要借著這個案子……弄宋耀宗?”

這起失蹤案之所以到現在一直沒有偵破,並不是說案子有多難。

而是沒人敢真的查下去。

當年張誌華是被宋耀宗的手下馬三兒等人直接從家裡帶走的。

然後人就失蹤了。

所以隻要審訊馬三等人,自然能夠找到張誌華的下落。

當年張誌華的家人報案之後,刑警大隊這邊也確實提審了馬三等人。

但是,對方隻用了一個不知道,就搪塞過去了。

就這樣,案子陳了三年,一直到現在。

秦川靠在椅子上,思考著接下來該怎麼辦。

半晌後,秦川拿起電話,撥了出去。

某豪華彆墅。

宋耀宗這幾天是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香。

前幾天他和柳如梅在一起的時候,給秦川打了電話,說要請對方吃飯。

當時秦川雖然答應了,但是沒有定下具體時間。

隻是說了,後麵會聯係宋耀宗。

可是快一個星期過去了,秦川依然沒有打電話過來。

宋耀宗打了幾個電話,也都被對方掛斷。

“難道對方不想接受自己的善意?”

宋耀宗不是傻子。

他知道,秦川接下來的目標很可能是自己。

但是兩人並沒有什麼大的衝突。

在宋耀宗看來,他們完全有可能井水不犯河水。

當然,如果萬一不行,他也做好了第二手準備。

警察……他也不是沒殺過!

但是,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想走到這一步。

鈴鈴鈴!

清脆的電話鈴聲打斷了宋耀宗的思緒,瞥了一眼來電顯示,宋耀宗臉上露出驚喜的神色。

深吸一口氣,宋耀宗才接起電話。

“秦隊!我是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盼來了您的電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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