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七章 意外(1 / 1)

富豪大農民 米泉 1094 字 9天前

第一千五百二十七章意外

酒送來以後,兩斤多重的龍蝦也上來了。

“先生,現在把酒打開嗎?”服務員問道。

戴紅旗點了點頭,那服務員就熟練地將酒瓶擦乾淨,再用開瓶器上的小刀沿著瓶口凸出的圓圈狀的部位,切除瓶封。

然後又用紙巾將瓶口擦拭乾淨,再將開瓶器的螺絲鑽尖端插入軟木塞的中心,沿著順時鐘方向緩緩旋轉以鑽入軟木塞中。

開瓶器的螺絲鑽到定點以後,戴紅旗將手把扳下。

她把另一個支撐點支撐在瓶口,用左手握住。再用右手將手把直直地提起來用手握住木塞,輕輕晃動,然後非常優雅地撥出木塞,再用紙巾將瓶口擦乾淨。

“很專業的動作!”

張浩然看了之後,忍不住誇獎了一句。

對於西餐來說,開紅酒瓶也是有講究的!

眼前這服務員的手法,無疑帶給人一種視覺上的享受。

如果是蓬地一下拽出來,就顯得沒有什麼品味了。

戴紅旗拿了兩個水晶高腳杯,開了一瓶紅酒,給兩個水晶高腳杯倒上酒。

他拿起一杯遞給李英年,然後端起酒杯,說道,“來,李哥,喝一個!”

李英年端起酒杯跟戴紅旗碰了一下,然後輕輕地喝了一口。

酒水進入口中,李英年皺起了眉頭,“戴兄弟,你倒酒之前是不是沒有醒酒呀!”“唔!”

戴紅旗愣了一下,才記起自己確實沒有醒酒。

像喝葡萄酒,一般在和之前都要醒酒!

葡萄酒的香氣一般需要過一些時間才會散發出來,醒酒對酒味的散發有很大的幫助。

在旋轉晃動酒瓶的的時候,酒與空氣接觸的麵積也就加大了。

這樣可以加速氧化作用,讓酒的香味更多的釋放出來。

當然了,一般即飲型的紅酒白酒,可以不必花太多的時間醒酒。

有時候可能還會有臭硫味及一些異味出現,但隻需幾分鐘就會散去。

二氧化硫是製酒過程中的附加物,對人體無害。如果隔些時間仍有異味,那可能是這瓶酒酒質的問題了。

當然了,戴紅旗向來認為,高盧雄雞的葡萄酒之所以需要醒酒,主要還是因為葡萄酒先天不足,口感不好,所以才搞出這麼多花樣兒來糊弄人而已。

戴紅旗有些不好意思,說道,“嗯,我還確實沒有醒酒呢!”

李英年搖頭道,“算了,我直接在杯子中醒酒好了。”

還完,他開始晃蕩起高腳水晶杯。一邊晃蕩酒杯,一邊跟戴紅旗吹牛筆!

也許是說話分散了他的主意力。

李英年的晃動酒杯動作幅度似乎是大了一些,速度也快了一些。

一不留心,酒杯中的紅色的酒液在高腳杯中越轉越快,終於飛了出去。紅色的酒液越過了空間的阻隔,劃出了一道優美的弧線,落到了鄰桌的一位客人的臉上。

隨即,那人的發出了一聲怒吼,“你們乾什麼?”

被李英年潑中酒水的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

這家夥戴著黑框眼睛,看起來倒是斯斯文文的。

就是眼神有點兒飄,臉上陰鷙的氣息比較重。

一看之後,給人一種極不舒服的感覺。

春城天氣挺熱,那人穿著又是淺顏色的t恤,被李英年灑出來的酒水潑中之後,劈頭蓋臉的都是鮮紅的液體,好像被人開了瓢一般恐怖。

“拉圖葡萄酒的濃度還是很不錯的,可惜了。”

戴紅旗歎了口氣。心道剛才李英年潑出來的這些酒液,其價值最少好幾百了。。

李英年潑出來的是一九七六年的拉圖。

早在十四世紀的時候,文獻中就提到過拉圖莊園,但是它當時還不是酒莊,到了十六世紀的時候,這裡才開始種植葡萄,在十九世紀中葉已被評為高盧雄雞波爾多一級名莊,倍受紅酒愛好者們的追捧。

這座古老的酒園在十七世紀被高盧雄雞路易十四的私人秘書戴.夏凡尼買下,以後一直在高盧雄雞貴族之間轉手。

拉圖最好是陳放十年到十五年才會完全成熟。

成熟後的拉圖有極豐富的層次感,酒體豐滿而細膩。

正如一位著名的品酒家所形容,拉圖就猶如低沉雄厚的男低音,醇厚而不刺激,優美而富於內涵,是月光穿透層層夜幕灑落的一片銀色。

可惜的是,這麼昂貴的酒液,居然潑到了彆人的頭上,實在是可惜了。

當然了,這些是一些品酒師對紅酒的評價。

對於戴紅旗來說,這紅酒也就那麼回事!

比起他空間中他親手釀製的山葡萄酒,猴兒酒,以及桃花酒,差得太多了。

“對不起啊——”

李英年也沒有想到這酒液居然會飛出去,還潑在了彆人的頭上,頓時有些不知所措。

畢竟是自己的過失,造成了人家的損失。

哎,這個事情,該怎麼辦呢?

“對不起?!如果說對不起有用,那還要警察做什麼?!”年輕人不依不饒地說道。

“噗——”

戴紅旗本來沒有當一回事兒。不過是潑了一點紅酒,小小的一件事,道歉,賠錢就是了。

可是聽了年輕人這句話後,他忍不住把一口酒水給噴了出來,哈哈大笑起來,“你這人實在太逗了!可憐我的拉圖啊!

這一口起碼噴出去幾百塊錢!哈哈哈哈——”

“笑什麼笑,有什麼好笑的?!信不信我拿酒噴你一身?!”年輕人怒道。

戴紅旗臉色一變,冷哼了一聲道,“給你兩個膽子!”

“你當我不敢啊?!”

那年輕人也是熱血衝昏了頭腦,直接端起桌子上的茶杯就要往戴紅旗這裡潑。

隻見嗖的一道亮光閃過,那年輕人的身形踉蹌了一下,坐回了原來的位置上。

他身上穿著的t恤的袖子被一隻亮閃閃的不鏽鋼叉子死死地釘在了實木桌麵上。

被不鏽鋼叉子這麼一帶,他差一點兒就摔倒了。

更加不幸地是,他手中端著的茶杯更是一抖,滾燙的茶水都潑在了自己的褲子上。

大熱天大家穿的衣服本來就單薄。

這麼一來,一壺熱水可就把他燙得不輕,年輕人頓時鬼哭狼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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