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老曹很急,真的很急(1 / 1)

BLG讓三追夢。

阿斌十分鐘升不上六級。

Elk被各種姿勢越塔殺。

XUN三把節奏被爆。

牙膏作用還不如Care一個無名小卒。

賽後麥克風曝光ON劣勢局自閉不說話……

等等等等。一夜之間,無數賽後清算視頻在網上冒了出來。

大批BLG粉絲失望脫粉。

當然,這不叫掉粉,叫流量篩選。

畢竟留下來的,那可都是妥妥的真愛粉。

而另一邊,FPX的風頭可謂一時無兩,短短一夜,FPX官博漲了十幾萬粉絲,在慶祝奪冠的博文下方,無數人留言“十年老粉淚目”啥啥的,也不知道這些人從哪冒出來的。

不過要說流量風頭浪尖上最巔兒的那個點,那必然是:

#LPL春季總決賽

打京東前,方言的個人微博粉絲數量是三十多萬。

打完京東變成了五十萬。

打決賽前,漲到六十萬左右。

打完決賽,過了一夜,圈內好友紛紛發來賀信:兄弟,你徹底火了!看微博!

方言莫名其妙,打開微博。

剛登進去,一個彈窗突然彈了出來,同時還有煙花炸開的特效。

方言還以為是什麼廣告,定睛一看——

【恭喜小主!粉絲數量突破1000000!!!】

呃……

微博還有這東西?

方言微微笑了笑,心裡倒是沒有太大波瀾。

關掉這花裡胡哨的東西之後,又發現私信箱裡多了封信件。

方言的私信設置,是隻有他關注的人才能給他發私信,基本上都是隊友以及一些圈內好友。

把私信箱點開,發現是微博官方運營組發來的。

洋洋灑灑發了一大堆,但意思就一個:你已經是個百萬粉大V了,想學怎麼將流量變現嗎?快來找我們吧!有群號,有郵箱,還有電話號碼……

總的來說,就是多了一個跟微博官方溝通的渠道。

方言沒有太大興趣,粗略掃了一眼就將其關掉了。

他愛錢沒錯,但古人有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對於這種沾點收割粉絲的行為,卻是打心底裡有些抗拒,因為他一直是把支持自己的人當朋友的,而不是可以收割的韭菜。

哪怕他知道,這百萬粉裡麵,估計能有十萬真粉就不錯了。

但是割韭菜不正是割的鐵粉嗎?

而現在方言,已經無需依靠名氣來賺錢,因為光是俱樂部開的工資,就足夠他實現財務自由了。

雖然合同還沒簽。

因為上一份合同還要過幾天才到期。

但那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

所以方言無需再做這種會讓自己感覺不舒服的事情。

……

就在方言準備退出微博的時候,忽然發現首頁推薦的一篇博文。

是一個FPX粉絲發的現場觀賽體驗。

不,準確點說,是方言的粉絲。

【喜歡方很多年啦!今天終於圓夢了!嗚嗚嗚,雖然真的很累,來回四趟加起來接近一萬公裡,但我覺得很值得!!真的太喜歡太喜歡方方啦!!(圖片)(圖片)】

博文就是幾句話加上兩張照片。

其中一張曬的是兩張門票和四張車票的。

還有一張是自己跟方言在舞台上的合影。

本來,看了博文,方言還有些感動來著,心想原來真的有人願意如此勞心勞力地支持自己。

然而,當他看清楚兩張照片的時候,眼神瞬間一凝。

接著,一種冰冷的氣場忽然從他身上散發出來。

博主是趙萌。

而且這篇博文很火,點讚人數居然破萬了。

隻是,瀏覽、點讚、評論人數對不上,明顯跟正常的火熱微博有差距。

顯然,這人買了流量。

想乾什麼?

方言懶得搭理,甚至覺得多看一眼都犯惡心,於是直接把微博關了。

這篇博文雖然熱度不低,但也沒有掀起太大風浪。

在FPX奪冠狂歡過後,網友們的目光,一方麵是聚焦在即將到來的MSI,另一方麵,則是已經到來的春季轉會期。

現在大家都知道方言跟FPX簽的是短期合同,到期時間是這個月底,這些都是公開的信息,有心想查就能查到。

所以現在不止是許多俱樂部盯上了方言這頭“肥羊”,許多FPX粉絲也在擔心FPX會把人放跑。

畢竟方言的表現是有目共睹的。

現在已經可以大方承認,沒有方言,就沒有FPX的這個冠軍。

連芙蘭朵都是他拉進來的,他要是走了,這支隊伍馬上就要散掉,雖說芙蘭朵跟FPX的合同簽到今年年底,但顯然如果沒有方言,芙蘭朵一個人是帶不動這支隊伍的。

FPX隊內是知道方言不會走的,但粉絲們不知道。

假如方言真走了,春季奪冠夏季墊底的事情,極有可能發生。

剛剛浴火重生的小鳳凰,便要再度隕落。

粉絲們顯然不能接受這樣的事,所以不管是FPX官博,還是春麗的個人微博,底下都是粉絲的催簽。

老曹很急,真的很急。

他很想說點什麼,安撫一下粉絲們焦慮的情緒。

但苦於方言的上一份合同還沒結束,新的合同還沒簽。

按照聯盟官方規定,在新合同生效之前,無論是選手個人,還是俱樂部,或者彆的人,都不得提前公開選手的簽約信息,哪怕已經確定會續簽也不行。

不是聯盟不近人情,而是這種事情必須按照規矩來,否則一旦出點什麼問題,就都不是小事情。

比如,在簽下新合同之前,這邊俱樂部說了會續簽,提前向外公布了消息,那彆家顯然就不會再惦記這個選手了,本來對這位選手有意向的隊伍,就另找他人去替代了。

結果,等到這位選手真的要跟俱樂部要簽合同的那天,俱樂部卻突然壓價,而選手卻不得不接受,因為彆家隊伍都定下來了,自己除了留在這家俱樂部,已經無處可去了。

甚至可能俱樂部更惡心一點,直接不跟這位選手續簽,也是有可能的,曆史上並非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至於俱樂部這樣做圖啥?

或許是因為俱樂部高層跟選手個人有點過節。

又或許隻是因為俱樂部突然不想要了,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規矩很重要。

禁止在合同審核通過生效前官宣選手動向,這一條款是聯盟為了保護選手而定的規矩,是必要的。

因此無論老曹現在多著急,他也隻能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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