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殺人魔(1 / 1)

第367章殺人魔

王健外出打工,雖然不怎麼回家,但是和家裡一直有聯係,確定對方的城市倒是不難。

昨天下午,黃州市那邊就已經確定了王健在秦州。

人找到了,抓捕工作相對來講就要容易一些。

黃州和秦州兩地的刑偵支隊已經做了事先的對接,抓捕工作主要由黃州市的專案組來完成。

秦州這邊刑偵支隊一個行動組長過來配合,還有就是王健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

王健來這打工,屬於流動人口,在派出所有備案。

“目標的宿舍在三樓,房子沒有其他的出口,但要防止對方狗急跳牆跳窗逃跑。”

“兩組人,一組埋伏在目標樓棟的窗戶下,以防突發情況,另一組跟我進去直接逮捕,動作要快下手要狠。”

之後專案組負責抓捕的兩組人,研究了一下樓內的布局和戶型圖,確保都熟悉後,便衣進入小區。

有物業配合,進入小區沒有任何問題,而且這個時間段上班人多,小區內人流量比較大,十幾個人進來倒也不怎麼引人注意。

王健住的宿舍樓,是萬傑公司租賃的,總層高是七層,沒有電梯。

開門的是萬傑公司的人,就在這個宿舍住,這邊的民警工作做的很細致,提前都聯係好了。

至於告密,涉及到命案嫌疑人,沒人吃飽了撐的去告密。

“行動!”

門口,房門一打開,上下樓梯各站著的五個人,立馬衝進房間。

王健是在被窩裡被抓住的,被拷上手銬的時候,還光著屁股。

“叫什麼?”

“嘿嘿,你們來找我了,還不知道我叫什麼?”

王健的笑聲很平常,一點不像是被抓的殺人犯。

反過來,王建抬起頭,看著抓住自己的一堆人:“你們是哪的?”

“兗州?漳州?還是寶洲?”

王健的話人所有人頭皮發麻。

程子豪為什麼在這,專案組的人都知道。

“王健,你就不覺得我們是涼州的?”

“涼州?下水道那個女的?”

果然!

果然是他!

“不對,你是……黃州的……張宇?”

王健突然看到了人群中有熟悉的臉。

這下輪到張宇驚訝了,這都七年了吧:“吳啟舟被你殺了有七年吧,你竟然記得我?”

“嘿嘿,你如果也殺了人,那去你家的每一個警察你都會記得。”

“帶走!”

人沒有押回黃州,專案組決定暫時借用秦州刑偵支隊的審訊室,立即開展審訊。

負責審訊的是黃州刑偵支隊副隊長陳厚德,也是這次帶隊的專案組組長,陪同審訊的是陳子豪。

“王健,七年前,黃州,吳啟舟你還記得吧?”

王健出乎預料的配合,或許他早就知道有這麼一天。

“當然記得,你們找到證據了?”

吳啟舟被殺案,證據確鑿,沒有什麼可隱瞞的。

“你當年在殺害吳啟舟的凶器上,留下了一枚血指紋。”

陳厚德把指紋鑒定分析報告打開:“可惜當年因為技術原因,沒有人把這枚學指紋分析的成功。”

“直到昨天,終於有專家成功比中了你的指紋。”

“七年前……我還以為你們都忘了呢。”

“忘了?王健,你以為你能跑的掉?”

王健搖搖頭:“能給支煙嗎?”

程子豪拿起桌上的香煙,點燃後才過去遞給王健。

貪婪的吸了一口,王健的臉龐籠罩在煙霧內:“我沒想著能逃掉,這些年我殺的可不止打吳啟舟一個人。”

王健指了指剛剛給自己遞煙的程子豪:“你是涼州的,那就是為了三年前的案子。”

“還有漳州,寶洲,我殺的人多了,早就夠本了。”

沒有任何拉扯,沒有任何隱瞞,王健說出了所有他殺過的人。

“七年前兗州水庫的無頭屍案,是你做的?”

“是我做的,你們到現在都沒找到腦袋?”

“嘿嘿,我就知道你們找不到,我當時在一個施工工地打工,把他腦袋扔進牆壁裡了,那工地當時正在灌砂漿,你們估計得把樓拆了才能找到。”

“漳州的,垃圾桶裡的碎屍案,也是你做的?”

“民主路的那個?”

“要是那個的話,那就是我做的。”

“屍體的腦袋、手腳,你藏哪去了?”

“燒了。”

“燒了?”

“嗯,我那年在垃圾焚燒站打工,正好看垃圾焚燒爐,就把那些零件燒了。”

“你當時能毀屍滅跡,為什麼還留一部分拋出來?”

“我不拋出來一部分,你們能知道死人了?”

陳厚德和程子豪對視一眼,這個家夥根本就是個變態。

“你為什麼殺了他們?”

“為什麼?”

王健冷哼:“吳啟舟當年要不是送劣質煤氣罐給我家,我爸能被燒死?”

“當年要不是我殺了他,說不定多少人死在他的煤氣罐下。”

“那涼州呢,三年前,涼州的女人,你為什麼殺他?”

“那個女人更該死!”

原來,王健之所以殺那個女人,就因為他從下水道施工出來,和那個女人擦肩路過,結果下水道的味道可想而知,女人下意識的避開,說了句怎麼這麼臭。

“臭?他不是嫌棄我臭嗎,老子就讓讓她死後一直在臭水溝裡,讓她下地獄都帶著臭味!”

“你就是因為這個就把人給殺了?”

“她碰到我,就活該她倒黴。”

“那張燦呢,三年前和你一起出工的張燦,他之後就失蹤了,是不是你乾的?”

“那個混蛋,當年我們兩個乾的事,他後來害怕了,竟然想要告發我,沒辦法,那就隻能去死了!”

“屍體呢,屍體在哪,還有那個女的,下水道裡隻有軀乾和部分手臂,腦袋和其他屍體呢?”

“張燦被我弄死後,趁著修補下水道,我把他在下水道肢解後,灌進水泥砂漿了。”

“那個女的,剩下的屍體被我弄碎,煮熟了喂野狗……”

一共是九起案件。

王健這幾年,包括吳啟舟在內,一共殺了九個人。

而他殺人的動機也很隨便,最離譜的是一個人和他擠公交,因為人太多,瞪了他一眼,他就尾隨人家,把人給殺了。

並且從兗州的無頭屍後,他殺人的手法越來越熟練,肢解的水平提升迅速,越往後殺人的漏洞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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