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逃出生天(1 / 1)

好好地活 鄂佛歌 1356 字 22天前

人販子為了行動方便,經常也會倒騰二手車,在此地買上車,拉著被拐賣者到彼地,先把人賣了,再把車賣了,警方也無從調查。

那時車輛管理不嚴格,無牌車,套牌車,假牌車,隨處可見,有時車輛買賣甚至不過戶,甚至可以用假身份證過戶。

陳慧頓時慌起來。

她知道,隻要自己坐上麵包車,再想逃走就很難了。

他們或許會捆綁自己,嘴巴貼上膠帶,或許會給自己灌藥,等到了地方,她就是羊入虎口。

“那你趕快去洗漱吧,”李玉朝著門口一指,“廚房裡有臉盆。”

陳慧哦了一聲,拿著牙具和毛巾,出了裡屋的門。

李玉的表哥不在外屋,那個孩子躺在沙發上,此時醒著,睜著一雙癡呆的眼睛望著陳慧。

陳慧瞟了一眼外屋的門,門關著,門板和門框上鑲著一個方形暗鎖,她沒敢輕舉妄動。

一來她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打開那個鎖,二來不確定院門上沒上鎖,三來不確定李玉的表哥在不在,昨晚來時,她發現附近破敗蕭條,人煙稀少,不利於逃跑。

她看見廚房的門,走了進去。

洗漱完出來,見李玉又在用奶壺給孩子喂奶,孩子有點不配合,但他反應遲鈍,不哭不鬨不掙紮,隻是不好好地咽,白色的奶汁順著嘴角流了出來,李玉用一塊衛生紙墊在那裡。

陳慧知道,她的時間不多了。

她望著給孩子喂奶的李玉,嘴唇動了動,欲言又止。

李玉注意到了她,問:“美娥你怎麼了?”

“玉姐,”陳慧哼哼哧哧地說,“我,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麼事?”

“玉姐,我有個十分要好的女同學,她一放暑假就來這裡打工了,可是到現在還沒找到工作,所以,我想,我想……”陳慧不往下說了。

“你想怎樣?”

“我想讓她也加入進來,可以嗎?”

李玉大喜,她知道凡人都有弱點,但她忽略了自己也有弱點,就是見錢眼開,或者說見“貨”眼開。

其實昨晚聽到陳慧在半睡半醒的狀態下提到那個女同學時,她就動心了,乾一票掙雙份錢,再合算不過;加上通過這兩天和陳慧的相處,她對她早已深信不疑,認定陳慧就是一個毫無社會經驗,毫無心眼的單純女孩。

但她不能表現得太主動,便說:“這個,你那個女同學,機靈嗎?”

“機靈的!”

陳慧轉身回了裡屋,把牙具和毛巾放進包裡,翻出她和九哥、筱雨的那張合影。

這時李玉跟了進來,陳慧便把照片遞在她麵前。

“玉姐你看,這就是她,這個是我哥,她是我哥的女朋友。”

李玉一見趙筱雨的照片,心中頓時樂開了花。

俗話說,色令智昏,做為女人,李玉雖然對美色無感,但美色就是金錢,成色越高的美女越值錢。

照片中的女孩不僅漂亮,而且一看就是個富家女,膚色白皙,穿著時尚,這種女孩對於沒見過世麵的農村人來說,不亞於大明星,一定能賣個好價錢。

更讓李玉眼前一亮的是,這個女孩胸前掛著一部小巧的諾基亞8810,這款手機的價格,即使是二手的,也頂上賣一個人了。

這時李玉的表哥走了進來,不知道他之前在哪裡,他看到趙筱雨的照片時,貪婪的眼神掩飾不住,沒等李玉表態,他就搶先答應:“我看行,多一個人,多一份力!”

李玉瞅了他一眼,問陳慧:“她願意乾嗎?”

“肯定願意。”陳慧說,“她就喜歡這種自由的工作!”

“她在哪住?”

“我也不知道,不過她有手機呢。”

李玉思索了一會兒,說:“好吧,那你去把她帶過來。”

陳慧說了聲好的,掩飾住心中的狂喜,平靜地將自己的包整理了一下,說:“玉姐,那我的行李就放在這兒吧。”

“嗯,你放心吧,我們不偷你的東西。”李玉開玩笑道。

陳慧嘻嘻一笑:“謝謝玉姐!”

在李玉的帶領下,陳慧終於離開了這座牢籠。

這時,她不得不佩服九哥的先見之明,“不要和壞人硬著來”,也慶幸自己沒有衝動,如果在沒有得到對方允許的情況下貿然逃跑,是萬萬逃不掉的。

外屋的門鎖很不好開,先把下麵的旋鈕擰三下,再拉動一下上麵的拉杆,屋門才能打開。

院牆有一人來高,且上麵紮滿了碎玻璃片。

院門也上著鎖,除非長著翅膀,否則絕難離開。

陳慧一走,李玉的表哥邪魅地一笑:“這個有男朋友,肯定不是處女了,我能碰了吧?”

李玉白了他一眼:“你真是個惡魔,這些年禍害了多少姑娘,估計搞懷孕的,也不下一百個了。”

“嘿嘿,沒辦法,你哥我身體好嘛!”

“我們出去躲一會兒吧,看她是能真的帶來貨,還是會帶來警察?”

“沒必要這麼草木皆兵吧?這女孩就是個傻×!”

“小心駛得萬年船。”

陳慧強作平靜地走出胡同,見出來送她的李玉沒有跟上來,長舒了一口氣,同時又提起一口氣,撒腿就跑,一口氣跑到筋疲力儘才停下。

秋日清晨的陽光燦爛無比,陳慧的心情也燦爛無比。

雖然隻在那間屋裡過了一夜,但陳慧的感覺簡直如同坐了一個世紀的牢,這久違的自由世界,空氣那麼清新,連昨晚看到的那些破敗場景,此時也變得那麼可愛。

這裡雖然冷清蕭條,但街上畢竟有人,有步行的,有騎自行車的,偶爾經過一輛汽車,發出不可一世的轟鳴。

這些行色匆匆的行人,此時不亞於陳慧的親人,她真想抱住每一個人,告訴他們,我得救了!我得救了!

她蹲在街邊,陽光照在她的臉上,不由自主地,眼淚洶湧而出。

歇了一會兒,哭了一會兒,心情調整好了,不再害怕了,劫後重生的喜悅,智鬥犯罪分子的快感,讓她一時有些得意忘形。

她甩開胳膊走在又臟又亂的街上,心中盤算著下一步的計劃。

行李還在那裡呢,她的行李原本不值錢,幾件破衣爛衫而已,可是有了九哥委托筱雨給她買的那些衣服,就變得值錢了,何止是值錢,簡直是價值連城。

那雖然是筱雨買的,卻是九哥的心意,那是一個陽剛男人的溫柔之心,想到那些貼身的衣物,她的心尖就一顫一顫的,怎麼舍得丟掉?

況且,還有一個無辜的孩子生死未卜,一定要救他出來!

最主要的是,那對禽獸男女,一定不能放過他們,否則他們還不知要禍害多少人。

陳慧首先想到的是報警,但當她跑進一家商店,拿起電話時,卻又猶豫了。

她想起九哥家的遭遇,被秦富忠私拆的信件,上吊而死的梁蘭,癱瘓的胡叔叔,趙老爺子被沒收了的步槍;想起九哥交錯了學費,報警後的遭遇,她開始懷疑警察辨彆是非的能力,甚至懷疑他們的立場,懷疑他們的職業道德。

那個孩子她帶了一路,如果李玉反咬一口,說那孩子是她偷的,她能說清嗎?

她想起在火車上,列車員查票時,問過她一句“是你的孩子嗎”,她當時紅著臉說不是,是替朋友帶的,如果警察找到那個列車員,他的證詞能證明她的清白嗎?

混沌的社會,讓單純的農家少女,把簡單的事情想複雜了。

但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堅決不能!

陳慧最後決定,自己實施報複!

那對禽獸男女既然肯放她,就說明她們對自己沒有絲毫懷疑,她隻要不再進那個院子,就一定不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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