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張愛珊 戀愛了(1 / 1)

次日一大清早,我跟林欣欣還有張家男提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在院子裡會合,準備前往長南大學報到。長南大學在星城的西邊,以前要轉上兩趟公交車,得花四十分鐘。最近開通地鐵就便捷了,二十分鐘就可以到。儘管如此,我跟林欣欣還是依依不舍地跟父母擁抱告彆,畢竟這是我們第一次獨自出門,第一次離開熟悉的家去一個陌生的集體環境生活。林欣欣這次比我還嬌氣,抱著阿姨哭得梨花帶雨,大家都以為她是舍不得家,但隻有我知道,她傷心的主要原因來自另一個人。這個人,此刻就像一隻大豬蹄子似的杵在路邊吃油條,吃得滿嘴都是油,張家男把沾滿油的手在路旁的電線杆上抹了抹:“走啦,哭哭啼啼的,多大點事啊。”嗬,張家男,你怕是還不清楚自己攤上多大的事了。一路上,我沒給張家男好臉色看。張家男要幫我提行李,我拒絕;張家男要給林欣欣買礦泉水,我幫林欣欣拒絕。地鐵上,張家男叫我倆跟他一塊坐,我們雙雙拒絕,寧願站著也不過去。張家男有點尷尬,但是沒過多久他就恬不知恥地接受了這種氣氛,坦然地刷起了手機,我簡直要被他氣死!我拉著林欣欣走到另一節車廂坐下,地鐵新開不久,人不算多,晃晃蕩蕩的,地下風從車廂儘頭吹過來,涼颼颼的,叫人感傷。其實該說的昨晚上我都跟林欣欣說了,該罵的我昨晚上也罵了,此刻我不知道還能怎麼安慰她,隻能陪她一塊沉默。“珊珊,我現在特彆後悔。”林欣欣聲音發顫,眼看又要哭了,“我就不應該跟他說的,現在真的不知道要怎麼麵對他,我們連朋友都沒得做了。”“沒得做就沒得做!”我有點生氣,“你真打算一輩子跟他做朋友啊?”“可是……”林欣欣欲言又止,歎了口氣。我也跟著歎氣:“不管怎麼樣,你也比我強。你喜歡的人至少看得見摸得著,我的毛毛哥,還不知道在哪裡。”“珊珊……”林欣欣輕輕抱了我一下,“彆擔心,你一定可以找到他的。”“嗯!”我拿出香草味的木糖醇,倒出兩顆,一顆給林欣欣,一顆扔進自己嘴裡。香草味,是我這輩子最喜歡的味道,沒有之一。要解釋這件事,還得回到我四歲那年的夏天。我記得很清楚,那是我跟我媽來航爸家生活的第二個星期。清晨的空氣清新,院落裡的水仙葉子剛沾上露水,夏蟬在樹上吱吱地叫著。我穿著粉色的米奇涼拖鞋,蹲在院門口刷牙,當我仰起下巴“咕嚕咕嚕”地漱口時,一對母子走進隔壁的院子。一個年輕好看的阿姨穿著知性而典雅的藏藍色旗袍,手裡拉著一個行李箱,一個清秀的男生穿著乾淨的白襯衫,背著天藍色的小背包,安靜而乖順地跟在阿姨身旁。這種畫風完全跟我不一樣的鄰居,正是江阿姨和她的孩子毛毛哥,那天,他們剛從鳳凰旅遊回來。可能是心心相通,也可能是緣分到了,總之,天雷地火之間,毛毛哥忽然轉身看向我,我倆四目相對,初夏剔透的陽光落在他柔軟的發間,他修長的黑色睫毛根根分明,清澈的眼睛就像一汪泉水。我心跳驀然漏掉一拍,強行憋住要吐出來的漱口水,又硬生生地吞回去。然後,我傻笑著朝他揮手,毛毛哥麵無表情,酷酷地轉過臉,進了屋。那就是我們的初遇,敷衍得像是隨手一寫的劇本,可對我而言卻是那麼無可取代——後來無論我身處何方,隻要一想起他,舌尖仍會泛起兒童牙膏的香草味。自那以後,我愛上了所有香草味的食物,同時還愛上了航爸家的小閣樓。因為對麵的毛毛哥也睡閣樓,每晚八點他都趴在窗台邊認真寫作業。我那會兒還沒上學,對於上學的孩子有一種莫名的崇拜,當然張家男除外,他那副派頭哪是在上學,根本就是“大王叫我來巡山”。大部分時間,毛毛哥都會關上窗戶,不肯讓我瞻仰他的盛世美顏,那會兒我總是托腮幻想著,什麼時候才能跟毛毛哥做朋友呢?一個月後,命運女神眷顧了我。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錯了,忽然心血來潮跟著張家男去河邊玩水。張家男也破天荒地沒有嫌棄我,反而特彆熱心地騎自行車載我去,我還有點感動呢,事後發現自己果然想多了。張家男下河沒多久就抓到一條蚯蚓扔給我,把我嚇哭後,他還哈哈大笑:“笨蛋!這是蚯蚓啦,蚯蚓你都怕……”他沒再笑下去,很快他發現這條“蚯蚓”正緊緊吸附在我的小腿上,身體在蠕動中不斷地肥大,第一次見螞蟥的他嚇得臉色慘白,哇哇大叫著跑了。我既害怕又無助,癱坐在河邊不敢動。當時我真的以為自己要死了,我想起農夫與蛇的故事,在我眼裡,這個螞蟥就跟那條咬死農夫的蛇一樣可怕。在恐懼的自我暗示下,我覺得身體越來越虛弱,我躺在河邊,一邊流著眼淚一邊輕聲呢喃著爸爸的名字。如果爸爸還在就好了,爸爸是警察,是我心目中無所不能的大英雄,他一定會來救我。爸爸沒來救我,來救我的人是毛毛哥。那天,毛毛哥正好全副武裝來河裡抓螃蟹,那是他們班的戶外作業。他一言不發地走到我身邊,臉上是他那個年紀不應該有的冷靜。他將我扶起,幫我把腿舒展開,然後從小背包裡掏出一袋食鹽,一層一層地撒在螞蟥肥大的身體上。不一會兒,我傷口處的疼痛感減輕了,螞蟥的吸盤舒展開來,說時遲那時快,毛毛哥一甩手,螞蟥就被打落下來,他抓起一塊石頭,“啪”的一下把它壓扁了。一時間我竟忘記了疼痛,歡欣鼓舞地拍起手來。“彆動!”毛毛哥一副小大人的模樣,他皺著眉頭,幫我將傷口處的淤血擠壓出來,問,“疼嗎?”我緊咬著牙,整個過程一聲不吭。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在喜歡的人麵前,一個人可以有多勇敢。擠完淤血,毛毛哥又從包裡拿出碘酒瓶,將碘酒塗抹在我的傷口上,我隻感覺火辣辣地疼,他一絲不苟地做完這些事後,慢條斯理地收拾好小背包,然後站起來,朝我伸出手:“我送你回家。”我說不上羞澀還是緊張地“嗯”了一聲,伸出小手。毛毛哥抓住我的小臂,將我一把拉起來,在那奇妙的瞬間,我覺得自己好像長了一雙翅膀,輕飄飄地,整個人一下飛了起來。儘管才那麼小,可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我張愛珊,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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