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後記 寫什麼(1 / 1)

看一位我非常敬重的文學前輩的采訪,他說自己幾乎半年沒有寫作,“每天都在混過去,寫好的東西不想改,寫了一半的東西不想回頭看。突然寫作失去了一切意義。”寫作到底有什麼意義?算下來,我寫作竟然已經十七年了,其中最長的擱筆期,是高考前的三個月。其他日子裡,幾乎一日不寫作。每隔幾年,我都會帶著巨大的自我懷疑問自己:為什麼要寫作?童年時候,寫作是為了把自己和周圍人區彆開。所有人去同一所小學,讀同樣的課本,有同樣的前途,我不願如此,寫作就成了改變自身命運的救命稻草。青春期,寫作是為了克服孤獨感。過於依賴自己的與眾不同、習慣旁觀的姿態,讓我對生活有種疏離的態度。從中學到大學,老師給我的評語永遠是:“無法融入集體。”越是格格不入,就越要依靠些什麼來逃避孤立的痛苦,隻有寫作,能把寂寞變成一場理直氣壯。到如今,回答“為什麼寫作”這個問題,變得越來越艱難。我發現,寫作並不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相反,生活是它最大的敵人,生活的富足或貧瘠,都會讓創作失去動力。生活過於平淡,讓人沒有寫作熱情;生活過於跌宕,則讓人無暇平靜地坐在書桌前。隻有讓生活服務於創作——而不是相反,才能讓人長期恪守寫作者的身份,一天天地寫下去。隨著越寫越多,寫作帶來的滿足感,變得越來越小。近幾年,我的興趣從文學擴大至社會層麵,大學四年,我幾乎完全停滯了的寫作,而轉向寫雜文。必須麵對的是,“文章救國”的時代早就過去了,抒寫社會現實,隻會讓人愈發無力,同時還要麵對讀者的挑剔:“寫這些我們已知的社會陰暗麵有什麼用?你應該多傳播一些正能量。”可是,拋開那些刻意尋來的心靈雞湯,生活本來就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啊。不久前,一個鄉親給我打來電話。他是我家鄉的一個文化商人,在我讀中學時請我吃過幾次飯,電話的一半時間用來誇張溢美我是家鄉幾十年出一個的才女,另一半時間用來講述自己如何為家鄉獻計獻策。時隔幾年,他再給我打電話,卻始終語焉不詳,支支吾吾,隻不停邀請我回老家看看。我不太耐煩,幾次暗示自己沒有時間長談。他這才歎了口氣,說起他的遭遇。他翻遍地方誌,刨根挖底地發覺某位國家領導人的祖輩曾在我們這個小地方生活過,他向政府提議修建一座祠堂,以便這位國家領導人以後來此地祭祖。可以想象, 這是他作為師爺一生最得意的作品:終於成功地和權力最高層有了掛鉤和聯係。他順勢向政府提出了自己醞釀多年的策劃——本市的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政府點頭讚許,畫了一張大大的規劃藍圖,這裡一個標地,那裡一個園區。看圖,他傻眼了,自己一千兩百平方米的大房子被畫進規劃範圍,要遭遇強拆,每平方米給八百塊錢的補償。電話裡,他苦笑,說:“拍馬屁把自己給搭進去了。”我聽得難過,並不幸災樂禍。嚴格意義上,他甚至不是一個為虎作倀的人,隻是一個一心想與權力產生某種聯係的普通人。人們總是愛說“江山不幸詩家幸”,因為詩家們可以激昂地對於大惡大善、大是大非指點江山,可與之相比,我更喜歡大時代裡小人物的苦澀故事,無常無望、無解無告。他們才是時代的組成部分。至於如何去寫, 所謂公共寫作,必然逃不開批判者的角色,我也寫過戰鬥檄文式的文章,滿紙憤怒,試圖做到“力透紙背”的效果。幾篇之後,我就放棄了,並不是出於膽怯,而是不習慣文章中自己那劍拔弩張的嘴臉。我信奉福樓拜的話:“我相信文學的藝術不會涉及個人的感情,我不想要愛,也不想要恨、憐憫或者憤怒,敘述的公眾無私,將因此等同於法律的莊嚴。”本書收錄的,是我近幾年摸索著寫出的散文。完成即告彆。出版的一刻,意味著我終於可以拋棄它。時至今日,仍然沒有完全克服對於寫作的厭倦的我,經常拿“識其時,行其運,知其命,守其位”這句話來激勵自己,珍惜尚能自由寫作的“時”,守著作為社會一分子的作家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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