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早期—和戎—外交」-議結天津教案(1 / 1)

李鴻章傳 梁啟超 1408 字 2個月前

議結天津教案19世紀最後30 年間,是世界資本主義向帝國主義轉化的過渡時期。在此期間,世界資本主義“開始了奪取殖民地的大高潮,分割世界領土的鬥爭達到了極其尖銳的程度。”當時遠東地區特彆是中國成為世界資本主義國家激烈爭奪的重要場所,在這個地區進行角逐的,除了原有的英、俄、美、法四國之外,又有兩個後起的資本主義國家嶄露頭角:一個是通過1868年明治維新建立了地主資產階級聯合專政,迅速走上對外侵略擴張道路的日本;一個是在70年代初擊敗法國,完成日耳曼各邦統一,擁有較強的軍事和經濟實力的德國。新老資本主義國家采取軍事的、政治的、經濟的和文化的手段,加緊侵略中國。麵對列強的侵略,中國外交權力重心趨向雙元化,逐漸形成了北京總理衙門和天津北洋大臣並存的局麵。坐鎮天津的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李鴻章成了清政府的首席外交顧問和主要外交代表,參與外交的決策和執行。李鴻章就任直隸總督後,首先遇到的外交難題,是議結天津教案。鴉片戰爭以後,西方的基督教以列強的大炮為前導,以不平等條約為護符,在中國獲得廣泛傳播,以致出現“教堂幾遍天下,傳教洋人相望於道”的景象。西方基督教會在中國的活動,不僅在於傳播基督教,而且滲人了侵略的性質,成為與中國傳統社會和文化迥然而異的特殊力量,既與一般民眾又與自視為社會領袖和精英的封建官紳分庭抗禮,從而激發了交織著中西文化衝突和侵略反侵略雙重內涵的反洋教鬥爭。1870年6月天津望海樓天主教育嬰堂因傳染病有數十名幼童死亡,同時天津九-九-藏-書-網不斷發生幼童被迷拐事件,而拐犯的供詞大都牽涉到望海樓教堂。天津紳民無比義憤,自動聚集到望海樓教堂門前表示抗議。法國領事豐大業竟持槍逼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鎮壓示威群眾,並向天津知縣劉傑開槍,擊中其隨從高升。群眾忍無可忍,當場毆斃豐大業及其隨從西蒙,並放出育嬰堂的幼童,放火燒毀望海樓教堂、法國仁慈堂、美國布道堂、英國講經堂等多處,打死洋人、洋教土20人。這就是震驚中外的“火燒望海樓事件”,或稱“天津教案”。事後,法國聯合美、英、俄、德、比、西等國向清政府提出抗議,各國軍艦麇集天津和煙台進行武力恫嚇,脅迫清政府鎮壓紳民的反洋教鬥爭。曾國藩決心“彈壓士民,以慰各國之意”,擬將天津知府張光藻、天津知縣劉傑革職交部治罪,並力主“拿犯”、“賠銀”,特派崇厚前往法國“道歉”。曾國藩的舉措,受到時論的譴責,有的甚至給他加上賣國賊的徽號。當津案行將議結之時,清廷派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取曾氏而代之,這次人事調動,實際上起到了諉過於人、轉移視線的作用。早在60年代,李鴻章就對西方基督教和中國頻繁發生的教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站在中國傳統儒家思想文化立場上,把從西方傳人的基督教視為“異端邪說”,斷言天主教較之釋老“尤卑陋”,不能像僧道那樣安分。他揭露了外國教會的侵略活動及其危害,指出最可憂慮的是外國傳教士專心引誘“無賴窮民”,而貧者利其資,弱者利其勢,犯法者利其逋逃,往往慫恿教主與地方宮相抗衡。“因習教而縱奸徒,固為地方之隱患;因傳教而召黨類, 尤藏異日之禍根。”對於紳民“毀堂阻教之案”,他既持否定態度,認 《列寧選集》,第2卷,第798頁。為不是長遠之計,又從中看出“民心士氣之尚可恃,而邪教不能以惑眾。”他認為外國在華傳教已為中外條約所規定,不能不加以遵守,應該采取“明為保護,密為防閒”②的態度。提出了限製傳教的“治本”與“治標”二策。所謂“治本”就是“督撫大吏,慎選牧令,以教養為亟,實行保甲以彆淑慝,崇禮明儒以資勸化,多設善堂以則困乏”。所謂“治標”即是“堅守舊約章程,教士不得絲毫乾予地方公事,教民與常人爭訟,照例由地方官訊辦,紳民欺淩習教人,地方宮秉公從速辦結,內地無教堂舊基,不得私買立堂”。③天津教案發生後,李鴻章對其起因、對策等問題發表過不少議論。他在推行“和戎”外交中,往往依據所謂“理”和“勢”而決定其應變方略。“理”指“是非曲直”,“勢”指“力量強弱”。他明知洋人論勢不論理,但在與洋人較量中卻偏偏把“論理”放在首位。他在對待天津教案問題上,也正是從剖析其“是非曲直”人手的。他摒棄了中國傳統反洋教思想中一些邑昧偏見和盲目仇外情緒,指出所謂教堂“迷拐幼孩、挖眼、剖心等說”,並無“確證”,“全係謠傳”,而導致天津教案的真正原因,則在於崇厚平日諂媚洋人,“遇事不能持平”,致使“洋風太熾,紳民含憤已久”,觸機一發,遂不可製。豐大業“槍擊官長”,罪固不容赦,但“其人已死無從責問”,加之紳民毆斃洋人、洋教士20人,因而“彼直我詘,彼是我非”。由於“我詘彼直,不論勢之強弱,總以議和為是”②,何況敵強我弱,實難決勝於疆場之上。他譏諷那些“嘩然欲戰”的人們不識時務,稱讚曾國藩“堅持和議”的作法“老成謀國”。他力主“不開釁端”,和平了結。他認為要堅持和議,就不能不以“拿犯”、“賠銀”為歸宿。當然,賠銀須有限度,更不允許“奪據地方”。9月7日李鴻章經過長途跋涉,從陝西來到保定。他於9日致函曾國藩,支持“拿犯”,但又深恐因之而受到時論的譴責,於是不惜玩弄“痞子手段”,公然表示要等待其師將教案“凶犯”議罪正法後再赴津接任,以免“初政即犯眾惡”。曾國藩無奈,隻得在9月18日上奏分彆定擬一疏,建議正法15人,軍流4人,徒罪17人。20日李鴻章到達天津,30日接篆受事。當時正值法國在普法戰爭中遭到慘敗,拿破侖三世在色當被俘;巴黎爆發了革命,推翻第二帝國,宣布共和,成立國防政府;普軍進圍巴黎;因而法國態度轉軟,法國公使羅淑亞與李鴻章往來會晤,“詞氣極為和婉”。李鴻章雖然獲悉法國在普法戰爭中慘敗,但卻無意利用這一有利時機,逼迫法國讓步。他對來訪的英國使館翻譯雅妥瑪表示:“津民鬨此大案,正在日夜緝訊,足見中國厚待相好之意,斷不乘人之危而擠之”。他請雅妥瑪將此情此意轉致英國公使威妥瑪,請其“從旁勸解息事,以免中外猜疑。”正因為這樣,天津教案在李鴻章接辦不久,就基本上按照曾國藩所擬定的方案正式議結,其主要內容是:張光藻、劉傑革職,發往黑龍江效力;判處所謂“凶犯”20名死刑,25名充軍流放;賠償及撫恤銀497千餘兩;派崇厚為特使,前往法國“道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55,第16頁。② ③《李鴻章條款》,《籌辦夷務始未》(同治朝),卷55,第16頁。 李鴻章,《複曾相》,《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第10頁。② 李鴻章:《複丁樂山觀察》,《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第15頁。 李鴻章:《論天津教案》,《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第3頁。歉”,並表示中國願與法國“實心和好”。李鴻章供認:“津案緝凶、賠堂事事辦到,法國即無布路斯(普魯士)戰敗之事,似亦愜心。”②他公然把這種“彈壓士民”、“議恤賠償”以博取法國侵略者“愜心”的賣國行徑吹噓成“存國體而弭後患”的“持平”之舉。② 李鴻章:《複龐寶生總憲》,《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0,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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