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早期—和戎—外交」-從“聯日”到“聯俄拒日”(1 / 1)

李鴻章傳 梁啟超 3258 字 2個月前

從“聯日”到“聯俄拒日”天津教案尚未了結,日本問題又被提上議事日程。李鴻章對日政策,有一個從“聯日”到“聯俄拒日”的演變過程。不論“聯日”抑或“聯俄拒日”,都是以“以夷製夷”為主旨的,而這類“以夷製夷”,實際上是中國傳統的合縱連橫理論和西方的均勢思想結合的產物。日本是中國的近鄰,1871年中日立約,揭開了近代兩國關係的序幕。日本自1868年明治維新以後,逐步地走上了資本主義發展道路。“日本資本主義在一登場的時候,就扮演了帝國主義的角色。”③日本政府揚言要“開拓萬裡波濤,布國威於四方”,並製定了征服中國、統治亞洲,爭霸世界的所謂“大陸政策”,開始把侵略觸角伸進神州大地。1870年7月日本政府決定遣使來華議約,從而導致了中日雙方有關立約的交涉。9 月日本政府代表、外務權大丞柳原前光一行到達天津。柳原一麵會見三口通商大臣成林,陳述訂約通商意願,麵呈外務卿致總理衙門的公函和日方草擬的約稿;一麵設法誘使李鴻章出麵斡旋。10月2日,柳原拜訪李鴻章,聲稱中日兩國正在遭受西方列強的欺淩,有著相似的命運,“實有迅速同心協力的必要”。當時雖然日本根本無意聯合中國抗拒西方列強,但是柳原所拋出的中日“同心協力”的誘餌,卻使李鴻章“大為動心”,以致萌發了“聯日”的念頭。李鴻章在接見柳原的第二天,就致函總理衙門,通報柳原談話內容,並指出“日本距蘇浙僅三日程,精通中華文字,其兵甲較東島各國差強,正可聯為外援,勿使西人倚為外府”②。總理衙門起初以“大信不約”之意,準許日本通商,而不準其立約;後因受到李鴻章的影響,並擔心日本倘若請求英、法居間介紹,“不允則饒舌不休,允之則反為示弱”,因而再次照會柳原,允許日本於明年特派使臣來華,“會議章程,明定條約,以垂久遠而固邦交”③。柳原見計得售,即雀躍就道,經由上海歸國。當然,在清朝統治層中,看法並非一致。安徽巡撫英翰以日本籲請通商,恐貽後患,殷殷以杜絕為請。總理衙門覺得英翰言之有理,12月清廷特地將英折寄發疆臣,征詢意見。1871年1月李鴻章先後致函總署和上疏清廷,力陳中日立約通商之必要。他把日本過去無力侵華視為“安心向化”,把日本現今企圖效法列強勒索中國說成“情理所有之事”。他認為日本自從與西方列強定約通商以後,大量購買機器、軍艦,仿造槍炮、鐵路,派人出國學習科學技術,“其誌固欲自強以禦侮,究之距中國近而西國遠,籠絡之或為我用,拒絕之則必為我仇”,因而應在日本“納款”之時,“推誠相待,俯允立約,以示羈縻”。將來中日兩國“情誼日密,耦俱無情”,倘若中西關係一旦有變,日本就“不致為彼族勾結,且可聯東方形勢。”李鴻章以為隻要允許日本立約通商,就既能防止日本侵犯中國本土和鄰邦,又能聯合日本形成東方防線,以抵禦西方的侵擾。當然,這隻不過是李鴻章昧於日本和國際大勢而產生的幻想。李鴻章在複奏的第二天,就寫信給曾國藩,向他通報總署動向,並將自己與總署“來往信稿鈔呈,以備采擇”。曾國藩“采擇”李氏意見,上疏陳言。清廷讚賞曾、李看法,指示李鴻章事先作好與日本代表③ 守屋典郎:《日本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3頁。 東亞同文會編:《對華問憶錄》,第29頁。② 李鴻章:《論天津教案》,《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格,卷1,第3頁。③ 《籌辦吏務始未》(同治朝),卷78,第24頁。談判的準備。李鴻章也認為日本是中國近鄰,“既議通商,稍有不慎,易滋後患”,因而督飭江蘇臬司應寶時、天津海關道陳欽詳細研究日本與西方列強訂立的條約,總結中國與西方列強交涉的教訓,另擬兩國修好條規、通商章程。1871年7月,日本政府代表、大藏卿伊達宗誠同清政府代表李鴻章在天津開始中日立約談判。當時雙方分歧很大,而爭論的焦點則是應否援照中國同西方列強所訂條約的成例,允許日本在中國內地通商和享受片麵最惠國待遇問題。日方認為中國既然允許西方列強內地通商和利益均沾,那麼對日本就“隻可畫一,不可特異開例,自破條規”②。清方則表示:日本與中國相距較近,中國“不能有來無往”,中日立約斷不能與“西約”儘同。清方拒不允許日本內地通商和利益均沾,“原為漸次挽回各國條約張本”,為修改同西方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準備條件,因而用意不為不深。李鴻章先讓應寶時與伊達副手柳原前光反複辯難,繼而親自會見伊達,“麵加剖斷”,“以絕其觀望之心”。伊達“翹然自負”,盛氣淩人。李鴻章本來就有虛驕之氣和輕日心態,伊達的蠻橫無禮,使他極為反感,他乘伊達“措語罅漏”,抓住把柄,聲色俱厲地進行反駁。當時日本儘管野心勃勃,但畢竟羽毛未豐,缺乏足夠的實力迫使清政府就範。經過多次談判,雙方終於在9月13日簽訂了中日《修好條規》和《通商章程》。這個條規和章程同前此清政府與西方列強曆次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相比,是較為合理的,反映了清政府同日本修好的真誠願望和中日雙方對等的地位。條規和章程沒有寫入最惠國條款;規定雙邊享有領事裁判權;互相承認協定關稅;兩國裔民準在對方指定的通商口岸貿易,但不得進入內地;兩國商貨進入對方口岸,均照對方海關稅則定稅。日本政府對條約內容表示不滿,並於訂約的第二年派遣柳原來華要求修約,特彆是要求取消兩國遇事調處條款和清政府在日本口岸對本國商民的領事裁判權。李鴻章認為日本“狡黠可惡”,決意“堅守前議,不稍鬆勁”,始則拒絕接見,繼而麵加駁斥,並複照日本外務省,表示“兩國初次定約,最要守信,不能旋允旋改”。日本政府鑒於李鴻章態度堅決,成約不可再改,便於1873年2月派外務卿副島種臣來華,“想在批準交換修好條規而外,更解決台灣問題”,即窺探清方虛實,尋找借口,以便武力侵占中國領土台灣。4月30 日,李鴻章與副島種臣正式交換了中日《修好條規》和《通商章程》批準書。次日,副島專程拜訪李鴻章,李鴻章對副島也優禮相加,雙方“暢談半晌”。副島痛言領事裁判權有害於國家主權,宣稱已派岩倉“赴西洋更議”,但“能否議改,尚不可知”。李鴻章對日本的作法深表讚賞,“極力慫恿”,並希望日本一旦改約成功,務請“隨時照錄斬約知會”,以匣效法日本修改中國的不平等條約。在中日議約過程中,李鴻章雖然力圖設法防止日本“侵越屬疆”,但對日本覬覦中國領土台灣的野心卻缺乏應有的警惕。副島派柳原前光到總署質問中朝關係和台灣高山族人誤殺琉球遇難船民之事。總署毛昶熙正言聲明,台灣是中國領土,琉球是中國藩屬,“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固在於我”。“殺人者皆屬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窮治。”居心叵測的柳原則表示:“生 李鴻章:《條列五事》,《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第13頁。② 《籌辦夷務始未》(同治朝),卷32,第1頁。 東亞同文會編:《對華回憶錄》,第33頁。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是以我邦將查辦島人。”雖然總署將上述問答情況通報給了李鴻章,但是李鴻章在接見路經天津回國的副島等人時,卻未提及此事,拆之以理,反而聽信閩人遊擊吳世忠關於高族“趕捷強狠”,英、美“屢發兵船注剿失利”,“日本力更不逮,斷無能為”等語,認為所言似屬有理”②。及至1874年日本“違約稱兵”,入侵台灣,李鴻章才如夢初醒,發覺受騙上當,但為時已晚矣。1874年4月日本政府設立台灣事務局,以大隈重信為長官,在長崎設立侵台軍事基地,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台灣事務都督,負責指揮軍事,發兵3000餘名圖謀從台灣南端下手侵占台灣東部。美國從人員、船隻上支持日本,企圖利用日本軍閥的刺刀,實現侵略台灣的野心。5 月日軍在台灣琅登陸。清政府獲悉後,一麵向日本提出抗議,一麵派沈葆楨為“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令其“帶領輪船兵弁,以巡閱為名”,前往台灣“預籌布署”。李鴻章認為台灣全境(包括“生番”住地)均屬中國領土,明確表示反對日軍人侵,主張通過交涉與備防逼使日軍撤退。他向清廷提出應當采取的兩項對策,即第一要求美國遵照“萬國公法”撤回援口人員,嚴禁商船幫助日本運兵;第二要調派得力陸軍數千,即用輪船載往鳳山、琅附近一帶擇要屯紮,如果日軍擅自登岸,“一麵理諭情遣,一麵整隊以待”使敵人無隙可乘。李鴻章在得知沈葆楨出防台灣的任命後,致函祝賀,並奏調駐防徐州的淮係提督唐定奎部銘軍槍隊6500人由輪船分批航海赴台,“稍壯聲援”。還令津滬各機器局失燼現存炮械軍火陸續解濟。日本在侵略台灣的問題上,交替使用兩手策略,一麵用武力進攻,一麵進行外交訛詐。由於當地人民的抗擊和沈葆楨的防禦部署,羽毛未豐、實力有限的日本很快就發現依靠武力是難以實現其奪取台灣的野心的。7 月日本駐華公使柳原前光到達天津, 與李鴻章會談。李鴻章“深知若輩伎倆,又恨其行徑詭變,不得不嘻笑怒罵,厲聲潔責”。他指斥日本“一麵發兵到我境內,一麵叫人來通好,口說和好之話,不做和好之事”。他還擔心日本翻譯鄭永寧“傳話不清”,特地取案上紙筆大書日:“此事如春秋所謂侵之襲之者是也,非和好換約之國所應為,及早挽回,尚可全交”②。9月,日本政府特使大久保利通路經天津,寓居美國領事館。美國副領事對李鴻章說:看大久保的意思,“不給兵費必不退兵,且將決裂,擾亂中國各口”③。柳原、大久保相繼到達北京,先後同總理衙門大臣舉行談判,他們一口咬定台灣番地非中國營轄,既不認錯,也不退兵,而“其注意實在占地,貼費二端”④。李鴻章建議總署采取以下措施解決日本侵台問題:(一)開門通商。他認為如果把台灣開為商埠,使各國利益均沾,就可以利用各個列強互相箝製的均勢,去扼製日本的侵略陰謀,(二)“以撫恤代兵費”。他認為用“犒賞”士兵、“撫恤”難民以換取日本退兵,雖然“稍:損國體,漸長寇誌”,但卻能夠收複失地,防止戰爭,以節省的資金籌備海防,此實乃“忍小忿而圖遠略” 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6卷,第59頁。② 李鴻章:《論日本與台灣朝鮮秘魯交涉》,《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第43—49頁。 李鴻章:《述柳原難》,《李文忠公全書》,詳署函稿,卷2,第35-36頁。② 李鴻章:《述柳原辯難》,《李丈忠公全書》,譯署函槁,卷2,第36頁。③ 李鴻章:《述美國副領事畢德格麵議節略》,《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2p 第43頁。④ 李鴻章:《論台事歸宿》,《李文忠全書》,譯署函稿,卷2,第42頁。的作法,(三)列強“公評”。他認為日本代表如果堅持己見,雙方難以取得共識,“似可與商明請令各國公評,作一轉筆。”他寄希望於法、美、英等國公使出麵調停,“仗義執言”。總理衙門大臣文祥惟恐衝突擴大,讚成李鴻章的意見,趨於妥協,於 10月31日與日本政府代表大久保利通簽訂《北京專約》,規定日軍撤出台灣;清政府給銀五十萬兩,承認台灣居民“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軍侵台“原為保民義舉”。經過日本侵台事件,使李鴻章認識到日本“伺我虛實,誠為中國永遠大患”,昔日的“聯東方形勢”、“以東製西”的幻想,徹底破滅了。及至70年代未80 年代初,中俄關係因伊犁問題而日趨緊張,日本陰謀利用這一時機,吞並琉球和攫取在華侵略特權,從而促使李鴻章產生“聯俄製日”的想法,與那些主張“聯日拒俄”的軍政大吏相對立。1871年俄國乘阿古柏侵擾新疆,出兵占領新疆伊犁。1878年左宗棠督軍肅清阿古柏勢力,收回伊犁成為解除西北邊疆危機、保全領土的一個關鍵。是年12月底,清政府特派的全權大臣崇厚到達聖彼得堡,並於翌年1月開始與俄國代表進行收回伊犁的談判。崇厚對伊犁地區形勢、俄國情況均茫然無知,完全聽任俄國方麵的擺布。他隻顧名義上收回伊犁,而下管實際上育什麼重大損失。川月2日他與俄國代表在克裡米亞半島上的裡瓦幾亞簽訂了《交收伊犁條約》和《陸路通商章程》。崇厚訂約消息傳來,輿論大嘩。總理衙門認為償費尚不過多,“通商則事多轇轕,分界則弊難枚舉”。王公大臣、言官疆吏,強烈不滿,紛紛要求誅崇厚,毀新約。1880年1月清廷將崇厚革職拿間,交刑部洽罪,隨之定為斬監候。2 月清廷聲明拒絕承認崇厚所議條約,並任命駐英公使曾紀澤兼任駐俄公使,準備與俄國再度舉行談判。曾紀澤(字劼剛,曾國藩長子)由通西學而入洋務,1878年接替郭嵩燾出使英法,是一位有才乾和愛國思想的外交家。清廷希望借助曾紀澤,挽回崇約給中國造成的損失。然而俄國卻陳兵邊境,指責中國誅吏背約,有違國際公法,有辱俄國體麵,其勢洶洶,中俄戰火一觸即發。就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加緊了吞並琉球和侵略中國的步伐。1879年4月日本正式宣布廢除琉球國,把它改為衝繩縣。1880年3月日本向清政府提出解決琉球問題的方案,其要點是:日本願把琉球群島最南部的宮古列島及八重山列島劃歸中國,中國應當承認琉球的其餘部分歸入日本版圖;清政府應同意修改1871年的中日條規和通商章程,取消其中關於禁止日商深人中國內地的規定,並給予日本在中國享受片麵最惠國的待遇。清廷陷於顧此失彼、腹背受敵的窘境,深恐俄日聯合,“日為俄用”,企圖對日妥協,“聯日拒俄”。清廷對待俄國的態度則日趨強硬,飭令曾紀澤爭取收回伊犁全境,挽回崇厚所放棄的邊界和通商等方麵的權利,否則就暫不收回伊犁,不批準裡瓦幾亞條約,中俄關係仍維持汀約以前的狀況。李鴻章擔心“俄與日南北交江,益難處置”。他權衡敵情國勢,主張采取中國傳統的“遠交近攻”的策略,“聯俄拒日”。他認為當時日本弱小,俄國強大。中日兩國比較,“強弱之勢,曲直之理,貧富眾寡之形,皆在我而下在彼”,加之日本“畏俄如虎·詭橘嗜利”,絕不能幫助中國抗拒俄國,並且終將成為中國心腹之患。而俄國則不然,中國從黑龍江到新疆,與俄國接壤約萬餘裡,“彼有鐵路以調兵,則旬月可以雲集,中國行師絕塞,非經歲不能到防,彼有電報以通信, 李鴻章:《籌辦鐵甲兼請遣使片》,《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24,第26頁。則瞬息可以傳命,中國遞文邊界,非三數月不能往還。”因此,要鞏固邊防、海防,抗禦俄國侵略,就必須“加募數百營勁旅”,並“訓練水師,增購船炮”,隻有這樣才能使“戰守俱有把握”,而要做到這一點,每年沒有“巨餉數千萬金”是無法想象的。目前與其聯絡弱小的日本以對抗強大的俄國,莫如聯絡強大的俄國共同壓製弱小的日本,易操勝券。正是基千這種考慮,李鴻章傾向“聯俄拒日”。他雖然承認崇厚訂立的條紛“有大損於中國,群情憤怒,固無足怪”,但卻斷言崇厚出使,“係奉旨給與全權便宜行事之諭,不可謂無立約定議之權,若先允後翻,其曲在我。”自古交鄰,用兵之道,“先論曲直”,曲在我則“侮必自招”,“師必不壯”。俄國必將乘機脅迫中國“分界修約”,並進而發動戰爭,用武力脅追中國作出更大的讓步。因而,他建議情廷“勿為浮言所搖惑”,寬免崇厚,暫依崇約,和平了結中俄爭端。李鴻章主張“姑讓於俄,以取償於日本”。當時日本公使宍戶璣頻繁地出人總署,“償結球案,牽涉改約”。季鴻章認為這是“乘俄事未定,圖占便宜”。然而,總署卻既優外患,又受到輿論界“聯日拒俄”說的影響,遂與宍戶璣達成初步協議,“僅割琉球南島,而更改舊約,許以利益均沾及內地送貨各事”。李鴻章既看到這個協議使中國“吃虧較钜”,又深知日本“斷不肯助我拒俄”,於是據實陳奏,主張等到俄約定後,“決計翻改前約”。由於李鴻章等人的反對和中俄談判逐漸露出了轉機,清廷終於決定廢除中日間的初步協議。1881年初,日本駐華公使宍戶礬憤憤地離華回國,企圖迫使清廷改變態度。李鴻章看出宍戶璣出都返國,“初意本在要挾,旋聞中俄修好,即已奪氣,未敢顯啟釁端。”他表示倘若日本膽敢“藐視中國”,中國就不妨采用孫子伐魏救韓之策,“撤防俄之勁旅,分軍三道,載以輪舶,直趨長崎、橫濱、神戶三口”,“製其死命,或封琉球,或重議約章,皆惟我所欲為矣。”如果日本徘徊審顧,不敢挑起釁端,中國當“蓄銳揚威,待時而動,一麵整理水師,購辦船械,聲威既壯,敵膽自寒。”隨著時間的流逝,日本逐漸鞏固了自己在琉球的統治地位,中日間關於琉球的爭論,不了了之。而中俄之間,則於1882年2月由曾紀澤與俄國簽訂了《中俄伊犁條約》和《陸路通商章程》,挽回了崇約給中國造成的部分損失。 薛福成:《代李伯相複徐觀察書》,《庸盒文彆集》卷4,第131頁。 薛福成:《代李伯相複張觀察書》,《庸盒文彆集》,卷5,第1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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