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生事業掃地無餘」-“能柔朝鮮而不能折日本”(1 / 1)

李鴻章傳 梁啟超 5799 字 2個月前

“能柔朝鮮而不能折日本”清流健將張佩綸對李鴻章說:“能柔朝鮮而不能折日本,非盟主也。”李鴻章在朝鮮和日本問題上所扮演的正是這類角色。朝鮮是一個較小的國家,但戰略地位卻極重要。朝鮮由於封建製度和李氏王朝的統治,長期陷於貧困和衰弱的狀態中。中朝國境毗連,兩國人民自古以來建立了深厚友誼,但清朝封建統治者卻對朝鮮維持著中國和越南那樣的宗主藩屬關係。19世紀70 年代後,隨著世界資本主義向帝國主義過渡,列強竟相插足朝鮮,朝鮮成為列強爭奪中國的矛盾的焦點之一。時人指出:“各國之圖中國者,無不圖先占朝鮮。彼以為朝鮮得,而中國之左臂斷,進可以製東三省而搖我根本,退可以屯兵積聚觀時而動,而中國在其股掌之上。”日本利用同朝鮮地理上的鄰接,和其他列強遠隔的便利條件,成為侵犯朝鮮的急先鋒。早在談判和簽訂《中日修好條規》期間,李鴻章就發現日本覬覦朝鮮的野心,並相應地采取了一些預防措施。他堅持在條規中列上“所屬邦土不可侵越”條款,“隱為朝鮮等國預留地步”;並多次告誡日本對朝鮮應“釋釁修好”。1873年來華換約的日本外務卿副島種臣以朝賀同治皇帝“大婚親政”為由,進京呈遞國書,特派柳原詢問總署大臣毛昶熙:“朝鮮諸凡政令是否由該國自主?中國向不過問?”毛昶熙等答複說:“中國對於朝鮮,雖與冊封及正朔,然其內治與和戰,皆朝鮮自主,與中國無關。”②狡猾的柳原默不置辯。副島返國路經天津,李鴻章勸日本接受豐臣秀吉征韓失敗的教訓,對朝鮮應“釋釁修好”,“若用武強逼斷無能相和好之理”。副島假意表示:“君言誠是,鄙意亦隻欲如此辦理”③。李鴻章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看到日本對朝鮮抱有侵略野心和中朝關係的極端重要性。他致函總署說:“日本覬覦朝鮮曆有年所,朝鮮為我東土屏蔽”。日本陸軍比海軍強,距朝鮮又最近,日本侵犯江浙,“尚是沿海肢休大患”,倘若侵略朝鮮,“則為遼京根本之憂,前訂規條以所屬邦土不可侵越等語,實欲預杜此意”④。然而,規條和告誡都無法改變日本資本主義的侵略本性。副島一經回國,就主張對朝鮮發動侵略戰爭。1875年日本即蓄意製造了江華島事件,作為“誘導朝鮮開化,使朝鮮屈服,並予吞並”的借口。是年9月間,日本軍艦“雲揚”號擅自駛入朝鮮江華島附近測量海口。朝鮮海防軍向日本軍艦發炮警告,日艦竟然攻毀炮台,並派兵登陸,攻城殘民。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一麵派黑田清隆和井上馨率領艦隊來到江華島,以追究“責任”為名,脅迫朝鮮訂約通商;一麵又派外務少輔森有禮使華,因為日本深知中朝之間存在著宗主藩屬關係,中國是日本侵略朝鮮的重大障礙。1876年1月森有禮到達北京,與總理衙門奕等進行洽談。當時雙方爭論的焦點是中朝宗主藩屬關係問題。森有禮斷言朝鮮之為中國屬國,“徒空名耳”,否認中日修好條規適用於朝鮮事務,企圖“在 張佩綸:《致李肅毅師相》,《澗於集》,書牘二,第7頁。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日戰爭》(一),第586頁。② 《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93,第27頁。③ 《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第49頁。④ 李鴻章:《論日本與台灣、朝鮮、秘魯交涉》,《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1,第49頁。 大久保利通:《朝鮮意見書》,《大久保利通大書》。與朝鮮直接交涉之際,杜絕中國方麵的乾涉”。奕則表示“朝鮮為中國所屬之邦,與中國所屬之土有異,而其合於修好條規‘兩國所屬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之言者則一。”②坐鎮津、保的李鴻章,密切地注視著中日會談,總理衙門也不時地“抄示往複議論朝鮮節略”。李鴻章認為日本對於朝鮮,以議和為名,實則備戰,而朝鮮並“不願議和,誠恐釁端已兆”③。他既看到朝鮮“不足以敵日本”,中日修好條規無法束縛日本手腳,日本侵占朝鮮使中國“有唇亡齒寒之憂”,又不願效法明朝李如鬆抗日援朝故事。他建議采取“息事寧人之計”,勸誘朝鮮忍辱負重,允許日本“通商往來”,以期“暫弭兵釁”,並使中國避免卷入糾紛。1月24日李鴻章在保定會見了森有禮。森有禮專程拜訪李鴻章,是想“複申各說”,通過李鴻章影響總理衙門,打破談判僵局。李鴻章接見並宴請了森有禮。森有禮絮聒不休,聲稱“國家舉事,隻看誰強,不必儘依著條約。”李鴻章針鋒相對,指出“恃強違約,萬國公法所不許。”森有禮堅持強權的邏輯,而李鴻章卻迷信“萬國公法”,殊不知“萬國公法”並不能製止侵略者“恃強違約”。森有禮還否認朝鮮為中國“屬國”;李鴻章駁斥說:朝鮮“奉正朔,如何不是屬國?”他倆關於朝鮮是否中國“屬國”的爭論,其實質是西方殖民觀念與東方封貢觀念衝突的反映,是日本企圖排擠清朝勢力、打開侵略朝鮮的通路和清朝方麵為維護宗藩關係、防止日本侵略朝鮮的鬥爭。森有禮在“酒酣麵熱”時,曾說“取了高麗有何益處?”李鴻章乘機對他曉以利害,並揮筆疾書“徒傷和氣,毫無利益”八個字送給他。森有禮再三央求李鴻章轉商總理衙門,設法勸說朝鮮接待日本使臣。事後,李鴻章果然不負所托,向總理衙門詳細地報告了與森有禮會談的情況,並建議“將奏請禮部轉行朝鮮一節作為收場,以示格外和好,藉答來意,而略緩其逞強黷武之心,更於大局有益。”由此可見,李鴻章對於朝鮮,既抱住所謂宗主權不放,又對日本侵略采取“息事寧人之計”,其結果勢必引進日本侵略勢力,損害清朝的既得利益。朝鮮鑒於日本的武力威逼和清朝“息事寧人”的態度,於2月26日被迫與日本簽訂《江華條約》,其中載明“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平等之權。”當時日本承認朝鮮為“自主之邦”,並非真正維護朝鮮獨立主權,而是企圖否定中朝的宗藩關係,開拓侵略朝鮮的道路。清朝統治者基於傳統觀念,以為隻要朝鮮承認中國為宗主國,第三國承認與否無關大局,因而既未向日本抗議,又未詰問朝鮮。殊不知如果與第三國引起外交問題,那麼第三國是否承認中朝宗藩關係,就會直接影響事態的發展了。此後,日本借口朝鮮為“自主之邦”,遇事與朝鮮直接談判,竭力排除中國的乾涉,處心積慮地把侵略的觸角伸進朝鮮。血寫的事實使李鴻章逐漸認識到日本侵略朝鮮,勢必引起列強在朝鮮的角逐,“俄人亦將隱啟雄圖,英、美、法、德諸國複群起而議其後”,這不僅為“朝鮮之大患”,而且也是“中國之隱憂”。麵對日本和歐美列強的侵略,朝鮮勢孤力單,本非其敵,中國將往助而力有未逮,將坐視而勢有不能。從朝鮮和中國的安全考慮,李鴻章推行了所謂“牽製政策”。倡議在朝鮮推行“牽製政策”的是丁日昌。他在1879年說:朝鮮不得已而與日本立約,不如統與泰西各國立約,日本有吞噬朝鮮之② 《複日本國照會》,《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科》,卷1,第6頁。③ 李鴻章:《複沈幼丹製軍》,《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15,第36頁。 《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4,第33—38頁。心,泰西無滅絕人國之例,將來兩國啟釁, 有約之國皆得起而議其非,日本不致無所忌憚。若泰西仍求與朝鮮通商,似可密勸勉從所請,並勸朝鮮派員分往有約之國聘問不絕。總理衙門同意丁日昌的建議,主張勸導朝鮮與英、美等國立約通商,借以牽製日本,讓李鴻章照丁日昌所陳作為己意轉致朝鮮李裕元。李裕元係朝鮮國王李熙的叔父,久任元輔,主持大政,曉暢時務,當時雖已退休,但聲勢猶存。他曾致書李鴻章“道其仰慕”之情,李鴻章複書“略及外交之意”。此時若由李鴻章出麵寫信給他“藉為開導,尚非無因而至”②。李鴻章稱讚丁日昌所言“為朝鮮計,實為中國計。”他遵旨致函李裕元,發揮丁氏建議,請求將其呈報朝鮮國王察核,“廣集廷臣,深思遠慮,密議可否。”③李鴻章寫給李裕元的信,雖是由薛福成起草的,但卻如實地反映了他對遠東形勢的看法和所擬推行的外交政策。首先,他認為“日本行為乖謬,居心叵測”,亟宜設法防範。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恃其詐力,以鯨吞蠶食為謀”,對於鄰邦朝鮮和中國,“難保將來不伺隙以逞”,“中國兵力餉力十倍日本,自付可以製之”,而朝鮮“固不可無以備之”。其次,他認為朝鮮應該在軍事和外交兩個方麵采取應變措施。在軍事方麵,應該“密修武備,籌餉練兵,慎固封守。”在外交方麵,應“恪守條約”,不要給人以可乘之機。同時“似宜用以毒攻毒以敵製敵之策”,乘機相繼與歐美各國立約,借以牽製日本。前者是加強國防建設,後者是講求“交接遠人之道”。李鴻章認為,這是保衛朝鮮的必要措施。李鴻章說:“西人恃其精銳,地球諸國無不往來”,是“自然之氣運,非人力所能禁遏。”他朦朧地意識到資本主義列強征服世界的活動,是難以抗拒的,惟有因勢利導,才能防患於未然。他既看到日本勾結英、法、美或俄國侵略朝鮮,使朝鮮“勢成孤注”的可怕前景;又看到歐美各國同日本爭奪朝鮮的現實,企圖勸導朝鮮與英、美、法立約通商,“不但牽製日本,並可杜俄人之窺伺”,進而迫使俄國講和通好。顯然,這是一種均勢思想,企圖在列強之間“互相箝製而莫敢發”的條件下苟延殘喘。李鴻章的均勢思想,同他對歐美資本主義列強的本質缺乏認識有關。在他看來,“泰西通例,向不得無故奪滅人國,蓋各國互相通商,而公法行乎其間”。英、美、德、法距朝鮮數萬裡,“本無他求,其誌不過通商耳,保護過境船隻耳”。他輕信了西方資產階級的所謂“通例”和“公法”,錯誤地以為英、美、法不會“無故奪滅人國”,無意把朝鮮變為自己的殖民地,而隻是想“通商”、“保護過境船隻”。因而,朝鮮隻要與英、美、法立約通商,就能使之以為我用。日本畏服歐美列強,以朝鮮之力製日本,肯定不行,以允許歐美列強通商製日本,則綽乎有餘。他還勸導朝鮮應隨時派人到有約之國,“通聘問,聯情誼”,“倘遇一國有侵占無禮之事,儘可約集有約各國,公議其非,鳴鼓而攻,庶日本不致悍然無忌。”其實,無論是立約通商,抑或是“通聘問”、“聯情誼”,都不會改變歐美資本主義列強的侵略本性,不能指望藉此獲得它們的支持而排除日、俄侵略勢力。生活在封閉社會裡、遵循傳統治略的李裕元複信表示:朝鮮本意“不欲 ②《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第32頁。③ 《清季外交史料》卷16,第14—17頁。與他國來往,牽於眾議,不敢主持。”但“擬仿古外國人學之例”,谘請禮部揀選明斡人員赴天津,“學習練兵製器之法。”1880—1881年間,美國派遣薛斐爾出使朝鮮,企圖以日本為媒介與朝鮮立約通商。俄國除兵於黑龍江、海參崴等處,如“不得誌於中國,必將逞威於朝鮮”。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脅迫總署勸說朝鮮“急與各國通商”。麵對如此嚴峻的形勢,朝鮮君相“幡然變計,有聯絡外邦之意”,但因統治階層中“議論紛歧,尚難遽決”。清政府為了加緊推行牽製政策,也改變屬藩“公牘往來職之禮部”的舊製,決定“遇有關係洋務緊要之件”,由北洋大臣和駐日公使與朝鮮“通遞文函,相機開導”。李鴻章受命之後,麵臨著如何處理朝鮮與他國立約通商的問題。駐日公使何如璋從維護宗藩關係出發,主張中國應派人前往代為主持,或請旨飭令朝鮮與他國訂約,並於條約內聲明:“奉中國政府命願與某國結約”。②李鴻章認為這種主張,雖然不無道理,但卻窒礙難行,勢必引起朝鮮的疑慮和歐美列強的反對,不如對朝鮮“密為維持保護”更為適宜。李鴻章主張朝鮮應先與美國立約。他認為美國“最為公平順善”,“無貪人土地之欲”,又“好排難解紛”,“聯美”有利於朝鮮。他邀請朝、美代表來津“麵議其大略”,再赴朝鮮。所謂朝、美立約談判,實際上成了中、美關於朝鮮問題的談判。李鴻章督同馬建忠、周馥代擬了朝鮮與美國通商章程草稿,而美使薛斐爾則提出了以《江華條約》為藍本的約稿。雙方分歧的焦點是中朝宗藩關係問題。中方代擬約稿規定“朝鮮為中國屬邦,而內政外交事宜向來均得自主。今茲立約後,大朝鮮國君主大美國伯裡璽天德俱平行相待,兩國人民永敦和好,若他國偶有不公及輕侮之事,必彼此援護,或從中善為調處,俾獲永保安全。”非常明顯,前半段是要美國承認中、朝宗藩關係,後半段是要美國“援護”朝鮮抵製舊、俄侵略。而美方約稿同中方代擬約稿比較,所差甚遠,對於中國屬邦,“均未提及。”李鴻章與薛斐爾晤商4、5次,辯論20餘日,因未取得一致意見,談判移至朝鮮舉行。李鴻章奏派馬建忠前往朝鮮會辦,並派丁汝昌酌帶兵船偕同薛斐爾東駛,以壯聲勢而杜要挾。馬建忠、薛斐爾抵達朝鮮後,即與朝鮮代表會談,並於1882年5月22日簽訂《朝美條約》。這個條約,是美國強加給朝鮮的一個不平等條約。美國攫取了在朝鮮不受限製的經商、領事裁判權、最惠國待遇、公使駐京等特權。這個條約不僅威脅朝鮮的獨立和生存,而且也嚴重地打擊了中國。《朝美條約》是在李鴻章的斡旋下簽訂的,他本想藉此恢複中國在《江華條約》之後動搖了的在朝鮮的地位,希望美國承認朝鮮是中國的屬邦,然而結果卻事與願違,中國得到的隻是對於美國並無任何約束力的朝鮮國王關於朝鮮為中國屬邦的聲明。《朝美條約》為歐洲列強開辟了入侵朝鮮的道路。繼美國之後,英、德兩國相繼與朝鮮簽訂了以《朝美條約》為藍本的條約。朝鮮國王也照例在約外先行聲明朝鮮為中國屬邦。李鴻章認為“既有照會另行聲明,載在盟府,日後各國設相侵淩,或朝鮮有背叛之處,中國儘可執義責言,不至竟成法越覆轍。”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7頁。② 李鴻章:《論維持朝鮮》,《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1,第42頁。 李鴻章:《代擬割美訂約十款》,《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3,第10頁。 李鴻章:《論朝鮮新約附有照會》,《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5,第20頁。李鴻章推行牽製政策,本想聯絡美、英等國牽製日、俄,藉以保衛朝鮮,鞏固中國東北邊疆,但結果卻把朝鮮推向東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共同侵略的半殖民地的深淵,從而使中國東北直接暴露在列強的刀鋒之下。日本侵略勢力在朝鮮的膨脹和朝鮮統治階級的禍國殃民政策,激起了朝鮮人民的憤怒反抗,加劇了朝鮮統治階級內部的爭權鬥爭。1882年7月京城侍衛部隊聯合城市貧民發動起義,襲擊日本公使館,殺死幾個日本官員,並闖入王宮,閔妃化裝出逃。國王父親大院君李昰應乘機入宮,自稱國太公,出掌政權。史稱壬午兵變。壬午兵變發生後,日本采取以武力為後盾的談判方式,加緊侵略朝鮮。日本派出一支艦隊赴朝,企圖脅迫朝鮮政府答應“懲凶”、賠款、增開商埠、使館駐兵、割讓土地等無理要求。時值李鴻章丁母憂,以張樹聲署理北洋大臣直隸總督。張樹聲聞訊後,一麵派遣丁汝昌、馬建忠率軍艦3艘赴朝,一麵調撥招商局輪船運送廣東水師提督吳長慶所部慶軍6營東渡,以便鎮壓朝鮮“兵變”,維護中朝宗藩關係,防製日本乘機擴張侵略勢力。李鴻章雖然在籍守製,但仍關注朝鮮政局。他斷言朝鮮軍民圍使館殺傷數人、阻撓公使各節;都是違和約,背公法的;給予日本以“口實”,日本出兵朝鮮“雖似恫喝,實有興師問罪之意”。他象張樹聲一樣,站在反對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的朝鮮人民的對立麵,企圖以朝鮮起義者的頭顱來維護受清廷冊封的朝鮮國王的統治,防止日本乘機發動侵略戰爭。清廷深感局勢嚴重,急令李鴻章迅速返津商定朝鮮內亂。8月25 日李鴻章自合肥啟程,於9月5日抵達天津。在此期間,吳長慶等誘執李昰應解送天津,並逮捕、殺害所謂“亂黨”多人。日本脅迫朝鮮簽訂了《濟物浦條約》。李鴻章抵津後,認為“朝鮮事大致就緒”,於是便著手處理善後事宜。李鴻章認為吳長慶等誘執李昰應、捕治“亂黨”,“深合機宜”,日、朝《濟物浦條約》“尚屬無甚流弊”,隻是賠款偏多,然而中國“未便從旁代為翻案”。他為朝鮮“國勢粗定”和日、朝之間“暫弭釁端”而稱快。他主張日軍未撤之先,吳長慶所部慶軍6營應暫留朝鮮彈壓坐鎮。他斷定朝鮮壬午兵變“發於亂軍,而成於昰應”,主張將李昰應幽禁於保定,永遠不準返回本國,“以弭該國禍亂之端”。清廷批準了李鴻章的建議。壬午兵變和《濟物浦條約》,在中國引起了強烈反響。某些清流派健將,力主以兵威懾服日本和加緊控製朝鮮,因而在清朝統治階層中爆發了一場關於對日、朝政策的論爭。1882年9—10月間,鄧承修、張佩綸相繼上疏,建議乘鎮壓壬午兵變勝利之機,對日采取攻勢政策。李鴻章遵旨議複,提出自己意見。李鴻章和鄧承修、張佩綸在對日本的認識和所應采取的政策上,存在著相似之處和根本性的分歧。他們都預見到日本侵略著將成為中國的“巨患”,試圖謀求馭外固圉之道;不同的是對於中日力量對比的估計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對日政策的差異。鄧承修和張佩綸斷言中國比日本既富且強,小小的扶桑三島不堪一擊,因而主張以兵威懾服日本,或“示將東渡”,或乘機東征。李鴻章則不然,他並不相信中國實力超過日本,深感跨海遠征難操勝券,因而主張充實海軍,力圖自強。就在爭論對日政策的前後,清朝統治層也探討了對朝政策問題。1882年張謇寫出了《朝鮮善後六策》。張謇(字季直,號嗇庵,江蘇南 《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等複奏會詢朝鮮亂首情形折》,《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5頁。通人)1868年中秀才,1876年入慶軍統領吳長慶幕,1882 年隨吳赴朝,協助“理畫前敵軍事”,顯示出在緊急事變中鎮靜應對和勤苦辦事的良好素質。他在《朝鮮善後六策》中,既表現出對於中國民族危機日趨嚴重的深沉憂慮,又流露出濃厚的封建“上國”的錯誤情思。他建議對朝鮮援漢設玄菟、樂浪郡例,廢為郡縣;援周例,置監國,或置重兵,守海口,而改革其內政,或令自改,而為練新軍,聯東三省為一氣。據張謇說,當時中國朝野和朝鮮上下對於《朝鮮善後六策》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或是之,或非之。作為北洋大臣的李鴻章,不僅拒絕接受,而且“悍然斥之”。是年10月張佩綸又奏陳朝鮮善後六事,主張“理商政”,簡派大員為朝鮮通商大臣,理其外交,預其內政,“預兵權”,選派教習、代購洋槍,為之簡練諸軍;“救倭約”、“購師船”、“防奉天”、“爭永興”。清廷諭令李鴻章悉心籌度,妥議具奏。11月15 日李鴻章遵旨複奏。他對張佩綸的建議,除“理商政”、“爭永興”兩條有較大保留外,其他諸條均無原則性分歧。他認為“簡派大員為朝鮮通商大臣,理其外交,並預其內政,職似監國”,必將招致朝鮮的抵製和列強的反對。所謂“爭永興”,即反對俄國侵占朝鮮的永興灣為海軍基地。李鴻章則斷言俄國“本意非即欲進據永興老,永興接近元山通商口岸,將來各國貿易互通,俄國力難獨圖占奪”,因而“似隻可從緩籌議”②。李鴻章雖然不讚成派遣職似“監國”的通商大臣,公開乾涉朝鮮的內政外交,但卻主張在彆的名義之下加強對朝鮮的援助和控製。1882年10 月李鴻章與朝鮮代表趙寧夏等議定中朝水陸貿易章程 8 款,就是典型的事例之一。李鴻章擬定這個章程的指導思想是:“務期彼此兩有利益,而仍不悖屬國交涉之體統。”他從對抗日、美和加強中、朝關係出發,在章程中規定:“朝鮮久列藩封”,“此次所訂水陸貿易章程,係中國優待屬邦之意,不在各與國一體均沾之列”;中國在朝鮮享有領事裁判權;中國兵船可以在朝鮮沿海遊弋並駛泊各處港口。這些都是第一次在條約上得到明白確認。當然,這個章程也不無“彼此兩有利益”之處,如中朝互派商務委員“照料本國商民”;兩國商船聽其駛入彼此通商口岸交易, 照章納稅;準兩國商民入內地采辦土貨等等。中朝水陸貿易章程既加強了中國對朝鮮的控製,又促進了中、朝貿易的發展。朝鮮國王致函李鴻章說:“所訂章程八條,悉屬公允,喜出望外,並於章程之首聲明中國優待屬邦,不在各與國均沾之列等語,俾小邦感奮自強,用答我大朝懷柔之至意,此誠數百年來未有之特典。”此外,李鴻章還通過吳長慶轉送從天津軍械所調撥的新式軍械, 並派慶軍營務處袁世凱主持朝鮮新建親軍左右兩營的訓練事宜。朝鮮國王認為此舉使朝鮮“無兵而有兵,無械而有械,用為保邦製治之本”②。李鴻章還應朝鮮國王之請,代聘前駐津德國領事穆麟德前往襄助海防商務,並選派馬建常伴往聯絡商辦。翌年6月根據中朝水陸貿易章程,李鴻章奏派道員陳樹棠充任駐朝商務委員。“壬午兵變”後,日本政府加緊針對中國的擴軍備戰,並在朝鮮培植親日勢力。1884年12月日本策動以金玉均為首的開化黨發動政變,劫持國王, 《清光緒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28—29頁。②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31—34頁。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3頁。② 《朝鮮國王谘謝貿易章程公允並驗收撥給之槍炮來文》,《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4,第44頁。組成親日政府,宣布“廢止朝貢虛禮”。史稱“甲申事變”。一時人心洶洶,聲稱“將入宮儘殺倭奴”。保守派大臣金允植等親至清軍駐地,“匍匐轅門,撫告哀衷”,請求援助。時吳長慶已奉李鴻章之命,率慶軍3營撤回遼寧駐劄,留駐漢城的慶軍3營,由記名提督吳兆有統帶,袁世凱受命為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事務。吳、袁一麵聯銜上書李鴻章,要求派兵援護;一麵隨機應變,率兵攻入王宮,擊敗日軍和開化黨,救回被劫持到宮外的國王,恢複保守派政權。日本駐朝公使竹添自焚使館,狼狽回國,金玉均等也亡命日本。直到12月10日李鴻章才通過丁汝昌得知“甲申事變”的消息,“殊為駭詫”。他一麵電令駐日公使黎庶昌“速探,設法勸息”;一麵電告總理衙門,認為“日謀叵測,明係乘中、法有事,尋釁圖朝,恐禍更烈於越南”②,主張南北洋派艦駛往朝鮮,進行彈壓,並派大員馳往查辦。12月16 日清廷決定“目前辦法,總以定亂為主,切勿與日人生釁”,遂派吳大澂“乘輪督隊迅往,確查酌辦”。當時日本政府中,出現了和戰之爭。文多主和,武多主戰。日本內閣考慮到日本軍事力量尚非清軍之敵,所以決定暫時維持和局,加緊擴軍備戰,再圖大舉。1885年2月日本派伊藤博文為全權大使、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副使前來中國談判。其時中法戰爭尚未結束,一時謠諑紛紛,多以為日本會乘機要脅,提出苛刻要求。新任駐日公使徐承祖電告李鴻章:伊藤等“來華議事,聞要求數端,惟欲我懲在朝武弁並中日撤兵二事為極要。”③前者意在將罪責轉嫁給中國,後者企圖清除日本侵朝的障礙。清廷任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伊藤等“在津商議事務,毋庸令其來京”。4月3 日中日談判開始在天津舉行,中心議題是懲辦在朝武弁和中日撤軍問題。伊藤始則要求中國單獨撤軍,繼而表示中國如肯撤軍日軍也可商撤。李鴻章起初答以“中國留兵在朝並非多事,似與日本無涉”,接著主張中日同時撤軍,但又企圖取得日本承認中國對朝鮮的派兵權。他對伊藤說:我有一大議論,預為言明,我知貴國現無侵占朝鮮之意, 嗣後若日本有此事,中國必派兵爭戰;若中國有侵占朝鮮之事,日本亦可派兵爭戰;若他國有侵占朝鮮之事,中日兩國皆當派兵救護。緣朝鮮關係我兩國緊要藩籬,不得不加顧慮, 目前無事,姑議撤兵耳。李鴻章本欲保留中國的派兵權,但卻無意中承認了日本享有同等的派兵權。伊藤喜出望外,立即聲明:“與我意相同”。此後,李鴻章雖然力主中國有保護朝鮮的義務和單獨派兵援助朝鮮的權利,但卻遭到伊藤的堅決反對和引起伊藤關於兩國共同派兵權的反要求。李鴻章無奈,便向清廷請示。清廷表示: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萬不得已或於第二條內無乾句下添敘“兩國遇有朝鮮重大事變,各可派兵,互相知照”等語,尚屬可行。②伊藤在談判中,還根據竹添掩飾自己罪行的報告和所謂日本被難商民的口供,提出懲處清軍統將和償恤難民的要求。李鴻章則憑藉袁世凱、陳樹棠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第16—17頁。② 李鴻章:《急寄譯署》,《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345頁。③ 李鴻章:《急寄譯署》,《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427頁。 李鴻章:《與日使伊藤問答節略》,《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6,第18—19、37頁。② 李鴻章:《述日使定議》,《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7,第1頁。的報告、吳大澂的調查和朝鮮國王的谘文, 指明竹添應負全責,議處統將、償恤難民之事,“一非情理,一無證據”,堅不允從,惟答以個人名義,“行文戒飭”,“俾得轉場完案”。4月18日李鴻章與伊藤簽訂中日《天津條約》,主要內容是:四個月內,中日軍隊均自朝鮮撤回;中日兩國均勿派員在朝鮮練兵;朝鮮若有重大變亂事件,彼此出兵先行文知照,事定即撤回。這個條約雖然暫時解決了“甲申事變”所遺留的中日之間的問題, 但卻由於日本獲得與中國同樣的向朝鮮的派兵權,這就無異於把朝鮮置於中日“共同保護”之下,以致成為甲午戰爭的伏機。可悲的是,李鴻章並沒有看到這一點,反而沾沾自喜。他對清廷說:今既有先互知照之約,若將來日本用兵,我得隨時為備, 即西國侵奪朝鮮土地,我亦可會商派兵,互相援助,此皆無礙中國字小之體,而有益於朝鮮大局者也。當然,經過談判,李鴻章對伊藤有所認識,並進而指出防日之必要。他致函總理衙門說:該使久曆歐美各洲,極力摹仿,實有治國之才,專注意於通商、睦鄰、富民、強兵諸政,不欲輕言戰事,並吞小邦, 大約十年內外,日本富強必有可觀,此中土之遠患,而非目前之近憂,尚祈當軸諸公及早留意是幸。②後來中日關係的演變,證明李鴻章不幸而言中了。“甲申事變”後 10年間,日本和歐美列強對朝鮮的爭奪日趨激烈。英國想借日本之力箝製俄國,縱容日本向朝鮮伸展侵略勢力。俄國則有意同中國拉關係,以與英、日抗衡。日本一麵在國內專心擴充軍事和經濟實力;一麵采取比較隱蔽的漸進的方式,擴展在朝鮮的侵略勢力,比如借助美國影響朝鮮的內政外交,圖謀控製朝鮮的工商業,利用清政府抵製俄國南下等。當時中國朝野圍繞對朝政策問題,爭論不休。1884年袁世凱向李鴻章建議:莫如趁朝鮮“民心尚知感服中朝,即特派大員,設立監國,統率重兵,內治外交均代為理,則此機不可失。”有人附和袁氏意見,主張廢朝王,設監國。但是,李鴻章卻不以為然。他認為實行這種改變中朝傳統關係,用類似西方殖民體係的辦法對待朝鮮的主張,必將導致列強的乾涉和中朝關係的惡化,使中國陷於進退維穀之中。在此期間,還有人鼓吹朝鮮中立。首倡此議的是德國駐朝鮮署使。1885年初德國駐朝鮮署使建議“照泰西成法”,由中、俄、日互相立約,“永保朝鮮”,其他國家之間一旦發生戰爭,“不得借道於朝鮮國。”②李鴻章看到這個建議後,懷疑德國署使“與日人通謀”,蠱惑朝鮮,因而拒絕接受。1886年中國駐俄公使劉瑞芬寫信給李鴻章,提議中國對待朝鮮,如“能收其全國改為行省,最為上策;其次則邀同英、美、俄諸國,共相保護,不準他人侵占寸土,則朝鮮已可幸存。不然恐釁生倉猝,為他人所攘奪,後患更不可言。”③李鴻章反對將朝鮮改為中國行省的所謂“上策”,認為“聯絡英、俄保護朝 李鴻章:《日本議立專條折》,《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53,第25頁。② 李鴻章:《密陳伊藤有治國之才》,《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7,第8—9頁。 《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第19頁。② 《駐朝鮮德國使署條議》,《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6,第43頁。③ ④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釁始篇,第14—15頁。鮮,可稱老謀深算”。他將“此意轉達總署請示”,希望得到支持。不料總署答複說:“朝鮮為我藩屬,求鄰國保護,不合體例”,他表示“失此機會,殊為可惜”④。既然不能使朝鮮中立化或在朝鮮設立監國,清廷和李鴻章便采取加強控製朝鮮內政外交的乾涉政策,以期鞏固中朝“宗藩關係”,抗拒列強的侵擾。清廷根據李鴻章的建議,把“壬午兵變”後軟禁在保定的閔妃集團的政敵大院君送回朝鮮,企圖利用大院君鉗製朝鮮宮廷;並任命袁世凱為“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代替原駐朝商務委員陳樹棠。李鴻章推崇袁世凱“才識開展,明敏忠亮”,堪任斯職,並特意在其頭銜上增加“交涉”兩字,“略示預聞外交之意”。他還致函朝鮮國王,吹噓袁世凱在朝有“扶危定傾”之功,暗囑以後遇有“內治外交緊要事宜”,應“隨時開誠布公,與之商榷,必於大局有裨。”②1885年11 月袁世凱走馬上任,在漢城成立公署,其隨員有唐紹儀、劉永慶等20餘人。袁世凱行險僥幸,崇尚權術,驕橫專斷,處處以“上國”辦事大臣自居,積極乾涉朝鮮內政外交,竭力維護和加強中朝“宗藩關係”。李鴻章雖然看出袁世凱年少“不甚耐事,措詞過為危激”,不完全讚同他的舉措,但是麵對列強的詭譎陰謀和競相爭奪,又不得不倚之為左右手。袁世凱在朝鮮推行積極的乾涉政策,既有助於加強中國在朝鮮的地位,阻滯列強在朝鮮擴張侵略勢力;又不可避免地促進朝鮮政府的離心傾向,刺傷朝鮮的民族感情。但是,直到1893—1894年間,袁世凱仍然執迷不悟,不僅錯誤地估計了朝鮮政局,把朝鮮國王的假意敷衍,誤認為是“情甚殷洽”,斷言“倘能久定此見,東方事可望漸順”③;而且低估了日本的侵略意圖,說什麼“詳審在韓日人情形及近日韓日往來各節並日國時勢,應不至這有兵端。”李鴻章由於輕信了袁世凱對朝鮮政局和日本動向的錯誤判斷,以致未能及時調整對朝政策,並放鬆了對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的警惕。 《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7,第58頁。② 九九藏書網《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18,第5頁。③ 李鴻章:《寄譯署》,《李鴻章全集》(二),電稿二,第5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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