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的地方;我為何生活 - 2(1 / 1)

霍樂威爾田園的真正迷人之處,在我看是:它的遁隱之深,離開村子有兩英裡,離開最近的鄰居有半英裡,並且有一大片地把它和公路隔開了;它傍著河流,據它的主人說,由於這條河,而升起了霧,春天裡就不會再下霜了,這卻不在我心坎上;而且,它的田舍和棚屋帶有灰暗而殘敗的神色,加上零落的籬笆,好似在我和先前的居民之報酬,——我願意做一切事:簡直沒有彆的動機或任何推托之辭,隻等付清了款子,便占有這個田園,再不受他人侵犯就行了;因為我知道我隻要讓這片田園自生自展,它將要生展出我所企求的最豐美的收獲。但後來的結果已見上述。所以,我所說的關於大規模的農事(至今我一直在培育著一座園林),僅僅是我已經預備好了種子。許多人認為年代越久的種子越好。我不懷疑時間是能分彆好和壞的,但到最後我真正播種了,我想我大約是不至於會失望的。可是我要告訴我的夥伴們,隻說這一次,以後永遠不再說了:你們要儘可能長久地生活得自由,生活得並不執著才好。執迷於一座田園,和關在縣政府的監獄中,簡直沒有分彆。老卡托——他的《鄉村篇》是我的“啟蒙者”,曾經說過——可惜我見到的那本唯一的譯本把這一段話譯得一塌糊塗,——“當你想要買下一個田園的時候,你寧可在腦中多多地想著它,可決不要貪得無厭地買下它,更不要嫌麻煩而再不去看望它,也彆以為繞著它兜了一個圈子就夠了。如果這是一個好田園,你去的次數越多你就越喜歡它。”我想我是不會貪得無厭地購買它的,我活多久,就去兜多久的圈子,死了之後,首先要葬在那裡。這樣才能使我終於更加喜歡它。目前要寫的,是我的這一類實驗中其次的一個,我打算更詳細地描寫描寫;而為了便利起見,且把這兩年的經驗歸並為一年。我已經說過,我不預備寫一首沮喪的頌歌,可是我要像黎明時站在棲木上的金雞一樣,放聲啼叫,即使我這樣做隻不過是為了喚醒我的鄰人罷了。我第一天住在森林裡,就是說,自天在那裡,而且也在那裡過夜的那一天,湊巧得很,是一八四五年七月四日,獨立日,我的房子沒有蓋好,過冬還不行,隻能勉強避避風雨,沒有灰泥墁,沒有煙囪,牆壁用的是飽經風雨的粗木板,縫隙很大,所以到晚上很是涼爽。筆直的、砍伐得來的、白色的間柱,新近才刨得平坦的門戶和窗框,使屋子具有清潔和通鳳的景象,特彆在早晨,木料裡飽和著露水的時候,總使我幻想到午間大約會有一些甜蜜的樹膠從中滲出。這房間在我的想象中,一整天裡還將多少保持這個早晨的情調,這使我想起了上一年我曾遊覽過的一個山頂上的一所房屋,這是一所空氣好的、不塗灰泥的房屋,適宜於旅行的神仙在途中居住,那裡還適宜於仙女走動,曳裙而過。吹過我的屋脊的風,正如那掃蕩山脊而過的風,唱出斷斷續續的調子來,也許是天上人間的音樂片段。晨風永遠在吹,創世紀的詩篇至今還沒有中斷;可惜聽得到它的耳朵太少了。靈山隻在大地的外部,處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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