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提著一串魚,拖著釣竿穿過樹林回家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我瞥見一隻土撥鼠偷偷地橫穿過我的小徑,就感到了一陣奇怪的野性喜悅的顫抖,我被強烈地引誘了,隻想把它抓住,活活吞下肚去,倒不是因為我那時肚子餓了,而隻是因為它所代表的是野性。我在湖上生活的時候,有過一兩次發現自己在林中奔跑,像一條半饑餓的獵犬,以奇怪的恣肆的心情,想要覓取一些可以吞食的獸肉,任何獸肉我都能吞下去。最狂野的一些景象都莫名其妙地變得熟悉了。我在我內心發現,而且還繼續發現,我有一種追求更高的生活,或者說探索精神生活的本能,對此裡比詩人和哲學家都更適宜於觀察大自然,因為後者總是帶著一定的目的前去觀察的。大自然不怕向他們展覽她自己。旅行家在草原上自然而然地成了獵手,在密蘇裡和哥倫比亞上遊卻成了捕獸者,而在聖瑪麗大瀑布那兒,就成了漁夫。但僅僅是一個旅行家的那種人得到的隻是第二手的不完備的知識,是一個可憐的權威。我們最發生興趣的是,當科學論文給我們報告,已經通過實踐或者出於本能而發現了一些什麼,隻有這樣的報告才真正屬於人類,或者說記錄了人類的經驗。有些人說北方佬很少娛樂,因為他們公定假日既少,男人和小孩玩的遊戲又沒有像英國的那樣多。這話錯了,因為在我們這裡,更原始、更寂寞的漁獵之類的消遣還沒有讓位給那些遊戲呢。幾乎每一個跟我同時代的新英格蘭兒童,在十歲到十四歲中間都掮過獵槍,而他的漁獵之地也不像英國貴族那樣地劃定了界限,甚至還比野蠻人的都廣大得多。所以,他不常到公共場所遊戲是不足為奇的。現在的情形卻已經在起著變化,並不是因為人口增加,而是因為獵物漸漸減少,也許獵者反而成了被獵的禽獸的好朋友,保護動物協會也不例外。況且,我在湖邊時,有時捕魚,隻是想換換我的口味。我確實像第一個捕魚人一樣,是由於需要的緣故才捕魚不管人們怎樣根據人道來反對,我還是不得不懷疑,是否有同樣有價值的娛樂,來代替打獵的;當一些朋友們不安地探問我的意見,應不應該讓孩子們去打獵,我總是回答,應該,——因為我想起這是我所受教育中最好的一部分,——讓他們成為獵者吧,雖然起先他們隻是運動員,最後,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才成為好獵手,這樣他們將來就會曉得,在這裡或任何地方的莽原裡並沒有足夠的鳥獸,來供給他們打獵的了。迄今為止,我還是同意喬臾寫的那個尼姑的意見,她說:“沒有聽到老母雞說過獵者並不是聖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