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奧斯丁弗萊(1 / 1)

狼廳 希拉裡·曼特爾 3356 字 2個月前

1527年麗茲還沒有睡。聽到仆人迎他進門,她連忙走了出來,一條胳膊下摟著他的狗,小狗掙紮著,一邊嗚嗚地叫。“忘了自己住哪兒了?”他歎了口氣。“約克郡那邊怎麼樣?”他聳了聳肩膀。“紅衣主教那兒?”他點點頭。“吃過了?”“是的。”“累了吧?”“也說不上。”“來一杯?”“好的。”“萊茵白葡萄酒?”“行啊。”牆板上過油漆,泛著柔和的綠色和金色亮光。他走進房間。“格利高裡——”“——的信?”“嗯。”她把信和小狗交給他,自己轉身去拿酒。她坐了下來,自己也端起一杯。“他向我們問好。好像我們隻有一個人似的(指格利高裡出現了語法錯誤,原本該用複數,卻用了單數。)。拉丁文真糟糕。”“哦,是嘛。”“嗯,你聽。他希望你很好。希望我很好。希望他兩位可愛的妹妹安妮和小格蕾絲很好。他自己很好。由於時間關係就此擱筆,你們的孝順兒子,格利高裡·克倫威爾。”“孝順?”她說,“就這樣嗎?”“那兒就是這樣教他們的。”小狗貝拉輕咬著他的指尖,那雙無邪的圓眼睛猶如兩顆奇特的小月亮,亮晶晶地望著他。麗茲雖然勞累了一整天,看起來精神還不錯;在她的身後,蠟燭又直又長地挺立著。她戴著他新年時送給她的珍珠和石榴石項鏈。“你比紅衣主教好看,”他說。“這是一個女人所得到的最小的恭維了。”“從約克郡回來的時候,這話可讓我想了一路。”他搖搖頭。“好了!”他把貝拉舉到空中;小家夥開心地踢著腿。“生意怎麼樣?”麗茲製作一點絲綢飾品。文件封口上的絲帶;宮廷裡夫人小姐們用的精美發網。她很有時尚眼光,還在家裡招了兩名女學徒;不過像往常一樣,她抱怨起了中間商,以及絲線的價格。“我們該去熱那亞,”他說,“我會教你直視供貨商的眼睛。”“我倒是願意。可你永遠都無法從紅衣主教那兒脫身。”“今天晚上,他還在勸導說,我該結識王後身邊的人。那些講西班牙語的人。”“是嗎?”“我跟他說,我的西班牙語不太好。”“不好?”她笑了起來,“你真滑頭。”“他沒必要知道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去過齊普賽街,”她說。她提起一位老朋友,是一位大珠寶商的妻子。“想聽聽消息嗎?有人訂購了一顆很大的綠寶石,還讓他們製作鑲托,為一枚戒指,一枚女式戒指。”她伸出大拇指,告訴他綠寶石跟她的拇指甲一般大。“急切地等了幾個星期之後,寶石到了,可他們在安特衛普進行切割時,”她的手指向外一伸,“把它打碎了!”“那損失算誰的?”“切割師說,他上當了,因為底部有一道難以發現的瑕疵。進口商說,既然難以發現,我又怎麼可能知道?切割師說,那你去找供貨商索賠吧……”“這官司他們會打好多年的。能再弄一顆嗎?”“他們正在努力。我們猜,肯定是國王。在整個倫敦,這麼大的寶石彆的人誰也買不起。所以說,是為誰準備的呢?不是為王後。”小貝拉現在靠在他的胳膊上,眨巴著眼睛,輕輕地搖著尾巴。他心裡說,我很想看看是否以及什麼時候會出現一顆綠寶石戒指。紅衣主教會告訴我的。紅衣主教說,這一套都挺好,對國王欲擒故縱呀,獲取禮物呀,但今年夏天,他肯定會把她弄上床,而到了秋天,他就會厭倦她,出一筆錢把她打發走;如果他沒有的話,我也會這麼做。如果沃爾西打算進口一位生育能力強的法國公主,他可不希望她開頭的幾周因為與被她取代地位的小妾爭風吃醋而毀了。沃爾西認為,國王對自己的女人要心狠才行。麗茲等了片刻,終於明白他不會漏出口風。“好了,說到格利高裡,”她說,“夏天快到了。是回這兒,還是去彆的地方?”格利高裡快十三歲了。他在劍橋念書,在導師的身邊。他還把兩個外甥——他姐姐貝特的兒子——送去跟他一起讀書。他很樂意為家人做這種事情。夏天是他們玩耍的時候;在城裡,他們能乾什麼呢?就目前看來,格利高裡對書本興趣不大,不過他喜歡聽故事,聽龍的故事,以及住在森林裡的綠林好漢的故事;隻要你能讓他相信後麵會出現一條海蛇或一個幽靈,他就算不高興,也會勉為其難地把一段拉丁文讀下去。他喜歡去樹林和田野,也喜歡打獵。他還要好好地長身體,而我們希望他會長得很高。所有的老人都會告訴你,國王的外祖父身高六英尺四。(不過,他父親的身材更像摩根·威廉斯。)國王身高六英尺二,紅衣主教可以與他四目平視。亨利喜歡自己身邊的人像他的妹夫查爾斯·布蘭登一樣,個個身材魁梧,肩膀寬闊。背街小巷的人們對身高沒有講究;在約克郡顯然也不例外。他微微一笑。關於格利高裡,他說的是,起碼他不像我在他這個年齡時的樣子;而如果有人要問,你以前是什麼樣子?他就會說,哦,我以前常常拿刀子捅人。格利高裡絕對不會這樣;因此,就算格利高裡沒有真正掌握詞形變化和動詞變位,他也不會介意——或者不像彆人想象的那麼介意。當彆人告訴他格利高裡什麼事情沒做好時,他會說:“他正忙著長身體呢。”他還覺得他可能喜歡睡覺,以補回他父親失去的睡眠;他小時候睡得很少,因為沃爾特總是“嗵嗵嗵”地走來走去,而離家出走之後,他如果不是在船上,就總是在路上;後來就當了兵。關於軍隊,人們所不了解的一點,就是按兵不動而形成的巨大而長期的浪費: 你得去搜尋食物,由於你那位發瘋的上尉的命令你們得駐紮在某個水位不斷上漲的地方,或者在深更半夜被突然轉移到某個防不勝防的位置,所以你永遠不會有真正的睡眠,你的裝備有毛病,炮兵總是弄出一些出乎意料的小炸響,弓箭手要麼醉醺醺的,要麼在禱告,箭倒是已被調往前線但眼下還沒有到位,你滿腦子憂心忡忡,擔心會出事情,因為不論掌管今天的是君王還是彆的什麼普通神靈,顯然連基本的思維都不大會。從那個冬天之後沒過幾年,他就離開了戰場,做起了生意。在意大利,夏天總是有架可打,如果你想這樣的話。如果你活膩了的話。“睡著了?”“沒有,但在做夢。”“橄欖香皂到了。還有你從德國買的書。包裝得像彆的什麼東西。我差點兒叫那孩子走了。”在約克郡的時候,他夢見了橄欖香皂——那裡的人穿著羊皮襖,總是氣咻咻汗津津的,身上散發著長期沒有洗澡的味道。後來她說,“那位女士是誰?”他的手原本放在她那熟悉而迷人的左乳上,這時不解地抽了回來。“什麼?”難道她以為他在約克郡勾搭上了哪個女人嗎?他轉身仰臥著,考慮該如何讓她相信沒有這回事;如果必要的話,他會帶她去那兒,然後她自己會明白。“那位綠寶石小姐?”她說,“我這麼問,隻是因為大家說,國王想做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而我真的無法相信。但城裡都在這麼說。”是嗎?在他北上、置身於那些歪腦袋的鄉下人之中的兩個星期裡,傳言已經滿天飛了。“如果他想這麼做的話,”她說,“全世界一半的人都會反對的。”他——還有沃爾西——原本以為,反對的隻有皇帝和西班牙。隻有皇帝。他手枕在腦後,在黑暗中笑了。他沒有問是哪些人,但是等著麗茲告訴他。“所有的女人,”她說,“全英格蘭所有地方的所有女人。所有生了女兒但沒有兒子的女人。所有失去過孩子的女人。所有不再有希望生孩子的女人。所有四十歲的女人。”她把頭靠在他的肩上。由於太累,他們都沒有說話,隻是並排躺著,床上是上好的亞麻床單,上麵蓋著一條黃色的土耳其綢緞被子。他們的身體依稀散發出陽光和藥草的香味。他想了起來,他能用西班牙語罵人。“你現在睡著了嗎?”“沒有。在想事情。”“托馬斯,”她說,語氣很驚訝,“已經三點鐘了。”然後就到了六點。他夢見英格蘭的所有女人都在床上,推呀搡的,要把他趕下床去。於是他起了床,趁著麗茲還沒有把那本德文書怎麼樣,打開它讀了起來。她倒是什麼也沒說;即使在激將之後,她也隻是回答,“對我來說,讀祈禱書就挺好的。”接著,她還真的讀起祈禱書,大白天的,心不在焉地把書捧在手上——但沒有完全停下原先在做的事情——在咕咕噥噥的念叨聲中,不時地就家務方麵發幾句指令;這本祈禱書是她的第一位丈夫送的結婚禮物,他在書中還寫下了她婚後的新名字,伊麗莎白·威廉斯。有時候,他有些嫉妒,很想寫些其他的東西,表達些不同的情緒: 他認識麗茲的第一位丈夫,但這並不意味著就喜歡他。他說過,麗茲,廷德爾的書,那本《聖經》,鎖在那個櫃子裡,你讀一讀吧,鑰匙在這兒;她卻說,如果你那麼喜歡,那你念給我聽好了,於是他說,是英文的,你自己讀吧: 關鍵就在這兒,麗茲。你讀一讀,就會驚訝地發現裡麵少了些什麼。原以為這種暗示會吊起她的胃口: 但似乎不然。他無法想象為自己的家人念書;他不像托馬斯·莫爾那樣,是一位不成功的神父,一位失敗的布道者。每次看到莫爾——另一片蒼穹的星星,見到他時隻是冷冷地點點頭——他都想問,你怎麼了?或者我怎麼了?為什麼你知道的所有東西,你學會的所有東西,都使你以前的信仰更加堅定,而我呢,我成長過程中的觀念,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東西,反而一步一步地變弱,今天磨掉一點,明天再磨掉一點?隨著歲月的流逝,這個世界的安穩可靠的邊角被削損: 然後下一個世界也不例外。告訴我,《聖經》中哪兒提到了“煉獄”。告訴我,哪兒提到了聖骨、僧侶和修女。告訴我,哪兒提到了“教皇”。他回到他的德文書上。在托馬斯·莫爾的幫助下,國王寫過一本抨擊路德的書,為此,教皇授予他“信仰的捍衛者”這一稱號。他自己倒不是熱愛馬丁教友;他和紅衣主教都認為,如果他不曾來到世上會更好,或者如果他低調一點會更好。不過他還是了解書中的內容,了解經過海峽上的港口、英格蘭東部的小河灣、受潮汐影響的小河——在這些地方,一艘載有可疑物品的小船可以被拖上岸,然後借著月色重新出海——而走私進來的東西。他把事情告訴了紅衣主教,這樣,一旦莫爾和他的教士朋友闖進來,對這最新的異端邪說大噴地獄之火,紅衣主教就可以擺擺手,示意他們鎮靜,然後說,“先生們,我早就知道了。”沃爾西會燒書 ,但不會燒人。他隻是去年十月在聖保羅十字學院燒過書: 焚毀了大量的英語讀物,那麼多的低劣紙張,那麼多的黑色印墨,都被付之一炬。他鎖在櫃子裡的那本《聖經》是從安特衛普得到的盜版,它比德文的正版更容易找到。他知道威廉·廷德爾;在倫敦要抓他的風聲變得太緊之前,他在大布商翰弗裡·蒙茂斯城中的家裡住過半年。他這個人很講原則,固執己見,托馬斯·莫爾稱他為反基督的人;他的樣子看上去像是一輩子都沒有笑過,可話說回來,如果你被趕出自己的故土,那還有什麼值得笑的呢?他的《聖經》是八開本,紙質非常低劣: 在本該印有出版社商標和地址的書名頁上,出現的是“印刷於烏托邦”幾個大字。他希望托馬斯·莫爾看過這種版本。他很想拿一本給他,好看看他的神態。他合上新書。今天這一天該開始了。他知道自己沒有時間把這本書譯成拉丁文,好讓它在暗地裡傳播;他應該請人代而為之,不管是為了愛,還是為了錢。如今在懂德文的人中,還有這麼多的愛,真是沒有想到。七點鐘時,他已經刮好臉,用過早餐,並令人耳目一新地穿上了自己乾淨的亞麻和深色細羊毛服裝。在這個時候,他有時會想念麗茲的父親;那個善良的老人總是起得很早,常常把一隻扁平的手放在他的頭上,說,你要開開心心的,托馬斯,為了我。他很喜歡維基斯老頭。當初來找他是為了一樁法律事務。當時他——大概二十六七歲吧?——剛從國外回來不久,跟人談話時,常常是用一種語言開頭,卻用另一種語言結束。維基斯為人精明,在羊毛生意上賺了大錢。他自己早年也是帕特尼人,但之所以雇傭他,卻並非這個原因;而是因為他有人推薦,而且要求很低。第一次交談時,維基斯曾經一邊攤開文件,一邊說,“你是沃爾特的小子,對吧?發生什麼事了?因為,上帝知道,你小的時候,可沒有人比你更野的了。”他倒是想解釋,如果知道維基斯能理解哪一種解釋的話。我不再打架,是因為我住在佛羅倫薩的時候,每天都看壁畫?他說:“我找到了一種更容易的生活方式。”後來,維基斯漸漸精力不濟,生意開始下滑。他仍然在把細平布運往北方的德國市場,而——在他看來,由於羊身上的毛如今太長,難以織出優質的細平布——他本該經營克爾賽薄絨呢之類更為輕軟的布料,經安特衛普出口到意大利。但是他聽著——他是個耐心的聽眾——老人的抱怨,然後說,“情況變了。今年讓我帶您去布市吧。”維基斯知道自己應該去安特衛普和貝亨奧普佐姆露露麵,但他不喜歡跨海旅行。“我會照顧好他的,”他對維基斯太太說,“我知道一戶好人家,我們可以在那兒落腳。”“好吧,托馬斯·克倫威爾,”她說,“你記住了。不要喝奇怪的荷蘭酒。不要找女人。不要去找地下室裡的那些被驅逐的傳道士。我知道你們都乾些什麼。”“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不去地下室。”“那就談個條件。如果你不帶他去妓院的話,就可以帶他去聽布道。”他有些懷疑,茉茜以前的娘家可能存有並經常引用約翰·威克裡夫的作品,她家的人可能一直都知道英文聖經;一段段經文被珍藏,遭禁的詩篇封存在腦海裡。這些東西代代相傳,就像眼睛和鼻子、溫順的性格或飽滿的熱情、肌肉的力量或冒險的欲望代代相傳一樣。如果你現在一定要去冒險的話,那就去找傳道士,而不要找妓女;避開登革熱先生,這種病在佛羅倫薩被稱為那不勒斯熱,而在那不勒斯,無疑被稱為佛羅倫薩腐爛病。良好的判斷力會讓人節製自律——在歐洲任何地方,包括這些島嶼,都同此理。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受到限製,而我們先輩的生活卻不是如此。在船上,他聽著同行的乘客經常掛在嘴上的牢騷: 這些狗娘養的引航員,沒有被測深的航道,英格蘭人的壟斷,商業行會的商人寧願由自己的人將船帶到格雷夫森德: 德國人是一幫強盜,可他們知道怎樣帶船上行。他們起航時,老維基斯有些惡心。他留在甲板上,隨時幫幫忙;先生,您肯定在船上幫過工,有位船員說。一到安特衛普,他們就去看了聖靈的標記。開門的仆人叫道,“是托馬斯回來看我們了!”仿佛他是從死人堆裡回來了。三個老人走了出來,就是以前船上的三兄弟,他們嗬嗬笑了,“托馬斯,我們可憐的孤兒,我們離家出逃的孩子,我們經常挨打的小朋友。歡迎,快進來暖和暖和!”隻有在這裡,他才仍然是一個離家出逃的人,仍然是一個很小的、挨打的孩子。他們的妻子、女兒還有狗都過來親了他。他把老維基斯留在火旁——出乎意料的是,老人們的語言居然這麼國際化,他們交流著用藥膏止痛的方法,對一些小小的不幸表示同情,述說著各自妻子的奇特念頭和要求。像過去一樣,最小的兄弟負責翻譯: 即使涉及到一些與身體結構有關的字眼時,也總是不動聲色。他與三兄弟的三個兒子一起出去喝酒。“你想要什麼?”他們逗他。“老頭子的生意?還是等他死後,他的遺孀?”“不,”他回答,自己也感到吃驚,“我想,我要的是他的女兒。”“年輕嗎?”“守寡了。但很年輕。”回到倫敦後,他知道自己可以讓生意好轉。不過,他需要考慮日常事務。“我看了您的存貨,”他說,“我看了您的賬目。現在讓我看看您的職員。”當然,這才是關鍵,是可以打開利潤之門的關鍵。人總是關鍵因素,如果你能看著他們的臉,就能確定他們為人是否誠實,工作能否勝任。他趕走了那位可疑的小頭目——對他說,你走吧,否則我們訴諸法律——然後提拔了一位有些結巴、彆人說很蠢的年輕人。其實他隻是靦腆而已;每天晚上,他都檢查他的工作,溫和而默默地指出每一處錯誤和疏漏,四個星期之後,那孩子就表現得既能乾又有熱情,而且像小狗一樣總是跟著他。投入了四個星期的時間,然後在碼頭上呆了幾天,查出誰在損人利己: 到了年底,維基斯就重新贏利了。當他把數據拿給維基斯看後,老頭子大步走開。“麗茲?”他大聲喊道。“麗茲?到樓下來。”她下來了。“你想再要一位丈夫。他行嗎?”她站在那兒,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哦,爸爸。你挑中他可不是因為他的長相。”她轉向他,抬起眉頭,說:“你想要一位妻子嗎?”“我是不是該讓你們好好談一談?”老維基斯說。他似乎有些不解: 似乎認為他們該坐下來,馬上擬一份合同。他們幾乎還真是這樣。麗茲想要孩子;他想要一位在城裡有不少關係、而且能繼承一筆錢的妻子。過了幾個星期,他們結婚了。不到一年,格利高裡就呱呱墜地。一小時之後,他從搖籃中抱起哇哇大哭的健壯的小家夥: 親著他毛茸茸的腦袋,說,我對你一定會和藹慈愛,決不會像我父親對我那樣。因為,如果一代人不能比上一代有所進步,那生兒育女又有什麼意義呢?所以,今天早上——醒得很早,尋思著麗茲昨晚所說的話——他心裡想,我妻子乾嗎要為沒有兒子的女人擔心呢?也許女人就是這樣: 花時間設身處地地為彼此著想。從這裡可以了解一些道理,他想。八點了。麗茲下了樓。她的頭發扣在一頂亞麻帽子下麵,袖子卷了起來。“哦,麗茲,”他笑話她道,“你看上去就像一位麵包師的妻子。”“你注意點兒禮貌,”她說,“酒館服務生。”雷夫進來了:“先回紅衣主教大人那兒去嗎?”還能去哪兒,他說。他拿起今天需要的文件。拍了拍他妻子,親了親他的狗。出了門。早晨還在飄著零星小雨,但天色在漸漸變亮,不等他們到達約克宮,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紅衣主教已經說話算數了。河麵上灑著一層陽光,顏色像檸檬果肉一樣淺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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