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然番外:第三章 彆定義我的幸福(三)(此書已經正式上市,咱這邊繼續更新鳥。。厚厚……封皮是大心自己畫得,希望寶貝們喜歡。而且,大心馬上就要開新坑鳥。具體位置不一定。嘿嘿……最新動態,請到大心的新浪博客裡看。啵~還有就是:此番外的章節有點亂了。但是vip不讓調整章節,偶無力鳥。。寶貝們看的時候,看一下名頭哈。。這章是何然的番外。)我覺得,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狀態。在那個殘破的小二樓裡,我們三個人共住一個屋簷下。每天,何必圍著我轉,幫助布置可口的吃食。我則和銀毛明爭暗鬥,為引何必的注意而鬥智鬥勇。唯一不同的是,何必的無名指上有半隻刺蝟,每天晚上都會與銀毛手上的半隻刺蝟****。心痛嗎?當一遍遍的心痛後,仍舊確定必須麵對時,便不再相信心痛,覺得那隻是個錯覺。我一直以為這種平衡會持.續很久,直到母親再次將何必抓走,我才驚覺,若不是我和銀毛一直防範著彼此,根本就不會出現這種該死的紕漏!我原本以為將母親困在一間白.屋子裡,她便不會再做出傷害何必的事兒。然而,我卻忽略了她的手段。像她這樣的人,不會安於被困的命運。在我養傷的這段時間裡,她還.是使計從白屋子裡逃了出來,然後開始迅速收斂自己的權勢。她將報複的矛頭指向何必,覺得是她讓我變得叛逆,不再聽她的話。仇恨使一個人變得恐怖,讓她姣好的麵容變得猙.獰。因為知道她曾經的所做作為,知道她是如何的殘.忍,所以,我決定不在姑息她!將何必接回後,我以秘密的方式將母親的罪證.上繳給了有關部門。上繳的過程不是沒有掙紮,卻……不得不做。夜裡,我仿佛能.聽見母親撕心裂肺的咒罵聲,聲聲詛咒著我注定不能得到幸福,活該去下地獄!閉上眼睛,身子在微微顫抖。此時,何必躡手躡腳的走進來,輕輕坐在我的床邊,用溫熱的手指握住我冰涼的手心。身子不再顫抖,漸漸暖和起來。唇角緩緩揚起,祈禱今夜可以很漫長。。。。 。。。。 。。。 。。。。我很清楚,在兩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之間,隻能有戰爭。我在算計銀毛的時候,他也在給我布局。而經驗尚淺的我,確實著了道兒。誤以為他的手術並不成功,最多隻能多活七年。七年啊,這是個什麼概念?七年的時間裡,何必是他的,完全屬於他。七年後,何必將屬於我,永遠的屬於我一個人!即使她抱著他的骨灰盒嫁給我,我也會欣喜若狂的接受。隻不過,為什麼當銀毛說他活不過七年的時候,我心裡會那麼的難過?看來,何必說得不錯。人類不但擁有愛情、親情、友情等,還有很多我們未曾準確定位的感情。就像我和銀毛,雖然是既生瑜何生亮,但卻同時有著想同的品味與執著,在長年累月的鬥爭中升華到了不為人知的惺惺相惜。這麼說也許很可笑,但實際上,我們確實都在追求著同樣的愛情與幸福。輕歎息一聲,不忍看著何必繼續左右為難,也不想看著他們在我眼前親熱,低頭在她額頭落下一吻,抱著這個充滿變數的未來離開,隻為可以憧憬更美好的未來。。。。 。。。。 。。。。我變賣了父親的產業,開始全世界的旅遊。每去一個地方,我都會去吃當地的特色小吃,覺得味道不錯的,就買下一盒,塞入我沉沉的行李中。由約旦佩特拉城到津巴布維的維多利亞瀑布,由柬埔寨的吳哥窟到厄瓜多爾的加拉帕戈斯群島,由美國約塞米蒂國家公園到埃及阿布辛貝神廟,沒有目的地穿行,我的行李卻越來越大,拖慢了我沒有步調的腳步進程。天氣不錯的午後,我在一個不知名的小島嶼停下,並在一間非常有特色的酒吧裡認識了兩位做紋身的姐妹。看著她們曾經的作品集,我突然產生了一個想法,我也要有個獨一無二的紋身!一個隻屬於我和何必的紋身!將何必與銀毛手指上的刺蝟圖騰畫給她們看,想讓她們在我的無名指上加一個由何必何然四個字組成的圖騰,最好可以非常和諧地放到兩個半隻刺蝟的中間。想不到,世界有時候就是這麼小。這兩位姐妹竟然就是為銀毛和何必設計刺蝟圖騰的藝術家!起先她們不肯為我設計,可當她們聽了我的故事後,終是有所動容,為我破壞行規共執一筆,在我的無名指上紋刺了一個可以融入到刺蝟中間的圖騰文字。看著無名指上的名字,我越發忍受不了思念的煎熬,急切地想回到何必的身邊。其實,我在離開何必後,就知道自己中了銀毛的歹毒奸計。他想讓我去看世界上的其他風景,他以為我有一天會遇見另一個讓自己心動的女孩,他認為我會放棄何必,過自己的生活。然而,他不曉得何必的幼兒教育有多成功,他不知道在小危樓裡何必是怎樣誇獎著胖美人的好。何必給我下得毒,沒有解藥。也許在彆人的愛情故事裡,男女主角總是要愛得至死不渝,容不得他人。可在我的故事中,配角也應該被尊重。也應該可以守望自己的感情,忠於自己的愛情!所以,當我儲存的食物即將發黴,我給了自己一個回去的借口。想到銀毛看見我時的醜臉,我竟忍不住想笑。想甩掉我,還真不是那麼容易。我不是何必的愛情,卻是何必幸福裡不可或缺的唯一。為了何必的幸福,我願意給她不是愛情的感情。至於銀毛,他若想將我從何必的心裡連根拔出,除非他想毀了這個女人,否則,我依舊會如影隨形。在得到與失去麵前,我寧願守候著可以期盼的幸福。記得曾經看過一個故事,說是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但那個女人卻已經結婚,所以他遠離女人,在山的另一邊為女人種植著桃樹,因為他記得,女人最愛吃桃子。男人這一輩子沒有結過婚,也沒有生過子,隻是每年想著女人、吃著桃子,體味著濃烈的思念與微薄的幸福。這個男人是癡情的,卻是極傻的。直到他死,他也沒有去看過那個女人,隻怕破壞她的家庭幸福。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那個女人在結婚後的第二年便離了婚,繼續苦苦尋找著自己的幸福,直到在病痛中死去。我不是這個男人,所以不會讓自己在山的另一邊孤獨終老。我會在女人的身邊為她種桃樹,每年給她甜美的桃子吃。為了她,我連性命都可以不要,還有什麼可以堅持?於其以懷念為幸福,不如以守望為快樂。隻要看著她,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