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1 / 1)

啟明 竹宴小生 1544 字 2個月前

目眩耳鳴, 頭暈惡心。王坤從床上坐起來, 穿著背心睡褲衝進衛生間, 他跪在馬桶邊, 掐著自己喉嚨不住乾嘔。因為食欲不佳, 前一天晚上他並沒有吃什麼東西,腸胃受到很大刺激。過了好久他終於平靜下來,抬頭看著鏡中自己的臉,蒼白毫無血色,眼圈發青,麵部凹陷顴骨凸起,五官也連帶著扭曲起來。白得發亮的臉上, 沿著鼻腔流出一道殷紅的鮮血, 一滴滴落到盥洗盆中。一個月前, 王坤發現自己身上開始出現瘀痕, 傷口難以愈合, 血也沒那麼容易止住。去醫院檢查前,他就猜測是少年時的白血病複發了,在長達十四年之後又一次爆發。原以為存活時間超過十年,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可以重新規劃自己的生活,忘掉疾病忘掉那些不見天日的痛苦。可他拿到確診結果的那一刻, 又一次體會到人生提前到頭的感覺。他一個人默默地躺在手術台上,睜眼望著無影燈,手裡握著一把執筆式手術刀, 全身的血液都在一點點冷掉,最後和冰冷的手術台一樣溫度。自己究竟是運氣好還是運氣差呢?可能運氣差了那麼一點點吧。雙手捧著自己毫無血色的臉,靠著牆壁慢慢坐到地上。王坤想起自己第一次見到林想容的時候,那時自己還是個初中生,因為惡性疾病沒辦法去學校,隻能成天呆在醫院裡。他在醫院住了將近一年,一開始他爸以為是貧血,拖了挺長一段時間才帶他去醫院。確診為急性髓性白血病後,一開始靠化療撐著,後來實在不行了,才開始考慮骨髓移植的事情。那時候骨髓移植的費用對他家來說是一筆無法承擔的開銷,他還清楚記得有一天晚上,他爹,一個四十歲的大老爺們,突然抱著他哭的一塌糊塗,然後打開窗戶想要一起跳下去。要不是當時的血液科在三樓,可能他們就真的死掉了吧。但這樣一天天拖著,沒有錢,也沒有成功配型,和死掉有什麼區彆呢?直到那天他趴在窗台上,穿著白藍條紋病號服,見到了病房內安靜熟睡的林想容。二十歲的她特彆好看,皮膚白皙,雙唇飽滿,嘴角向上,明媚又溫暖。最重要的是,林想容為他提供了造血乾細胞,還為他付清了手術費用。很長一段時間他都不停地告訴自己,隻要身體裡有了林想容的血,他就能活下去,像個正常人一樣活下去。她贈予他的造血乾細胞不僅僅是細胞,是融進他身體裡生命裡的光,是支撐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十四年後的現在,他用雙手接住流下的鮮血,它們大部分落在了地上,白色地磚一大片驚心動魄的紅色。舌尖輕輕舔過手心的血,拿出一包紙,擦著地麵,直到鼻腔毛細血管破裂導致的出血終於停止,他才精疲力竭地靠在牆上,試圖慢慢站起來。窗外的陽光特彆刺眼,他扶著門框站起來,風聲人聲漸漸遠去,下一秒兩眼發黑,天旋地轉間失去了知覺。昏過去的那一瞬間,他在想如果就這麼死掉該多好,什麼煩惱都沒有了,身前事一筆勾銷。可惜再醒來時他正躺在病床上,戴著呼吸麵罩,輸著葡萄糖,周身都是消毒水味道。他認識這個地方,瑞和醫院的血液科。睜開眼,揭下呼吸麵罩,扭頭看到床邊坐著幾個警察,正睜大眼睛看著他。雖然他們都穿著便衣,王坤還是認得出來,這幾個都是刑偵隊的警察,前些天許乘月住院的時候來探望過。所以是這些警察衝到他家裡,把他救了出來。他確定暈倒的時候沒發出什麼聲音,引不來鄰居,自己沒報警,也不會有彆人替他報警。“好險,我進你家門的第一反應是差點讓人給跑了。”“然後在衛生間見到你的第一反應是,太險了,差點讓人死了。”顧雲風誠懇地對他說:“無論哪種,對於我們的工作都非常不利。”“還好送醫及時,你這貧血很嚴重啊。”他關切地詢問著對方的病情:“你知道自己得什麼病嗎?”“知道,白血病嘛。”周圍一群人一臉‘原來你還知道啊’的表情問他:“那怎麼不去治療?”“不想治,花錢打水漂罷了。”王坤擠出個笑容,然後轉過頭盯著窗外,不再說話。他其實是個很靦腆的人,彆人跟他說話他一般都會有禮貌地回答,但今天很累,很難受,也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治病。窗外飛過幾隻鴿子,它們悠閒地降落在彆人家屋頂,歪著腦袋找吃的。王坤就盯著這幾隻鴿子,莫名覺得很羨慕它們。見他身體虛弱又不太配合,顧雲風隻好揮了揮手,示意其他人先離開。和早上失血暈倒相比,王坤現在的臉色好了許多,稍稍有了點血色,但整個人依然形銷骨立,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見。那會兒衝進衛生間看見地上的鮮血和麵色青白的人,顧雲風心裡真是嚇了一跳,生怕當前的頭號嫌疑人又丟了性命整個案件難以推進。還好他們到的及時,人沒跑成,也救過來了。“你還年輕,這又不是沒有治愈的可能。”他安慰著年輕的醫生,神經始終緊繃。王坤在他眼裡畢竟是江家滅門案最大嫌疑人,一己之力殺害這麼多無辜的人,還將江洋四肢剁下切成肉片,心理素質強大,從刀口來看,身手也非常敏捷專業。“如果化療效果一般,還可以骨髓移植。”顧雲風說。他在知道王坤的白血病複發後一直奇怪一件事,江家的案子裡,除了江洋被剁下四肢外,其他幾位家庭成員都是被江洋收集的短矛刺中心臟一槍斃命。雖然王坤作為外科醫生有著一些先天優勢,但他畢竟是個病人,做到乾淨利落地殺死四個人難度太大。恐怕他殺掉江洋將他的四肢肌肉處理後切成片時,手就已經抖得快拿不住刀了吧。他剛說完骨髓移植這個詞,就看見王坤冷笑了一聲,翻了個身從病床上坐起。王坤起身的幅度太大,扯到了手上的輸液針,立馬鼓起個包,滲出血來。“喂喂,你輕點……”話還沒說完就看見鋒利的眼光直刺向自己,顧雲風下意識地後退一步,膝蓋撞到轉角的櫃子上。“你知道骨髓移植要花多少錢嗎?不能報銷你知道嗎?配型多難找你知道嗎?”王坤語氣突然激動,眼神中的鋒利漸漸被荒蕪取代,然後又陷入沉默中。“你有成功配型過,可以二次回輸。”“你他媽……”他猛烈地咳了幾聲,直視顧雲風的眼睛,幾乎指著他的鼻子說:“我不想再讓她受到傷害,任何傷害都不行。”下一秒,王坤按住胸口,才意識到警方已經查到他和林想容的關係了,而且自己還不小心承認了。發現自己太衝動後,他叫來護士拔下充血的輸液針,重新換了新的。然後平靜地望著一屋子的警察。他們怎麼發現的?什麼時候發現的?警察已經懷疑到自己了?他記得十幾年前的那個夏天,太陽升起的時候,他躺在病床上,不想洗臉,不想去刷牙,對什麼也沒興趣。他覺得做任何事情都沒有意義,說不定明天就看不見太陽了呢。反正明天就結束了,今天努力地活著,又有什麼意義?——直到林想容的出現。她就是他遙不可及的奢望,是絕望時令他動搖的唯一光芒。他轉身看著顧雲風,無奈地笑了笑:“警官,人一旦生了重病,就會把對生活的期望降到最低。”“治療太痛苦,生不如死。”“病就不治了,工作我也辭了,就剩這麼多天,我沒什麼親人,找個地方自生自滅就好。”說著釋然地笑了,抬頭看了眼沿著刻度下降的藥水。他難得溫柔地看著那瓶藥水,良久低下頭,把臉埋進指縫中。那溫柔的眼神裡,顧雲風竟然看到了無限的眷念與不舍。“你真的……可以聯係林想容重新骨髓移植。”他說。王坤低下頭輕輕笑了:“我了解自己的情況,二次回輸成功率很低。”他低聲說著:“和她流著一樣的血,我們就是最親密的家人,融進骨髓和血液,不分彼此。”雖然說得很模糊,但顧雲風知道他的意思,二次回輸失敗後,他就會重新配型,運氣好找到適合的,換成另一個人的造血乾細胞,林想容的血將慢慢從他身體裡剝離出來。寧願死也要和她流同樣的血,抱著必死的心情,他會為林想容做些什麼呢。好好照顧她?時間不夠。照顧她的家人?她和江家關係一直在惡化。那就隻有替她掃清障礙,殺掉江洋。“所以你就殺了江洋全家?”措手不及地,顧雲風走上前去,按住他的肩膀對他說:“現場留下了你的血跡。”空氣靜的快要凝固,王坤抬起頭,目光平靜地問他:“怎麼確定那是我的血呢?dna采樣包括唾液,毛發,血液。”“我的唾液,毛發,都和現場血液的dna不一致。你們沒有理由認定這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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