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很硬氣,他認為自己是老唐的徒弟,那麽在做案子的時候也應該向老唐學習。
該硬氣的時候必須得硬氣!
得罪人又如何,做什麽都會得罪人,用主任的話說,怕得罪人趁早回家躺著去,還乾什麽工作啊。
夏光玲也沒想到張偉會這麽說,她的臉色有點不好看,但並沒有在這裡繼續爭論,直接離開了。
一審都已經判了,現在爭論也沒有任何意義。
雙方之間爭論的點很簡單,那就是蘭保勝透過舉報要的錢,究竟是個什麽性質。
公訴這邊認為,蘭保勝以舉報的方式威脅要錢,這個錢就是非法占有的錢。
如果他索要勞動補償金,完全可以透過正規的方式來進行,所以應當判敲詐勒索罪。
而老唐認為,舉報違法行為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蘭保勝舉報行為不屬於敲詐勒索罪中的威脅丶要挾手段。
原因很簡單,從頭到尾蘭保勝都沒有主動以舉報為由要錢!
不管是幾次的主動邀請,還是幾段錄音內容,都可以證明蘭保勝不存在以舉報為由要錢的想法,並且還在第三次談話之後提起了勞動仲裁。
所以綜合判斷,他最終要的那五萬塊應當屬於勞動補償金,既然是勞動補償金,那這個錢就屬於合法的收入。
而敲詐勒索罪的核心就是:以非法占有為自的!
實務中這型彆的案件爭議很大,或者說,對於敲詐勒索這個罪名的爭議都很大。
是的大家沒看錯,不單單是咱們普通人覺得疑惑,就算在公檢法內部,甚至是學術界,對這個罪名的爭議都特彆大。
從早年的郭利案,再到近年的李某某案,合理行使權利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依舊很模糊。
刑法中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但這是主觀方麵的規定。
按法理來說,公檢部門的證據必須具有排他性,必須證明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須是威脅要挾對方,讓對方產生恐懼心理來處分財產,然後嫌疑人獲得財產。
這樣的情況下,才可以判刑。
否則隻要證據不充分,那就應該疑罪從無,但--實務很明顯和書本上不一樣。
更進一步的說,如果索賠的目的和理由合法,那麽索賠數額是否可以當做非法占有的依據?
就是我們常說的索賠中獅子大開口的情況,這種算不算敲詐勒索?
爭議同樣很大,有的認為例項中顯著過高的索賠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
但是,也有觀點認為,法律沒有對索賠數額做規定,那麽不管要多少錢,都是意思自治的表現,不宜將其作為罪與非罪的界限。
兩種說法在實務中都有案例..這就是爭議。
法律從來不是像很多人想的那樣,不能說對方堅持另一個觀點就有錯··
張偉這邊眼看著對方離開,隨即來到了旁聽席:「王女士,現在檢察院要抗訴,那您的丈夫估計還得在裡麵待一段時間。
正常一審判決十天後生效,但是檢察院抗訴,那就相當於開啟二審,所以必須得等抗訴有結果才行。
王文燕本來很開心,但是在看到這邊發生衝突後又開始擔心,聞言也隻能點點頭,唉。
一邊的蘭保勝也再次被法警帶走,本來判無罪的時候他都特彆激動了,結果又聽到檢察院說要抗訴,整個人都很沮喪。
安慰好了家屬,張偉走到外麵撥通了電話。
「喂,主任,一審無罪,但是檢察院那邊說要抗訴————·』」
手機中老唐的聲音響起:「讓他們抗吧,沒事的,我這邊暫時沒辦法出院,
你先盯著點。」
張偉馬上道:「好的主任!」」
醫院內,老唐放下手機,檢察院抗訴在他的預料之中,先不說其他的,這個案子本來就已經批捕了,這種情況下判無罪,抗訴是有很大可能的。
該說不說,光明區法院真的不錯,這種情況下能判無罪,絕對要頂住很大的壓力。
既然這樣,那自己肯定得幫一把,
為什麽老唐認為這個案子有很大的可能會被收入案例庫當做典型案例,一方麵是因為這個案子很特殊。
勞動補償金和敲詐勒索,這兩個詞放在一起本身就有很大的吸引力。
敲詐勒索罪現在確實存在很大的爭議,界限很模糊,但老唐覺得,在當下這個環境,最起碼勞動方麵最高法需要界定一下!
自己前世雖然還沒有出現類似的案件,但那會他在帝都,已經發現了這個趨勢。
而自己可以給添一把火,那就是發個影片出去。
這樣的熱詞,再加上自己的熱度,雙重保障之下,典型案例非它莫屬!
也算是對得起老周了,不然整天說什麽不照顧光明區法院,你看這不就照顧了嘛,多好。
很快王青青從外麵走了進來正準備說話呢,老唐就開口道:「一會兒回去記得把我那本《社會心理學》拿過來。」
啊?王青青頓時愣住:「唐哥,你怎麽知道我要回所裡?」」
老唐不露聲色道:「這病房溫度適宜,你平時進來都不穿外套,這會兒穿著外套了,那肯定要回去,這有什麽奇怪的。」」
「哦-———-也對,二叔叫我回去一趟,很快就回來啊唐哥。」」
王青青走了,老唐伸出手揉了揉腦袋,最近他在王青青身上不斷地做實驗,
終於對「讀心」這個技能稍微有點了解了。
人的思維是很駁雜的,哪怕是短短的一瞬間,那想法都可能一大堆。
一個男人甚至可以在一秒之內,思維從「這姑娘好漂亮」變化到「這腿好長」丶「這褲子好白」,「穿黑絲絕了」,再到「我要去開瀏覽器看黑絲」——」—」
所以讀心從來沒有那麽簡單,也幸虧王青青有點憨憨,所以老唐的實驗很成功。
然後他也知道了,這姑娘一天當中大部分時間都在想著一個表麵上看著快死了的靚仔。
咳咳,這年頭的憨憨真多啊。
元和公司,鄭總這邊也知道了判決結果。
上次參加庭審想知道結果,完了人家沒有當庭宣判,這次是真的不想去,實在那個姓唐的有點太變態。
但是案子無罪是他沒想到的,這都能無罪?
他隻能是撥通了那位呂主任的電話。
「什麽?這個案子一審無罪?」另一邊的呂誌章很是異道。
「對啊,就是說無罪,雖然檢察院那邊抗訴了,但要還是無罪咋辦,呂主任你之前可是說肯定不可能無罪的啊!」鄭總的語氣中帶著火氣道。
請你就是圖你專業,結果你看看這叫什麽破事!
呂誌章這邊真的是不理解,這樣的案子居然也能無罪?
那麽多的證據,檢察院都已經批捕了!
要知道,這種情況下,無罪的可能性很小很小,放在個案中基本上等於無,
結果居然還是被無罪了!
他隻能說道:「鄭總,這個確實是我沒想到的,現在就看抗訴結果如何吧,
畢竟已經批捕了,所以檢察院那邊肯定不會就這麽算了。」
鄭總聞言馬上道:「說的好聽,那要是抗訴依舊無罪呢?」」
呂誌章馬上笑道:「鄭總,你不要著急,如果抗訴還是無罪,那我這邊收的錢全退,你看怎麽樣?」
聽到這話,鄭總也不好說什麽,隨便說了兩句後掛了電話。
而在呂誌章這邊,剛剛掛了電話,他就直接把手機狠狠砸到了地上。
「唐方鏡,怎麽哪都有你!」
這一刻,呂誌章真的無比討厭唐方鏡,他甚至感覺這個人像是自己的天命之敵一樣!
本來好好的律師當著,就因為接了個案子,莫名其妙就進去了。
好不容易發現了新賽道,賺錢賺的好好的,又被唐方鏡給打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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