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死神降臨,100好感度到手(1 / 1)

拿在手中,這部古舊的醫書很有份量。

說明這部醫書至少在材料上沒有弄虛作假。是真跡的可能性極高。

翻開封麵,一股厚重的曆史氣息撲鼻而來。

首先,書寫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貴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們寫字時仍然喜歡用墨硯磨製墨水。

那時候的讀書人做事情很認真,特彆是寫字、磨墨這些事情,他們特彆用功。

金墨的出現,應該是宋朝。

聽說還是亡國皇帝宋徽宗趙佶研製出來的。與唐朝的亡國皇帝李煜一樣,宋徽宗趙佶在治理國家,行軍打仗方麵就是個草包。

軟懦無能,毫無尊嚴與底線。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後獻給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夠一直苟下去。換作稍有血性的一個普通百姓,絕乾不出這種恥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趙佶在文娛方麵,展露出了絕佳的天賦。

傳說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寫得一手好字。他的書法雖然比不過柳公權、顏真卿這等書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筆字著實寫得不賴。

皇帝嘛,特彆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務全部交給手下大臣們處理。時間多得閒到蛋疼,然後又有著支配各種寶物、高級資源的權力。

再加上有著書法愛好。

這下不得了。

在書法字跡方麵比不過顏、柳這等書法大家。宋徽宗趙佶就從彆的方麵打主意。

什麼方麵可以超過彆的書法大家呢?

思來想去,如果是書寫的紙張方麵下文章,容易被人罵他沒品味。

於時就開始在墨水方麵下功夫。

嘿,還真彆說。

這位昏君宋徽宗趙佶,用珍珠、金、銀等研磨成粉,然後加到墨水裡麵。用來寫字。

最終被他用土豪式的辦法,整出了金墨。

那個年代,皇帝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製出了金墨,並且發現寫出來的字,格外帶勁,他開始大送‘墨寶’給大臣們。

一時間,還真引起了轟動。

然後大臣們覺得皇帝賞賜給自己金墨寫出來的字,特彆榮耀。他們少不了拿著這些‘墨寶’四處炫耀顯擺。

百姓們一時間都覺得金墨寫的字帖、對聯,格外尊貴。

都想要買上一兩幅,裱起來掛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連皇帝佬兒的字畫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從那個時候掀起來的,並且流行了一陣子。

直到宋朝滅國,最後金國的統治者把這股風氣給按下去了。

因為金國有一個金字,你拿金墨寫字,這不是想要把金國磨碎成粉,然後用來寫字嗎?

這還了得。

於是,在金國統治者的殘暴壓迫下,金墨最終消聲匿跡。

李權現在拿的這本醫書,居然是用金墨寫的,足以說明這本書的作者,經濟應該相當寬裕。

還有一種可能。

如果這本書真的是葉桂所寫,說明葉桂對這本書非常重視,想要當作傳家寶。

所以才會下血本,用金墨來書寫。

“葉氏祖訓,行醫者心必仁愛……”

第一句話,就讓李權感受到了醫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葉桂叮囑葉家後人,必須保持一顆仁愛之心。

這個詞語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愛。

仁慈有點爛好人的意思,其實是不適合醫生的。

當過醫生的人都知道,有時候好心好意為患者考慮,結果反倒挨罵,甚至有可能被醫院處罰。

醫生保持一顆仁愛之心是最合適的。

心懷仁念,關愛患者。

既能保護好自己,又能讓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療,兩全其美。

李權捧著這本醫書,開始試著閱讀。

誰知這一讀,就讀上了癮。

葉桂被人稱之為葉天士,他的醫術本領自然是極為厲害。

特彆是在時疫與痧痘等症。

他著作的《溫熱論》,幾乎囊括了所有的溫熱病治療方案與原則。

這些領域的中醫知識,李權幾乎是一片空白。

葉桂提出的一些治療疫病的方法,更是腦洞大開,讓李權耳目一新。

比如當時在一個縣域出現的鼠疫,以極快的速度蔓延,並且死了很多人。

麵對這種可怕的疫病,其它醫生們,包括皇宮派出的禦醫,皆是束手無策。葉桂采取一個當時被人們稱之為大逆不道的辦法。

所有感染鼠疫而死的病人,包括那一整個區域死亡的人,不管是什麼原因死亡。

老死、病死、上吊死等等,隻要屬於疫區人員死亡,全部火葬。

要求必須堆三尺高的乾柴,將屍體置於上,官府的公差親自點火,並且監督。

直至屍體燒成了灰,官差方許離開。

對於那些染病未死之人,葉桂開了一些葉藥藥劑,幫助他們治療、恢複。

同時封鎖整個疫區,裡麵的人員不進不出。

各個路口,甚至是一些小道,皆有手持鋒利長槍、弓箭的軍兵把守。隻要有人敢偷跑出去,格殺勿論,當場射殺。

如此一來,還真被他成功控製了一場可怕的疫病。

那一年,傳聞歐洲也有人感染這種鼠疫,而且引起了大爆發。差不多死掉了四分之一的人口。

華國的百姓有人感染這種鼠疫,結果爆發範圍僅僅局限在一個縣城,這在當時來說,簡直就是醫學上的一個奇跡。

也許,這就是最早的封城式防疫。

畢竟在那個封建社會,封鎖一座縣城,這可是極少發生的事情。

麵臨的阻力,也不會小。

當地的貴族階層,肯定不願意配合,會想著出逃。

隻要有一個人出逃,就有可能前功儘棄,造成鼠疫大爆發。

葉桂想要安撫住那些地主、權貴們,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卻做到了。

這也說明他把仁愛兩字,完全參悟透徹。

李權津津有味的閱讀著葉桂寫的這本醫書。更像是葉桂一生的醫學總結。

把一生的治病經驗,都分享給自己的後人。

時間過得極快,一陣乏意襲來。

李權的腦袋開始變得昏沉,書都沒來得及放下,他便倒在床上再次陷入昏睡。

隨著發病的次數增多,從感覺到困意,再到昏睡的時間也是越來越急。

留給李權的時間,也是越來越少。

現在基本可以肯定,這部醫書是葉桂的原著。更像是葉桂留給後人的一本手劄。

把它讀完,李權有極大機率可以獲得葉桂的一百點好感度。

這也是他最期待的。

另外,葉桂的這本書中,記載了大量關於疫病、溫熱病的治療病例與方法。葉桂的神醫技裡麵,出現瘟病專治的可能性極高。

現在要做的,就是儘最快的速度把這本書讀完。

可惜李權每天隻有晚上十二點到淩晨五點這段時間是清醒的。等於每天隻有五個小時用來研讀醫書。

實際上,根本沒有這麼久。

因為他醒來後,需要吃飯,上廁所,還有其它的一些事情。

每天能有四個小時用來讀葉桂的醫書,就算很不錯了。

……

時間過得極快,日子一天天過去。

眨眼就是三天時間過去了。

李權的病情一天天惡化,他已經開始感到皮膚到處發癢。

根據那些比他更早感染未知真菌的人,病情進展的情況來判斷,李權知道,最多再過兩天,自己就會像霍金教授等人一樣,瘋狂的自殘。

全身皮膚不斷龜裂,然後忍受不了那種非人的疼痛,拚命慘叫,拿頭撞東西。

以此來減輕痛苦。

真等到那一天來臨,李權就再也沒機會看書了。

到時候,他的神醫技再厲害,也隻能死去。

霍金教授與他的兒媳婦、孫女,早已經用上了李權開出的發燒藥。

這也是唯一能夠阻止病情繼續惡化的辦法。

即便隻能緩解三天時間,那也是好的。

李權閱讀葉桂的這本手劄,已經有將近四天時間了。

在他的瘋狂研讀下,已經隻剩下最後的五六頁沒有讀完。今天,隻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夠把它讀完。

到時候,100點好感度也就到手了。

“院長,我感到皮膚好癢,像是被蚊子咬了一樣。你說我會不會也變成那三名古董商人的模樣,全身表皮活生生脫落,變成一個醜八怪……”

葉茹與李權的症狀差不多,很可能兩人是同一天染病。

她倒是沒有與霍金教授有過握手之類的接觸,但是與李權有著較為密切的接觸。

特彆是給李權當助手,更是少不了一些肢體接觸。

這也是她被感染的原因。

時間已經過去了多日,對這種病的治療,專家們仍是一籌莫展。

他們已經用儘了幾乎所有的手段,甚至就連一些還沒上市的新藥,都拿來試用了。結果還是沒什麼顯著效果。

那三位最早染病的古董商人,暫時還沒有死。

不過比死亡更慘。

他們的表皮先是龜裂,露出裡麵的紅肉,然後龜裂不斷增多,裂紋擴大。

僅僅隻用了幾天的時間,他們的表皮就已經脫落了一層。

現在,全身已經基本上看不到表皮了,全是鮮血淋淋的嫩肉。

比全身重度燒傷的病人還要更可怕。

因為燒傷的病人,皮膚表麵好歹有一層痂,但是感染這種未知真菌的病人,表皮脫落以後,絲毫沒有結痂的跡象。

真的如傳說的那樣,皮肉將會一層又一層的龜裂脫落,最終隻剩下一個骨頭架子。

病人將在極度痛苦中死去。

“葉茹,你看著我的眼睛!”李權的表情嚴肅,他的時間極為珍貴。隨著發病的次數增加,病情惡化,他現在清醒的時間正在不斷縮短。

昨天清醒的時間,僅有四個小時左右。

今天,肯定會更少。

所以,他必須用最快的速度,安撫葉茹。

“信我嗎?”李權盯著葉茹的眼睛。

她有些羞赧的低下頭,然後點點頭。

“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我最信任的人就是您。”葉茹說完後,勇敢的抬頭看著李權。

兩人的目光相互對視著。

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李權就是要與她交換心靈,取得她的信任。

想要戰勝任何一種疾病,首先必須有足夠強大的自信心。

“我一定可以治好我們感染的病。”李權一字一句的說道。

“可是那麼多專家、教授都治不好……”葉茹知道李權有著很大的本事,但是她絕不認為李權比所有的專家都厲害。

“我說過大話沒有?”李權不答反問。

“沒有!”

她咬著鮮紅的唇,搖頭。

“我說能治,就一定能治。”李權再次說道。

“行,我相信您。”葉茹這次用力點頭。

李權沒有再說什麼,而是抓緊時間看書。他的時間是真的寶貴。

“李院長,對了,這本醫書是那位姓饒的老人送來的。說是吳塘的醫書。”管床的護士指了指李權的床頭櫃上堆放在最上麵的一本醫書。

看起來,就是最常見的那種古代書籍。

泛黃的書頁,秘籍風格的厚厚封麵。

整本書,透著濃濃的清朝舊書氣息。

“好的,謝謝你!”

李權看了一眼,點點頭沒有動手去拿那本書。

他繼續抓緊時間閱讀葉桂的醫書。

接近淩晨四點的樣子,終於讀完了最後一行字。

寫在最後的,其實就是葉茹說的那種名為鬼揭皮的怪病。

書上清晰的記載了,一個盜墓賊潛入一座古墓,盜竊墓內陪葬物品時,意外發現棺槨內躺著一具栩栩如生的年輕女屍,而且非常漂亮。

一時色心大起,對屍體做出了苟且之事。

那個盜墓賊回家後,過了幾天,突然開始發病。白天昏睡,晚上蘇醒。最後就不必說了,病情一步步惡化,全身皮肉一層層脫落。

他最終死亡時,真的隻剩下一個骨頭架子。

葉桂想儘了辦法,也沒能治好這位病人。

由於那時候科技落後,封建迷信思想極重,葉桂甚至認為有可能是女屍纏上了那個盜墓賊。

然後用邪惡手段,一層一層剝掉那名盜墓賊的皮肉。

這是那具女屍報複。

對此,李權自然不信。

現代醫學科技發達,已經檢測出,是一種未知真菌導致的這種疾病。

從這一點來說,葉桂對這種病的理解完全是錯誤的。

【你成功讀完了葉桂的家書,獲得葉桂的好感度+100.】

當李權讀完最後一句話,他的期望終於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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