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行軍在外,謹慎是沒壞處的,但那些小心翼翼靠近秦軍的數百羌、戎,卻不是來冒犯,而是來……跪舔的。
看著那個拜在李信腳邊,身穿戎服,辮發羌戎君長,黑夫掃了一眼禦者桑木,示意讓他將高鞍馬鐙藏起來,又輕聲問一旁的羌璜道:
“此人莫非是臣服於秦的臣邦君長?”
黑夫知道,秦朝九卿之一的“典客”。就是專門”掌諸歸義蠻夷“的,其下的“行人署”相當於後世的外交部。
匈奴、東胡、月氏,海外的箕子朝鮮,濊國,西南境外種類繁多的蠻夷,東南沿海地區的閩越、甌越、南越、西越,已經建立聯係卻還未歸附秦朝的各族,便由行人署負責聯絡,其下還有專門搞翻譯工作的人員。
此外,典客之下還有一個叫“典屬國”的機構,負責“掌蠻夷降者”。即已經降服於秦,在秦境內,但仍有獨立勢力的氐羌蠻夷,相當於後世的統戰部。
像豫章的乾越,會稽的於越,巴郡南郡的巴人,都歸“典屬國”管。朝廷管他們叫“臣邦君長”“臣邦君公”,有點像明清的土司,當年嫪毐叛亂,就煽動了隴西境內的戎翟君公。
經過對李信“飛將軍”的稱讚,羌璜似是一下就看黑夫順眼了很多,應道:
“然,將軍任郡尉的這一年多時間裡,可未閒著,洮水以西,離水以東百餘裡內,七八個部落均已在將軍‘勸說’下,臣服於大秦!”
“怎麼勸,用勁弩利劍勸?”黑夫看著個臣邦君長戰戰兢兢的模樣,可不覺得李信會與他好言相商。
羌璜笑道:“右庶長說對了,將軍出塞打過一次柴,將一個屢叛不服的大部族消滅後,這些羌戎就老實多了,紛紛請求內附為臣屬。”
從羌璜口中,黑夫得知,秦律裡,對這些歸附的“臣邦君長”是有優待的,讓他們和子弟都享受“上造”爵位的待遇。
若因不懂律令犯了下罪,應判處耐刑以上,可使出錢贖罪。又因為這些羌戎之人生性喜歡相互剽掠,若發生搶劫其他君長的“群盜罪”,也從輕發落,從死刑判為鬼薪。若要處以腐刑,考慮到這是極大的羞辱,也可以判為“贖宮”,出錢贖罪,若沒錢,就把部落裡的牛馬抵債吧。
當然,若不要命地劫掠了秦人,那法官和典屬國的官吏就要板下臉,從重判罰了……
普通羌、戎屬邦之人,則視為黔首,無法律上的特權。
這些優待像是誘惑山羊入圈的青草,一旦入圈,就彆想出去了。
律令又規定:臣屬於秦的少數民族的人,對其主長不滿而想去夏的,不予準許。什麼叫“去夏”?想離開大秦屬境,稱為“去夏”。
這相當於限製了羌、戎屬邦之人遷徙的權力,你不願意臣服於豪酋,申請做秦的編戶(本章未完,請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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