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 中央集權(上)(1 / 1)

從此以後,再無需擔憂君權與相權相爭所引發的種種問題。

事實上,即便在原本的曆史軌跡當中,當諸葛亮逝世之後,劉禪並未明文宣布廢除丞相製度。

但他卻始終堅持不再任命第二位丞相。

而後世之人所津津樂道的蜀漢四相,其中後麵的三人並不是丞相。

儘管手中握有的權力與丞相頗為相近,然而他們最終仍舊未能真正登上那丞相寶座。

劉禪認為,後世之臣子難以企及諸葛亮那登峰造極的高度。

既然如此,他們又怎會有資格坐上那尊貴的丞相之位呢?

劉禪決定將其廢除的時候並沒有心理負擔。

對於讓諸葛亮擔任太子太師這件事而言,儘管在政治事務上其權力有所縮減。

但在聲名以及曆史地位方麵,劉禪實則是將他推至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崇高境界。

要知道,一人能身兼兩代帝王之師,這般成就,縱觀古往今來都堪稱鳳毛麟角,榮耀至極。

倘若真能達成,那麼這位身為丞相的諸葛亮,在曆史長河中流芳百世的時候,恐怕能與蕭何一較高下。

大漢王朝的首任和末任這兩位丞相,將攜手大幅度提升“丞相”一詞所蘊含的含金量。

上述都是劉禪針對中央朝廷所推行的一係列集權創新舉措。

但實際上,在地方層麵,劉禪的集權改革力度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伴隨著劉禪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開展得熱火朝天,“郡國”這一以郡為國的現象逐漸銷聲匿跡。

各個郡之間的相互連通和交流變得日益頻繁緊密,人員與物資的流動也愈發活躍,不再像過去那樣各自為政、互不往來,彼此間已不再是那種完全封閉獨立的行政區域。

不僅如此,中央政府直接出手乾預,又或是通過州級政府間接地介入調和。

如此一來,全國各地之間的聯係紐帶越係越緊,各地的軍民百姓對於集體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也與日俱增。

而現如今,劉禪那高度集中權力的大手繼續朝下延伸,目標直指最為棘手、最難啃動的一塊硬骨頭,縣級政權。

相較於大塊頭的郡級政權,縣級政權處於更為基層的位置,也更容易受到地方勢力的侵蝕和把控。

而且,縣級政權的數量眾多,可謂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劉禪的第一大跨步,便是動用自己的強製行政力量,為朝廷將縣級政權中的五個最高長官的任免權收歸了中央。

縣令秩俸為一千石至六百石,(或縣長,秩俸五百石至三百石),管轄縣內的所有政務。

功曹史,總揆眾事。縣尉,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掌縣軍事。縣丞,秩俸四百石至二百石。主簿,縣府門長,官眾事。

這五個職位便構成了縣級政府上層完整的政權架構。

大縣設縣令,小縣設縣長,縣丞、主簿、縣尉、功曹史各1員,個彆繁難大縣或會任命主簿與縣尉2位。

行政官員之外,有門下遊徼、門下賊曹等少數武官領兵、巡檢負責治安等。

而對於縣級首腦的任命設置,劉禪也是做出來針對性調整。

那些地理位置至關重要、在軍事防禦或是經濟發展等領域備受關注且需要加強掌控力度的縣。

劉禪會賜予這些縣的首腦中央官職,亦或是公幕府中的職務,使其得以在中央掛職留任地方。

正因為劉禪如此安排,民間百姓對於縣級長官逐漸衍生出了兩種不同的稱呼方式。

但凡以京朝官抑或幕職官之身出任此職者,則被尊稱為“知縣事”。

反之,若未擁有掛職身份而出任該職位之人,則被稱作“縣令”或者“縣長”。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稱謂有所差異,但從職責範疇來說,是“知縣”還是“縣令”“縣長”,其實並無本質區彆。

縣級長官身為距離民眾最近、與民眾聯係最為緊密的一級政府代表,自然而然地被冠以貼切的“親民官”以及“父母官”。

由此可見,他們在地方治理以及服務民生等方麵所扮演的角色舉足輕重。

正因如此,劉禪殷切期望不僅是自身,包括後世的曆代統治者們,都能夠高度重視起縣級官員的選拔任用工作。

畢竟,唯有選賢任能,方可確保基層政權穩固有序,從而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繁榮昌盛的宏偉目標。

劉禪曾對吏部的官員們開會說:“百裡之長,字民之要官也。”

並且規定,吏部或者各州郡的地方長官向朝廷舉薦縣級官員的候選人選。

這些被推薦上來的人員,都需得到皇帝的親自接見。

隻有在皇帝對其進行考察之後,如果認定該候選人為合格之才,才能夠正式予以任命。

通過這樣的方式,劉禪成功地將這件事情以及與之相關的權力牢牢掌控在了自己手中。

而在具體的任命環節上,劉禪更是表現出了明顯的傾向性偏心。

那些通過科舉考試脫穎而出、獲得進士出身的士人成為了他優先考慮的對象。

理論上,這些憑借自身真才實學通過層層篩選的人才,更有能力勝任縣級官員這一重要職務。

對於那些依靠祖上功績或者其他特殊關係得以補官卻沒有正經科舉出身的人來說,想要升任縣令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他們通常需要先經曆數年艱苦的基層工作曆練,在此期間不僅要努力熟悉各種事務,積累實際經驗,還要參加一係列嚴格的考試,並確保成績優異。

同時,還得獲得現任上級長官的保薦與認可,隻有滿足所有這些條件後,才有機會晉升為縣令。

不得不說,劉禪此舉無疑是一種明目張膽的“學曆歧視”行為。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理解為他試圖借此手段來不斷提升科舉士人的地位和影響力,就是為了給科舉貼金。

此外,劉禪還專門頒布詔書再三強調,縣官職位應當由那些年富力強、精力充沛且具備足夠能力的官員來擔任。

畢竟,縣級政權直接關乎民生福祉和社會穩定。

需要有乾勁、有想法、能擔當的官員去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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